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正確資訊。 印行年月:202308*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侵權責任法講義 (精) ISBN:9787519778804 出版社:法律 著編譯者:梁慧星 頁數:366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559971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梁慧星教授作為中國法制建設的親歷者和見證者,多年來致力於中國民法學研究和民法建設實踐,為《民法典》的出台作出了獨有的貢獻。本書作為《民法總則講義》《民法物權講義》的續篇,是梁慧星教授對侵權責任規則制定、修改及理解與適用的深入闡釋和經驗總結,具有鮮明的個人特色。 本書涵括侵權責任編的全部條文,法條串聯、新舊對比、以案釋法等方式進行規範解讀,意在幫助廣大讀者短時間內掌握以法律條文為對象的學習方法。作者簡介 梁慧星,1944年1月生,四川眉山青神人。1962年,畢業於眉山縣青神區中學;1966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1981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獲民法學碩士學位。1981年10月,進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從事民法學研究。1983年,任助理研究員;1985年至1988年,任《法學研究》雜誌副主編;1988年,晉陞研究員;1990年,獲得國家人事部授予的「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號;1988年至1998年,任民法研究室主任;1993年,任民法學博士生導師;1999年至2013年,任《法學研究》雜誌主編;2006年,被評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2001年至2007年,兼任山東大學法學院院長。2012年起,任第六屆、第七屆北京仲裁委員會主任。2013年起,任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民商法律學院名譽院長。 曾任第四、五、六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屆全國委員會委員、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委員;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主席團成員)、法律委員會委員。 主要著作如下:獨著《民法總論》《為了中國民法》《民法解釋學》《裁判的方法》《法學學位論文寫作方法》《讀條文學民法》《民事解答錄》等;合著《中國物權法研究》《中國物權法草案建議稿附理由》《中國民法典草案建議稿附理由》等;主編《民商法論叢》(已出版70卷)、《中國民商法專題研究叢書》(100部)、中國法學學術文庫等。目錄 引言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損害賠償 第三章 責任主體的特殊規定 第四章 產品責任 第五章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第六章 醫療損害責任 第七章 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責任 第八章 高度危險責任 第九章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第十章 建築物和物件損害責任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