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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本書是「姜明安公法著作系列叢書」第九卷。《公法初探》是20世紀80年代作者大學畢業后開始從事行政法教學和研究,剛進入公法學領域研習公法的部分習作和譯作,以及20世紀90年代作者在有關學術刊物上或者有關學術論文集中發表的,闡釋作者對某些特定公法理論問題和實踐問題(含立法、執法、司法等方面的問題)的觀點、看法的部分論文、評論的彙集。
作者簡介姜明安,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名譽主任、湖南大學法學院名譽院長、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學術委員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聯聘全國行政審判與行政複議專家。主要研究領域為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已出版的個人專著主要有:《宏觀公法學導論》、《行政法》(第1-5版)、《行政訴訟法》(第1-4版)、《法治思維與新行政法》、《比較行政法》、《新時代中國特色法治論》、《監察法研究》、《行政程序法研究》、《中國特色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研究》、《行政三法研究》、《法治的求索與吶喊》(三卷本)等;主編教育部核心課程教材《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第1-8版)、司法部法律碩士專業教材《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第1-2版)、新世紀法學創新教材大系《行政法》;主編《法治國家》《行政程序研究》《行政執法研究》《法規審查與法規評價研究》《論法治反腐》《行政程序法典化研究》《外國行政法教程》《行政許可法條文精釋與案例解析》《行政案例精析》《行政訴訟案例評析》《黨員幹部法治教程》《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教學案例》《中國行政法治發展進程調查報告》《行政訴訟與行政執法的法律適用》等;組織編寫《中國法學三十年》、《中國公法三十年》(四卷本)和部門行政法教材(共10種)。
目錄
目錄第一編行政法學的體系與對象研究建立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行政法學體系我國行政法的概念、調整對象和法源淺析試論我國政府機構設置的原則法治原則與公共行政組織——論加強和完善我國行政組織法的意義和途徑論行政編製管理的法律監督與法律責任論地方政府規章加強和完善對公民財產權的法律保護論行政自由裁量權及其法律控制第二編行政法治研究論行政管理法制化健全行政法完善社會主義法制行政法治探索對幾個法律或法制問題的淺見法治的目標價值與手段價值行政法治在中國的生長市場經濟·法治·行政法第三編行政救濟研究我國行政救濟的途徑行政訴訟立法的若干問題研究行政訴訟與法治環境論國家侵權責任的構成《行政案例精析》前言與后語《行政訴訟案例評析》前言《行政訴訟與行政執法的法律適用》前言《中國行政法治發展進程調查報告》後記第四編公務員制度研究我國公務員制度的建立和主要內容談《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制定與實施我國國家工作人員工資制度研究我國國家工作人員福利制度研究我國國家工作人員退休制度研究第五編蘇聯、東歐國家公法研究保加利亞行政法學概述行政違法行為立法綱要向法院控告公職人員行為的控告人的法律地位行政責任立法的發展再論完善經濟立法蘇聯、東歐國家公職人員的工資制度研究蘇聯、東歐國家公職人員的福利待遇和社會保險制度研究蘇聯、東歐國家公職人員的退休制度研究第六編西方國家公法研究美國行政訴訟的若干問題英國的行政裁判所法國的行政法院英國刑事補償方案實施指南法國的行政司法——理論與實踐行政法的內容及源流英國行政改革的經驗——大部制的理論與實踐澳大利亞「新行政法」的產生及其主要內容澳大利亞委任立法制度的理論與實踐外國自治型地方政府制度淺析工業發達國家對大氣的法律保護西方國家公務員工資制度研究西方國家公務員的津貼制度研究西方國家公務員的福利制度研究西方國家公務員的退休制度研究
