內容簡介
本書首先從理論上分析了個體婚姻選擇和個體生育選擇的經濟學依據。婚姻的形成是個體基於成本一收益權衡后的選擇,當且僅當婚姻的收益大於成本時,個體會選擇結婚。婚姻的收益主要來自於互補性,在傳統的性別分工模式下,這種互補性主要體現為男主外女主內所帶來的分工收益。婚姻的成本主要包括約會和彩禮支出等顯性成本、婚姻的維繫成本和離婚的困難程度(法律成本)等隱性成本。理性經濟人是否結婚以及何時結婚均是衡量成本和收益之後作出的理性決策。如果將孩子視為正常「消費品」,那麼生育選擇則是預算約束下效用最大化的結果。預算約束主要受家庭收入和孩子的「價格」(生養成本)的影響,效用則同時來自孩子的質量和數量。家庭收入增長會帶來收入效應,一方面會導致對孩子的「消費數量」增加,生育提高;另一方面也會增強家庭對孩子質量的偏好,導致對孩子的「消費數量」下降。收入增長通常也意味著養育成本上升,即孩子的「價格」上升,這會使得對孩子的「消費數量」下降。因此,生育決策是基於以上因素綜合考量的結果。釐清了個體作出結婚和生育決策的經濟學理論依據之後,我們探尋了出口貿易開放影響個體婚姻和生育決策的可能渠道。本書認為出口貿易開放會通過勞動力市場產出效應、教育以及婚育觀念等影響婚姻的成本和收益、家庭收入和孩子的「價格」,進而影響個體婚育選擇。具體地,城市出口規模擴張會通過促進就業和收入增長、改變婚育觀念進而使得個體婚育行為減少;城市出口技術結構優化會通過提高受教育水平進而使得個體婚育行為減少;城市出口服務化會通過促進就業和收入提升進而使得個體婚育行為減少。作者簡介
李丹,1993年生,四川廣元人,經濟學博士,現為西華大學經濟學院講師。主要從事國際貿易領域相關研究工作。主持多項地廳級、校級科研項目,參与多項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項目。在《國際貿易問題》《南開經濟研究》《世界經濟文匯》《科研管理》《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當代財經》等國內CSSCI期刊以及Th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Trade Economic Development、Economic Analysis and Policy等國外SSCI期刊上發表多篇學術論文。目錄
第1章 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