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正確資訊。 印行年月:202307*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企業勞動人事合規全流程實務 ISBN:9787519780159 出版社:法律 著編譯者:淩淩 頁數:337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548710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本書採取「熱點問題+典型案例+實操建議」的模式,在熱點問題的選擇上較為全面地覆蓋了我國勞動人事領域常見的爭議問題,結合典型案例,以案說法,就具體問題提出有效地合規建議和實務解決辦法,能夠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問題、防範風險,是企業勞動合規用工管理的實操手冊。作者簡介 凌凌,2001年成為專職律師,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仲裁員,華東政法大學民商法學碩士。現擔任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律師,華東政法大學外語學院碩士生校外導師,上海市律師協會實習人員面試考官,上海市律師協會證券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 專業領域:公司法律顧問、公司重大商事仲裁與訴訟、房地產糾紛解決法律服務、金融證券類法律服務、金融犯罪辯護等。 在從事法律工作的20多年中,代理的多個勝訴案件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對辦理案件業務領域的法律法規及司法實踐做了深入研究,先後發表了多篇理論研究成果,提出的社會熱點相關法律意見曾分別在《中國律師》《上海律師》《第一財經日報》《新聞晚報》《上海法治報》等發表、報道。目錄 第一章 入職環節法律風險及應對第一節 招聘中的員工欺詐問題 1 隱瞞婚育信息是否構成欺詐 2 隱瞞行政處罰信息是否構成欺詐 3 隱瞞身體疾病等狀況入職是否構成欺詐 第二節 錄用中的締約過失風險 4 背景調查未通過能否取消錄用 5 勞動者違約不入職是否需要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三節 勞動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6 因勞動者單方原因未簽書面勞動合同 7 特殊崗位員工關於簽訂勞動合同的認定 8 倒簽勞動合同期限的法律後果 9 未簽書面勞動合同滿一年的法律後果 10 電子形式簽訂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11 招聘和簽訂勞動合同過程中如何合法保護員工個人信息 第四節 其他勞動關係問題 12 是勞動法律關係還是勞務法律關係 13 借調員工之勞動關係實務問題 14 股東兼任高級管理人員的勞動關係實務問題 第五節 試用期用工管理 15 能否約定延長試用期 16 受疫情影響能否延長試用期 17 兩次入職同一家用人單位能否再次約定試用期 18 「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實務操作要求 第二章 社會保險繳納及工傷 第一節 未依法繳納社保的法律風險 19 自願放棄繳納社保協議的效力 20 異地繳納社保是否可行 第二節 生育保險法律問題 21 新《婦女權益保障法》對女職工勞動保護的新要求 第三節 工傷事故常見法律問題 22 新入職繳納社保「空窗期」發生工傷 23 團建受傷是否屬於工傷 24 居家辦公期間工傷認定問題 25 超出工傷保險報銷範圍的醫療費用由誰承擔 26 第三人侵權與工傷的競合 第三章 休息休假及工作時間管理 第一節 病假及醫療期 27 用人單位能否指定醫院病假複查 28 用人單位能否要求病假員工提供詳細治療記錄 29 上海地區醫療期計算方法 30 上海以外地區醫療期計算方法 31 特殊疾病醫療期 第二節 法定年休假及公司福利年休假 32 法定年休假的條件及期限 33 年休假爭議仲裁時效 34 公司福利年休假的管理 第三節 加班及加班費 35 員工能否拒絕加班 36 未經審批的加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費 37 加班費爭議舉證責任 38 綜合工時制員工的加班費計算 39 不定時工時制員工管理 40 如何理解勞動法中的21 75天和20 83天 第四節 其他假期 41 用人單位事假管理合規 42 獨生子女護理假 第四章 員工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現 第一節 員工工作能力及績效考核 43 能否在規章制度中規定「末位淘汰」 44 勞動者能否拒絕用人單位調崗安排 45 是否需要支付離職員工年終獎 46 勞動者提前辭職,是否應當返還留任獎金 第二節 員工考勤問題 47 員工遲到,公司能否扣減工資 48 電子考勤能否作為曠工依據 第三節 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法律後果 49 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能否要求勞動者賠償 50 勞動者未甄別出相關信息導致用人單位被詐騙,勞動者需要承擔多少賠償責任 第四節 勞動報酬相關合規問題 51 公司生產經營不善,能否遲延支付工資 52 股權激勵收入是否屬於工資報酬 第五章 勞動合同終止 第一節 勞動合同到期終止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53 連續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后能否終止勞動合同 54 員工在本單位工齡滿10年用人單位能否終止勞動合同 55 工會委員任期未滿,能否到期終止勞動合同 56 勞動合同到期自動順延條款的效力 第二節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 57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能否終止勞動合同 58 外籍員工達到中國的法定退休年齡,用人單位能否終止勞動合同 59 女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應當如何認定 第三節 勞動合同終止的通知與費用 60 勞動合同到期終止是否需要提前30日通知 61 勞動合同到期終止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62 醫療期滿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的員工,是否需要支付醫療補助費 63 離職證明上離職理由如何寫 第六章 勞動合同解除 第一節 協商解除 64 協商解除協議的效力 65 協商一致文件中關於「再無爭議」條款的效力 66 能否解除「三期」女職工的勞動合同 第二節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67 用人單位《員工手冊》的效力問題 68 員工違反防疫政策,用人單位能否解除勞動合同 69 因員工發生虛假報銷行為,用人單位能否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70 員工涉嫌性騷擾,用人單位能否因此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71 員工違反薪資保密制度,用人單位能否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72 員工在朋友圈「吐槽」公司,用人單位能否因此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73 勞動者被行政拘留,用人單位能否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節 勞動合同訂立時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74 企業搬遷是否屬於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75 崗位裁撤是否屬於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