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正確資訊。 印行年月:202308*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生態環境保護典型案例評析 ISBN:9787521635935 出版社:中國法制 著編譯者:李玉華 頁數:515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564650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本書整理、搜集了大量的生態環境保護案例,在進行類型化后,梳理出可供廣泛應用的裁判標準,為生態環境保護案件智能審判輔助系統的構建奠定基礎。本書選取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分為民事篇、刑事篇,嘗試用案例解析的形式,將生態環境保護案件民事、刑事審判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集中,客觀呈現我國法院針對這些重點、難點問題的司法裁判標準。作者簡介 李玉華,1972年出生,現任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二級警監;兼任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公安部津貼專家;曾入選公安部首批「雙千計劃」掛職地級市公安局副局長,入選「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榮獲北京市先進工作者、「首都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稱號。主持完成國家社科基金重點課題1項、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1項、省部級課題7項;主持科技部司法專項課題1項、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子課題1項;發表學術論文90餘篇,出版專著10部。李玉華教授具有原創意義和學術前沿水平的法學研究成果,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併服務公安司法實踐。其基礎理論研究的代表作《刑事證明標準研究》一書獲「第二屆中國法學優秀成果獎」;應用研究的代表作為著作《公安機關偵查人員合法取證指引》、DVD《警察出庭作證教學培訓示範》、論文《論獨立統一涉案財物管理中心的建立》;普法代表作為《京城陪審故事》。其成果曾獲全國公安機關創新大賽金獎、第二屆中國法學優秀成果三等獎、第二屆首都優秀成果三等獎、公安部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等省部級獎勵。李玉華教授多次接受中央電視台《法治在線》《今日說法》及《人民公安報》等媒體邀請,為普法和警務活動提供支持。目錄 上篇 民事案件篇第一章 環境侵權民事責任構成的司法認定 第一節 環境污染重大危害行為的認定——中華環保聯合會訴德州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大氣污染責任民事公益訴訟案評析 第二節 未列入環境標準的污染物造成環境損害仍需承擔賠償責任——呂金奎等79人訴山海關船舶重工有限責任公司海上污染損害責任糾紛案評析 第三節 可以根據客觀存在的光污染行為認定侵權——李勁訴華潤置地(重慶)有限公司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評析 第四節 被告舉證責任的不利推定——江蘇省徐州市人民檢察院訴蘇州其安工藝品有限公司等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評析 第五節 預防性措施義務的認定——北京市朝陽區自然之友環境研究所等與中國電建集團昆明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環境污染責任糾紛評析 第六節 河流的自凈能力不能免除侵權人的環境修復責任——泰州市環保聯合會與泰興錦匯化工有限公司等環境污染侵權賠償糾紛案評析 第七節 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單位的環境保護義務的認定——重慶鐵發遂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荊門市明祥物流有限公司與周航、重慶鐵發遂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評析 第二章 環境侵權民事損害賠償的司法認定 第一節 全面賠償原則的司法適用——湖南省益陽市人民檢察院訴夏某等生態破壞案評析 第二節 共同侵權與生態資源損失的司法酌定——江蘇省泰州市人民檢察院訴王小朋等59人生態破壞民事公益訴訟案評析 第三節 委託排污共同侵權認定——重慶市人民政府、重慶兩江志願服務發展中心訴重慶藏金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重慶首旭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評析 第四節 減輕損害賠償責任——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訴秦皇島方圓包裝玻璃有限公司大氣污染責任民事公益訴訟案評析 第五節 主觀過錯對損害賠償的影響——江蘇省人民政府訴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評析 第六節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司法確認——環境保護局、建材公司、鎮人民政府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司法確認案評析 第七節 無法進行損失鑒定的情況下如何計算環境侵權損失數額——生態農業公司訴化工公司大氣污染責任糾紛案評析 第三章 環境侵權民事公益訴訟實務 第一節 以用水量推定排污量——中華環保聯合會訴李某東等三人環境侵權民事公益訴訟案評析 第二節 生態環境修復費用的認定——綠髮會訴環保公司、網路公司涉大氣污染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評析 第三節 預防性措施的採取——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訴雅礱江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生態環境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評析 第四節 技術改造費用抵扣生態修復費用的司法適用——熱力公司與環境研究所大氣污染責任糾紛案評析 第五節 破壞自然遺?和風景名勝的行為屬於環境公益訴訟範圍——張某某與張某等生態破壞民事公益訴訟案評析 下篇 刑事案件篇 第四章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典型刑事案例 第一節 潘傳某、潘春某、楊建某、蔣松某等非法傾倒工業污泥污染環境案評析 第二節 司徒某戌、司徒某協、陳某峰、李某賢等非法傾倒毒性工業固體危險廢物污染環境案評析 第三節 船務公司及姚某祥、仲某祥、凌某忠等非法處置危險工業化學廢液污染環境案評析 第四節 某村委會、袁某某等非法深埋工業廢物污染環境案評析 第五節 湛某某非法處置廢油漆桶污染環境案評析 第六節 謝某某、薛某某非法焚燒電子垃圾污染環境案評析 第七節 周某聰走私廢物案評析 第五章 長江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典型刑事案例 第一節 劉某龍、張某君等十五人盜伐林木案評析 第二節 馬某文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案評析 第三節 陳某強、董某師等盜掘古墓葬案評析 第四節 水務公司與鄭某甲等污染環境案評析 第五節 趙某春、趙某喜等非法採礦案評析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