前言/序言序言《公法初探》是20世紀80年代筆者大學畢業后開始從事行政法教學和研究,剛進入公法學領域研習公法的部分習作和譯作,以及20世紀90年代筆者在有關學術刊物上或者有關學術論文集中發表的,闡釋筆者對某些特定公法理論問題和實踐問題(含立法、執法、司法等方面的問題)的觀點、看法的部分論文、評論的彙集。這些習作、譯作、論文、評論的具體載體主要有下述四類:其一,法學刊物。如《中國法學》《法學研究》《中外法學》《行政法學研究》《中國行政管理》《國外法學》等(筆者剛「入道」時的許多譯作發表在《國外法學》上)。其二,各種法學論文集,如北大法律學系首任主任陳守一教授1984年主編的紀念北京大學法律學系重建三十周年的《法學論文集》《法學論文集·續集》;北大法律學系第三任主任張國華教授1986年主編的北大法律學系「五四科學討論會」《法學論文集》;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張友漁教授主編的《憲法論文集》《憲法論文集·續編》等。其三,1984年筆者編寫的北京大學法律學系教學參考用書《行政法》與《行政學》(這兩本教學參考書收錄了筆者多篇已在有關學術刊物上發表的和尚未發表的論文、譯文或編譯的文章)。其四,1985年由時任中共中央組織部(以下簡稱中組部)副部長曹志主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制度概要》《蘇聯東歐國家人事制度概要》《資本主義國家公務員制度概要》三部資料性著作。1984年10月,筆者應邀參加由中組部和國務院勞動人事部組織成立的「國家工作人員法立法小組」。該立法小組由15人組成,組長是時任中組部副部長曹志,副組長分別由中組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劉俊林和勞動人事部政策研究室主任蘇玉堂擔任。立法小組成員除中組部和勞動人事部的有關處室負責人外,還邀請了5位從事相關專業研究的學者參加,分別是:外交學院的楊伯華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的袁岳雲研究員、法學研究所的張煥光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的皮純協教授以及筆者(當時筆者剛大學畢業不久,在北京大學法律系任助教,因專門研究行政法,且有一定的俄語基礎,故被破格邀請參加該立法小組)。立法小組成立后,在中組部萬壽路招待所封閉式工作(每天白天工作8小時,晚上工作2小時,周日休息一天)。工作內容主要是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法」(後來國務院發布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公務員法》)。工作方式是:首先由小組各成員分別研究該法的某一項制度,包括該制度的發展沿革、現行做法,改革發展的趨勢,西方國家和蘇聯、東歐國家相應制度的模式及可借鑒的內容;其次各成員分別草擬法律相應章節的具體條文;最後是小組全體成員集體對每一項具體條文逐條進行討論,確定各條款的具體內容和表述方式。立法研究包括17個專題,除法律的體系、框架、基本原則外,基本對應「國家工作人員法」的每一項制度和法律草案擬設置的每一章的章名。筆者承擔其中的兩個專題:國家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制度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國家工作人員法立法小組」集中工作了約半年時間(1984年10月至1985年4月),最後產生的主要成果是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法(草案)》,該草案為後來國務院出台《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1993年)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出台《公務員法》(2005年)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立法小組半年工作成果的副產品是編著和出版了三部深入研究中外公務員制度的資料性著作:《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制度概要》《蘇聯東歐國家人事制度概要》《資本主義國家公務員制度概要》。曹志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制度概要》《蘇聯東歐國家人事制度概要》《資本主義國家公務員制度概要》。筆者在這三部著作中分別撰寫了公務員工資、保險、福利和退休、退職制度的內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制度概要》一書中,筆者撰寫了第九專題:工資;第十專題:福利;第十二專題:退休。在《蘇聯東歐國家人事制度概要》一書中,筆者撰寫了第九專題:工資福利;第十一專題:退休。在《資本主義國家公務員制度概要》一書中,筆者撰寫了第十專題:工資福利;第十二專題:退休。本書收錄了筆者在這三部資料性著作中撰寫的相關內容。本書共收文50篇,分為六編。第一編行政法學的體系與對象研究。該編收文8篇,主要探討我國應建立什麼樣的行政法學體系,這個體系應具有什麼特色,建立這個體系應遵循什麼基本原則,以及中國行政法學研究的主要對象,中國行政法的概念、調整對象和法律淵源。