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正確資訊。 印行年月:202408*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立法法理學-立法中的實踐理性 ISBN:9787100235716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 著編譯者:呂克.J.溫特根斯 叢書名:立法學經典譯叢 頁數:508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84921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當前法律理論的前提是法官在現代法律體系中居於主導地位,往往忽視了立法者的作用。本書則從立法者的視角出發,認為立法是一種理性創造,試圖建立起「立法法理學」,探究實踐理性在立法過程中扮演了什麼角色。作者通過分析亞里士多德、笛卡爾、霍布斯、哈貝馬斯等從古至今眾多思想家的法哲學思考,在學理上闡明了「法律從何而來」「立法者應該如何立法」等重要問題,可謂近幾十年來以立法為核心的法理學研究的集大成之作。作者簡介 姜廷惠,法哲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會員,中國法律語言研究學會會員。曾出版專著《立法語言模糊性研究》,發表論文《立法語言句法結構的複雜化與歧義》《立法語言的模糊性是不是一個虛假焦點?》等。目錄 引言第一章 法律主義的形而上學 一、引言 二、唯名論形而上學 三、唯名論的哲學版本與神學版本 四、唯名論的神學版本 五、全能、世界的偶然性,以及人類認知 六、全能、意志的漠不關心,以及人類行為 七、法律主義的形而上學 八、立約理論 九、總結 第二章 語境中的個體 一、笛卡爾的研究 二、笛卡爾的主體 三、對「我思」的批判 四、自我-觀念和作為實踐的主體間性:象徵 五、難以捉摸的自我 六、自我與他人 七、互動、意義和衝突 八、衝突也是互動:法律是一種替代方案 第三章 語境中的理性 一、亞里士多德與笛卡爾 二、理性謬誤和認識論哲學 三、對笛卡爾理性的批判 四、語境中的理性:觀眾 五、誰在害怕實踐理性 六、理性、合理性與有限理性 第四章 語境中的自由 一、自由和唯名論 二、笛卡爾的觀點:自由、知識、道德與政治 三、霍布斯:政治唯名論 四、自由:概念和觀念 五、語境化的自由 六、自由和法律框架 第五章 強法律主義或者立法缺席理論 一、引言 二、強法律主義是一種策略 三、強法律主義是一種思維模式 四、被掩蓋的工具主義 五、主權、國家和國家主義 六、強法律主義、法律和法律科學 七、19世紀的法律體系和法律科學 八、羅馬法和德國私法的融合 九、法律科學強化了強法律主義 第六章 正當性與正當化——從強法律主義到立法法理學 一、通過代表獲得正當性 二、正當性和正當化鏈條 三、強法律主義與正當化的委託理論 四、政治領域的運作:立法 五、權利 六、主權:正當化鏈條中的黑箱 七、法律主義與立法 八、從強法律主義到立法法理學:權衡正當化理論 九、對權衡正當化理論的進一步探討 第七章 從委託到權衡:立法法理學的原則 一、術語的澄清 二、立法中的實踐理性:作為立法法理學第一原則的融貫性原則 三、作為立法法理學第二原則的替代性原則 四、立法中的時間:時效性原則 五、規範強度必要性原則 六、語境中的立法法理學原則 第八章 立法法理學與權力所負的義務:理性立法的立法法理學審查 一、引言 二、權力所負的義務 三、立法者的理性和立法的具體情形 四、立法法理學和立法者的義務 五、對立法者義務的審查 參考文獻 索引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