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正確資訊。 印行年月:202409*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警察執法案例解析與實務指南 ISBN:9787521646375 出版社:中國法制 著編譯者:張洪波 頁數:511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90925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本書以實務要點問題為主線,篩選了相關典型案例,為了幫助讀者深入系統思考相關問題,對案例從理論探討與執法指引角度進行了闡釋,幫助讀者通過研習案例提升實務能力。無論是作為入門學習、實務參考,還是作為理論研究都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作者簡介 張洪波,男,江蘇警官學院基礎課教研部主任、教授,博士。兼任中國法學會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理事、江蘇省法學會法理學與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江蘇省法學會涉外法治研究會副會長等。曾任美國科羅拉多州立大學、北京大學、南京師範大學訪問學者,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司法部、公安部、江蘇省社科基金等課題20餘項,出版《安全權原理》等專著,在《法學》《法學論壇》等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50餘篇。主要研究方向:接處警執法、警務執法監督、香港警察法制等。目錄 第一章 警察執法主體第一節 派出所有權在本轄區內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二節 公安機關有權根據管理需要改變行政案件的地域管轄 第三節 公安機關與其他行政機關在不同執法場景中的角色與作用 第二章 警察執法輔助人員 第一節 治保員協助維護治安符合公共管理屬性 第二節 輔警有權追攆逃避協助檢查的違法者 第三節 交通協管員違法致人傷亡的責任由公安機關承擔 第三章 警察執法基本原則 第一節 公安機關執法應遵循過罰相當的比例原則 第二節 公安機關執法應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 第三節 公安機關決定不予行政處罰應查明案件事實 第四節 公安機關執法應注意保護未成年人利益 第四章 警察任務與接處警 第一節 公安機關接處警應以保護群眾合法利益為前提 第二節 行政機關基於行政管理實施的行為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職責範圍 第三節 接處警后應主動履行告知義務 第四節 接處警中規範先行處置併為後續執法提供基礎 第五章 警察行政強制 第一節 合法傳喚由形式、期限、手段等要素構成 第二節 對被盤問人的身份查驗和人身檢查不單獨構成強制措施 第三節 當事人應自行承擔逃避交通檢查及相關違法行為的不利後果 第四節 約束性醒酒中違反注意和謹慎義務應承擔責任 第五節 交警違法持續扣留經改裝發動機缸體的貨車屬濫用職權 第六節 公安機關可以通過口供、技術或委託戒毒機構認定吸毒成癮 第七節 行政強制措施層面上的查封和刑事強制措施層面上的查封應遵循相應規範 第六章 警察行政處罰 第一節 擾亂單位生產經營秩序的違法行為應予治安處罰 第二節 超過制止違法侵害必要限度的行為應予治安處罰 第三節 治安行政處罰應根據基本事實準確適用法律 第四節 應收繳賭資的範圍及賭博行為量罰標準 第五節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違法行為認定可參考非法拘禁罪的構成要件 第六節 行政處罰快速辦理:詢問時未全程錄音、錄像的不影響證據效力 第七節 交通處罰可以通過電子監控和執法記錄儀確認違法事實 第八節 對行政拘留明顯遲滯的強制執行應按行政處罰類予以救濟 第九節 程序違法的認定與處理 第七章 警察行政許可 第一節 車管所不得以機動車違章未處理為由不予受理檢驗合格標誌申請 第二節 公安機關撤銷被欺騙並許可刻制公司公章的行為應遵循法定程序 第三節 公安機關註銷戶口應出具《戶口註銷證明》 第四節 居民區內開設賓館的行政許可問題 第八章 警察刑事立案與偵查 第一節 刑事立案的標準及程序 第二節 非法搜查構成犯罪需承擔刑事責任 第九章 警察刑事強制措施 第一節 刑事拘留的適用條件及違法性判斷 第二節 公安機關在法定情形下有權使用警械對犯罪嫌疑人拘傳 第三節 使用槍支應對暴力抗法的標準及限度 第十章 民事糾紛中的警察執法許可權 第一節 公安機關應果斷處置民間借貸糾紛中毆打他人行為 第二節 公安機關應制止侵犯財產權的不當自力救濟 第三節 公安機關應查明民事糾紛中的有關事實再進行相關處理 第四節 封路堵門等「自助行為」不應侵犯正常秩序 第十一章 刑民交叉案件中的警察執法 第一節 違法私力救濟不能得到公安機關的保護 第二節 村委會主任偽造公章與村委會借款合同不屬同一事實,應分別處理 第三節 民事案件標的應明確是否為刑事案件涉案財物進而決定是否移送 第十二章 警察執法中的行刑銜接 第一節 失蹤報警無法確定為刑事或者行政案件時應先按行政案件辦理 第二節 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共存情形下公安機關應分別及時履職盡責 第三節 刑事案件的證據可以作為行政案件的證據直接使用 第十三章 警察執法公開與保守警務秘密 第一節 執法視頻錄像具有不同的功能依法可不予公開 第二節 接處警記錄依法應向當事人公開 第十四章 妨礙警察執法行為 第一節 民事糾紛當事人以拉扯、推搡等方式阻礙警察執行公務的認定標準 第二節 採取近距離拍攝、阻撓推搡警察執法的構成妨礙公務 第三節 暴力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構成襲警罪 第十五章 警察執法監督 第一節 公安內部督察和法制監督不屬於行政訴訟範圍 第二節 公安行政複議受案範圍不受刑事職能的限制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