該編還具體研究了我國行政法學的若干理論和實踐問題,如我國政府機構設置的原則、公共行政組織、行政編製管理的法律監督與法律責任、地方政府規章、對公民財產權的法律保護、行政自由裁量權及其法律控制等。第二編行政法治研究。該編收文7篇,主要探討我國行政法治的目標,如依法行政、權力制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政府對違法侵權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等。我國行政法治發展的初步路徑:行政機關從主要依政策辦事到主要依法辦事;官民關係從只可「官告民」到亦可「民告官」;行政侵權責任從「落實政策」到國家賠償;人事管理從實行「幹部制度」到推行公務員制度;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員從只監督他人到自己也接受監督;對行政權的控制從只注重實體制約到同時注重程序制約。該編還具體研究了法治的目標價值與手段價值的關係;市場經濟與法治、行政法的關係等。第三編行政救濟研究。該編收文8篇,主要探討我國行政救濟的主要途徑: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特別是較深入地研究了行政訴訟法立法涉及的10多個重點問題:立法目的、調整範圍、主管機構、當事人、訴訟程序、審判依據、舉證責任、判決與裁定、司法變更、訴訟調解、檢察監督、行政判決的執行等。該編還研究了我國行政訴訟與法治環境的關係以及國家侵權責任的構成(國家侵權行為、損害事實和因果關係)。此外,該編還收錄了筆者組織北大法學院高級法官班學員編寫的三本行政訴訟案例集和一本調查報告中筆者撰寫的前言、后語(後記)。第四編公務員制度研究。該編收文5篇,主要探討我國公務員制度建立的過程(三個階段)和主要內容:公務員系統新陳代謝的運轉機制、激勵競爭機制、制約機制和保障機制,以及公務員制度與推進民主、法治和提高行政效率的關係,實施公務員制度的條件與保障措施等。此外,該編還收錄了筆者參加中組部、勞動人事部組織制定「國家工作人員法」(後來正式出台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公務員法》)過程中編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制度概要》一書撰寫的我國國家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退休制度三個部分的內容。第五編蘇聯、東歐國家公法研究。該編收文8篇,主要是翻譯和編譯作品。其中《保加利亞行政法學概述》主要研究保加利亞行政法學中有關「行政」「行政活動」「組織」「執行和指揮活動」「羈束行政」「裁量行政」等基本概念的含義;探討行政規範的效力和行政法關係的內容和特徵。蘇聯《行政違法行為立法綱要》和《行政責任立法的發展》兩篇文章主要研究蘇聯《行政違法行為立法綱要》和各加盟共和國《行政違法行為責任法典》(相當於我國全國人大制定的《行政處罰法》和各地方人大制定的《行政處罰法實施條例》)的調整範圍、體系、結構和對各種違法行為的行政責任形式(處罰種類)。該編最後3篇文章則為筆者參加中組部、勞動人事部組織制定「國家工作人員法」過程中編寫《蘇聯東歐國家人事制度概要》一書時撰寫的蘇聯東歐國家公職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和社會保險、退休制度三個部分的內容。第六編西方國家公法研究。該編收文15篇,主要為翻譯和編譯作品,也有筆者在國外做訪問學者時通過收集國外公法立法文獻和國外公法學者的相關著述而整理、歸納所撰寫的論文。前者如《美國行政訴訟的若干問題》《英國的行政裁判所》《法國的行政法院》《行政法的內容及源流》《英國刑事補償方案實施指南》《工業發達國家對大氣的法律保護》等;後者如《外國自治型地方政府制度淺析》《澳大利亞委任立法制度的理論與實踐》《澳大利亞「新行政法」的產生及其主要內容》《英國行政改革的經驗——大部制的理論與實踐》等。該編最後4篇文章則為筆者參加中組部、勞動人事部組織制定「國家工作人員法」過程中編寫《資本主義國家公務員制度概要》一書時撰寫的西方國家公務員工資、津貼、福利和退休制度四個部分的內容。本書書名為《公法初探》,顧名思義,書中所收文章大多是筆者初入公法之門時的習作,是一些探討式和思考性的作品,許多觀點、看法現在看來很不成熟,也不完善。至於本書所收文章的學術規範,則存在更多缺陷和不足。例如,一些文章引用他人觀點、主張沒有使用註釋註明出處;即使使用了註釋,其註釋也很不規範(如沒有註明相應引著的出版單位,或者沒有註明出版時間,或者沒有註明相應引文引自相應作品的具體位置,即頁碼等)。當然,這種學術規範的不嚴謹與當時的整體學術環境也有一定關係:我國在改革開放初期,學術著作、學術論文在註釋、體例方面存在較普遍的不規範現象。本書收錄筆者的早期論文、譯文,大體原樣收入,不作大的修改和變動,但對某些明顯的錯誤或不規範之處,也作了修正。例如,訂正個別不準確的數據或事件發生的時間,調整個別文章的體系、結構或對文章的內容作少量刪除,增加某些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