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典型案例看行政機關在行政訴訟中敗訴風險的防範 (第2版) 王紅建 9787519786243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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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所在地:中國大陸
原出版社: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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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從典型案例看行政機關在行政訴訟中敗訴風險的防範 (第2版)
ISBN:9787519786243
出版社:法律
著編譯者:王紅建
頁數:348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3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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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精選大量案例,解讀行政法的基本原則、行政行為的主體、行政行為的證據和事實認定、行政行為的法律適用以及行政行為的程序等行政法中的重要命題。本書通過案例引出問題,又通過理論分析、規範解釋等方式重新回到案例,從案例視角對行政法的原則和規則進行抽絲剝繭,梳理出能夠直接服務於實踐的研究成果。讓行政執法機關的工作人員認識到執法中容易觸碰的法律底線,防止在行政訴訟中出現敗訴的尷尬局面。同時,也有助於提示行政執法機關的工作人員應從哪些角度防止行政行為存在的違法與瑕疵。

作者簡介

王紅建,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博士研究生導師,兼職律師;獲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2013年-2015年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做訪問學者。任教育部立法研究基地(鄭州大學)副主任、鄭州大學中國土地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研究基地(鄭州大學)行政公益訴訟部主任等職。 兼任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理事,河南省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鄭州市紀委監察委案件審理顧問、鄭州市人民政府複議委員會委員、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顧問、鄭州市公安局專家諮詢委員等。 主要從事行政法學教學研究工作,重點研究領域為集體土地徵收、城市房屋徵收、行政公益訴訟等。在《行政法學研究》等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30餘篇,在法律出版社出版《從典型案例看行政機關在行政訴訟中敗訴風險的防範》等著作10餘部,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子課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研究》(2018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行政指導性案例實證研究》(2019年)、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項目《行政訴訟政策研究》(2009年)、司法部法治理論課題《行政協議司法審查研究》(2019年)、中國法學會課題《健全國家應急管理法律體系問題研究》(2020年)等10餘項。

目錄

第一章 從典型案例看正當程序在執法中的適用
第一節 正當程序的基本理論
一、正當程序的概念
二、正當程序的演進
三、正當程序在法律中的體現
第二節 正當程序的適用範圍
一、行政撤銷行為應當遵守正當程序
二、行政確認行為應當遵守正當程序
三、行政命令行為應當遵守正當程序
四、行政批准行為應當遵守正當程序
五、行政註銷行為應當遵守正當程序
六、拒絕類行政行為應當遵循正當程序
七、行政協議的簽訂履行應當遵循正當程序
第三節 違反正當程序的表現形式
一、未表明身份違反正當程序
二、未履行通知(告知)程序違反正當程序
三、未說明理由違反正當程序
四、未正確聽取陳述申辯違反正當程序
五、未迴避或者單方接觸違反正當程序
第四節 違反正當程序的法律後果
一、違反正當程序的行政機關將承擔更多舉證責任
二、違反正當程序的決定當事人可以拒絕執行
三、違反正當程序的行政強制決定法院拒絕執行
四、違反正當程序的行政行為應當被撤銷
五、違反正當程序的行政行為被確認違法
第五節 行政機關在執法過程中應當遵循正當程序原則
一、正當程序是行政執法中最低限度的程序要求
二、正當程序核心要素有執法主體中立、執法方式適當、告知、聽取意見和說明理由
三、正當程序適用範圍廣泛
四、違反正當程序行政機關應當承擔諸多不利後果
第二章 從典型案例看比例原則在執法中的適用
第一節 比例原則的基本理論
一、比例原則的含義
二、比例原則在行政執法中的作用
三、比例原則在行政法律規範中的體現
四、違反比例原則的法律後果
五、比例原則在行政執法中適用的困境
第二節 行政執法活動應當遵循適當性原則
一、行政行為目的違法
二、行政行為手段違法
三、行政行為與實現法定目的無合理聯繫
第三節 行政執法活動應當遵循必要性原則
一、實現行政目的是選擇行政手段的前提
二、在可選擇手段中選擇損害最小的手段
三、行政裁量基準制度實踐
第四節 行政執法活動應當遵循均衡性原則
一、公共利益與個人權利的平衡
二、利害關係人間權利的平衡
第三章 從典型案例看信賴保護原則在執法中的適用
第一節 信賴保護原則的基本理論
一、信賴保護原則的含義
二、信賴保護原則的歷史及發展
三、信賴保護原則在法律上的體現
四、信賴保護原則與依法行政原則
第二節 信賴保護原則的構成要件
一、有效成立的行政行為
二、相對人對行政行為產生了信賴
三、相對人主觀無過錯
第三節 信賴利益如何保護
一、維持原狀
二、財產保護
第四節 信賴保護原則在執法中的體現
一、民政工作應遵守信賴保護原則
二、環境保護管理應遵守信賴保護原則
三、城鄉規劃工作應遵守信賴保護原則
四、市場監督管理應遵守信賴保護原則
五、不動產登記管理應遵守信賴保護原則
六、資源開發管理工作應遵守信賴保護原則
七、稅收行政管理應遵守信賴保護原則
第五節 行政機關在執法時應遵守信賴保護原則
一、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行為應具有穩定性
二、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為時應注重個案公平
第四章 行政執法主體與職權合法
第一節 行政執法主體
一、行政機關
二、法律、法規授權組織
三、行政執法人員
四、行政執法領域面臨的挑戰和改進建議
第二節 受委託組織
一、概述
二、「委託」的認定與責任承擔
三、行政委託的注意事項
第三節 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一、開發區的管理體制
二、開發區管委會的職權
三、開發區管委會與行政執法
第四節 行政職權違法的表現形式
一、超越職權
二、濫用職權
第五節 職權違法的法律後果
一、確認行政行為無效
二、撤銷行政行為
三、確認行政行為違法
第五章 從典型案例看證據規則在執法中的適用
第一節 行政執法的證據收集
一、何為「證據」
二、行政程序證據的種類
三、國外對於行政證據的規定
第二節 證據不合法的表現形式
一、證據的形式不符合法律要求
二、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
三、收集證據的主體不合法
第三節 違反證據真實性要求的表現形式
一、證據形成的原因不可信
二、證據不能客觀反映案件事實
三、複製件、複製品與原件、原物不相符
四、證據的提供者和當事人存在利害關係
五、證據來源主體的信譽、知名度及經營規範程度較低
第四節 事實認定不清的表現形式
一、證據未達到證明標準
二、證據與待證事實無關
第五節 正確收集、保存證據,降低敗訴風險
一、應盡量收集原始證據
二、現場筆錄,應當簽名或註明;更正內容,應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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