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正確資訊。 印行年月:202307*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刑事辯護的模式 ISBN:9787519776183 出版社:法律 著編譯者:李奮飛 叢書名:法學新青年 頁數:237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555961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本書用別具一格的視角闡釋了本土語境下的刑事辯護制度。在諸多呈現中國特色的形象化概念的背後,讀者可以更深刻地認知、理解刑事訴訟的制度邏輯。 本書內容分為兩編,第一編為刑事辯護模式的演進動因,從順承模式到層控模式——「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進行改革評析,對於刑事訴訟中的「爭點主導主義」進行評析、還論及刑事庭審實質化的制約要素等內容;第二編為刑事辯護模式的理論展開,圍繞控辯審關係的三種樣態、交涉性辯護、唯「庭審主義」之辯護模式、辯護律師忠誠義務的三個限度等內容開展。作者簡介 李奮飛,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兼任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人民大學律師業務研究所副所長、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等職。主要研究領域刑事訴訟法學、司法制度、律師制度。曾在《法學家》、《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政法論壇》、《中國人民大學學報》、《檢察日報》、《法制日報》等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和學術隨筆140餘篇。主要著作有《失靈——中國刑事程序的當代命運》(上海三聯,2009)、《法律法規精釋》(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有一種力量——轉型社會的法治細節》(上海三聯,2011)、《程序合法性研究——以刑事訴訟法為範例》(法律出版社,2011)、《正義的底線》(清華出版社,2014)、《誤判——刑事指控錯在哪了》(譯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5)等。目錄 第一編 刑辯模式的演進動因第一章 從「順承模式」到「層控模式」——「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評析 一、問題的提出 二、兩種模式的中國敘述 三、兩種模式的要素表達 四、兩種模式的關係互動 五、兩種模式的轉化坐標 六、結語 第二章 論刑事訴訟中的「爭點主導主義」 一、庭審實質化的新階段 二、「爭點主導主義」的正當化邏輯 三、「爭點主導主義」的類型化動因 四、「爭點主導主義」的規範化格局 五、「爭點主導主義」的集中化例外 六、結語 第三章 訴訟格局·立法文本·參与主體——我國刑事訴訟制度持續發展因子探析 一、刑事訴訟的發展命題 二、訴訟格局:從「浪漫」到「務實」 三、立法文本:從「技術」到「理念」 四、參与主體:從「器物」到「心性」 五、結語 第四章 論刑事庭審實質化的制約要素 一、問題的提出 二、司法決策的卷宗依賴 三、庭前會議的功能異化 四、當庭訊問的程序不當 五、控辯對抗的效果不彰 六、審判期限的巨大壓力 七、結語 第五章 以審查起訴為重心:認罪認罰從寬案件的程序格局 一、問題的提出 二、「以審查起訴為重心」的內涵解讀 三、「以審查起訴為重心」的正當根據 四、「以審查起訴為重心」的若干隱憂 五、「以審查起訴為重心」的合理規制 六、結語 第六章 論「確認式庭審」——以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入法為契機 一、問題的提出 二、「確認式庭審」的特質歸納 三、「確認式庭審」的形塑機理 四、「確認式庭審」的隱患來源 五、「確認型庭審」的優化進路 六、結語 第二編 刑辯模式的理論展開 第七章 論控辯關係的三種樣態 一、問題的提出 二、「交涉主導型」的審前樣態 三、「對抗主導型」的審中樣態 四、「協作主導型」的審后樣態 五、結語 第八章 論「交涉性辯護」——以認罪認罰從寬作為切入鏡像 一、問題的提出 二、「交涉性辯護」之意涵 三、「交涉性辯護」之形塑 四、「交涉性辯護」之瓶頸 五、「交涉性辯護」之出路 六、結語 第九章 論「唯庭審主義」之辯護模式 一、問題的提出 二、「唯庭審主義」之特徵 三、「唯庭審主義」之誘因 四、「唯庭審主義」之反思 五、「唯庭審主義」之突破 六、結語 第十章 辯護律師忠誠義務的三個限度 一、問題的提出 二、宏觀限度:「執業目標」上的限制 三、中觀限度:「身份獨立」上的限制 四、微觀限度:「真實義務」上的限制 五、結語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