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正確資訊。 印行年月:202407*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破產勞動債權優先保護研究 ISBN:9787519789916 出版社:法律 著編譯者:崔豔峰 頁數:216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71642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本書關注的是勞動者的弱勢地位和在破產程序中的特殊保護問題,研究內容以我國現行破產勞動債權保護機制是否合理以及如何優化為核心。我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了破產財產的分配順序,將破產勞動債權安排在破產財產分配的首位,這一規定體現了對破產企業職工勞動債權的保護和對勞動者利益的充分關注,是國家通過法律手段干預私法領域並對相關群體進行的傾斜性保護。然而,這一規定在債權平等的基本原則下,不免讓人們產生疑問,其與債權平等原則是否相悖?這涉及到法律的利益平衡和對債權的價值判斷。更令學界所爭議的是,如何處理破產勞動債權與擔保物權的關係,二者的順位如何?破產法作為調整市場秩序、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的法律,應當優先選擇維護市場安全、穩定市場秩序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還是應當優先保護具有穩定社會、構建和諧社會意義的勞動債權,這同樣涉及到破產法的價值判斷,以及破產法在我國現階段的功能。對於這些問題的回答肯定與否,決定了破產勞動債權優先保護是否具有正當性,進而決定了我國現行破產勞動債權保護的機制是否合理以及如何優化。作者簡介 崔艷峰,浙江萬里學院法學院副教授,民商法學博士,浙江萬里學院法學院私法教研中心主任。寧波市法學法律專家,寧波市高級人才,寧波市鄞州區法學會首席法律諮詢專家。浙江省法學會勞動法學研究會理事、浙江省法學會網路法治研究會理事、寧波市法學會破產法學研究會理事。主持和參与教育部項目1項、省規劃項目2項,曾獲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二等獎。在《學習與探索》《法學雜誌》《貴州社會科學》《甘肅社會科學》《商業研究》《湖南社會科學》《山東社會科學》等CSSCI核心期刊發表論文十余篇;出版著作兩部。目錄 導論一、選題背景與意義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 三、研究思路、創新與難點 四、主要研究方法 第一章 破產勞動債權優先保護的正當性基礎:權利屬性的考量 第一節 破產勞動債權的請求權屬性 一、本權(原權利)與請求權 二、勞動權與勞動報酬請求權 三、破產勞動債權實質為勞動報酬請求權 第二節 請求權與原權利屬性的延續性 一、債權請求權與債權屬性的延續性 二、物權請求權與物權屬性的延續性 三、破產勞動債權與勞動權屬性的延續性 第三節 破產勞動債權的私權屬性 一、勞動權主體身份上的私人性 二、破產勞動債權的財產性決定了其私權屬性 第四節 破產勞動債權的人權屬性 一、人權的本原 二、勞動權的自由權、社會權、發展權的人權屬性 本章小結 第二章 形式與實質:債權平等中的優先保護 第一節 債權平等評析:被誤解的傳統認知 一、平等——法的價值之一 二、債權平等的通常理解 三、債權平等的理論基礎:債權的非公示性 第二節 債權平等的進一步詮釋:形式平等與實質平等並存 一、債務人不同財產狀態下債權平等的適用 二、債務人財產不足時債權平等的適用 第三節 債權實質平等的體現:破產勞動債權優先保護 一、債權分層級,同等債權同等保護 二、破產勞動債權優先保護的原因 本章小結 第三章 分配與矯正:權利配置中的優先保護 第一節 權利傾斜性配置的基本理論 一、權利傾斜性配置的產生 二、適用權利傾斜性配置的法域之特點 三、權利傾斜性配置的原因 第二節 破產勞動債權傾斜性配置的正當性 一、破產法的法域特點 二、勞動債權的價值分析:確定權利的位階 三、破產勞動債權傾斜性配置的原因 四、破產勞動債權傾斜性配置的可行性 五、小結 第三節 我國現行破產法中勞動債權傾斜性配置的立法評析 一、勞動債權在分配順位上的傾斜性配置 二、破產前對勞動債權的個別清償有效 三、勞動債權在程序上的傾斜性配置 第四節 破產勞動債權傾斜性保護的實證分析 一、破產勞動債權傾斜性保護的實例 二、破產勞動債權傾斜性保護的進化歷程 本章小結 第四章 「物文」與「人文」:人文關懷中的優先保護 第一節 擔保物權的絕對性及在破產程序中的限制 一、擔保物權優先效力的絕對性及其限制 二、擔保物權優先效力在破產程序中的限制 第二節 確立破產勞動債權優先權的法哲學基礎 一、人的尊嚴理念的確立促使勞動權產生 二、勞動權的目的在於保障人的基本權利的實現 三、「有限理性」理論和羅爾斯的「差別原則」 第三節 確立勞動債權優先權的社會原因 一、維護社會穩定的基理考察 二、完善公司治理的現實需要 三、促進債務人選擇有效率投資項目的實際需求 四、多元化破產目標下的最優選擇 第四節 破產勞動債權優先權與擔保物權的立法協調 一、國外立法考察 二、我國的立法協調 本章小結 第五章 證成后的實踐:我國破產勞動債權優先保護的實現機制 第一節 政府在破產勞動債權優先保護中的核心作用 一、政府之於勞動關係中的特殊身份 二、勞動關係的特殊性決定了公權力的介入 三、政府職責在勞動保護中的具體表現 第二節 破產勞動債權優先保護的社會化實現機制 一、破產勞動債權的社會化 二、增設欠薪社會保險 三、建立欠薪保障基金 第三節 破產勞動債權優先保護的破產法完善機制 一、破產法優先保護勞動債權的可行性 二、明確破產勞動債權人的程序主體資格及債權申報的權利 三、確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欠薪責任 四、設定破產勞動債權優先於破產別除權的具體規則 五、規定管理人可優先處理勞動債權的職權 六、搭建府院聯動機制 本章小結 結論 參考文獻 後記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