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法論叢.第18卷 劉劍文 9787519787271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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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所在地: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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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財稅法論叢.第18卷
ISBN:9787519787271
出版社:法律
著編譯者:劉劍文
叢書名:財稅法論叢
頁數:301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2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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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經過一年的精心籌備,《財稅法論叢》第十八卷終於與讀者見面了。本卷論叢秉持一貫的學術風格,在篇章結構上更加符合論文規範,欄目設置上除了保留「財稅法基礎理論」「領域法學與交叉研究」及「全球熱點財稅問題」等經典欄目之外,結合當下財稅法領域的熱點問題,專門開闢「黨的二十大與財稅法治建設」「稅法總則與稅法典」「經典著作評析」欄目。本卷論叢以質取文,希望本卷論叢進一步夯實財稅法的理論基礎、拓展財稅法的研究領域、促進財稅法的學科發展。

目錄
目 錄
【黨的二十大與財稅法治】
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財政問題重要論述對完善財稅法治的啟示 李 帥 魏啟宇
論百年黨史中的人民財政觀 楊大春 陳心悅
【稅法總則與稅法典】
稅法不確定概念適用的判斷餘地與司法審查 湯潔茵
稅法責任債務制度的理論闡釋與規範建構 馮 碩 閆 海
【財稅法基礎理論】
新發展格局下一般反避稅條款標準銜接的法治化路徑 許多奇 金琪睿
納稅人預算參与權建構的理論邏輯與制度進路 陳 治
稅費趨同的表象與實質:基於里程稅費改革的路徑選擇 郭維真 權普宇
論增值稅法律制度中「應稅交易」概念的引入 歐陽天健
稅務規範性文件的規範事項範圍 劉雲剛 樊聰穎
【領域法學與交叉研究】
地方專項債券信息披露的法律規制 熊 偉 陳光磊
論虧損結轉在公司合併中的繼受與限制 李俊明
森林植被恢復費到稅:兼論森林資源稅的立法構想 葉金育 計欣鈺
金融交易稅的功能定位與立法構想 佘倩影 劉心茹
【全球熱點財稅問題】
義大利地方財政自主:制度構建、實施邊界與法治路徑 翁武耀
歐盟認定固定機構的規則、標準及啟示——以東洋案為例 吳青倫
服務貿易數字化的稅收挑戰與解決路徑 李 娜
【經典著作評析】
人工智慧時代的稅法回應——評《對機器人徵稅:如何使數字經濟適應AI?》 王宗濤
如何建設21世紀的稅收國家——評《21世紀的稅收與政府》 王婷婷

前言/序言
本卷導讀
經過一年的精心籌備,《財稅法論叢》第18卷終於與讀者見面了。本卷論叢秉持一貫的學術風格,在篇章結構上更加符合論文規範,欄目設置上除了保留「財稅法基礎理論」、「領域法學與交叉研究」及「全球熱點財稅問題」等經典欄目,結合當下財稅法領域的熱點問題,專門開闢「黨的二十大與財稅法治」「稅法總則與稅法典」「經典著作評析」欄目。本卷論叢以質取文,收錄的論文全部通過了編輯部的三審終審程序,希望本卷論叢進一步夯實財稅法的理論基礎、拓展財稅法的研究領域、促進財稅法的學科發展。
「黨的二十大與財稅法治」欄目收錄了兩篇文章。李帥、魏啟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財政問題重要論述對完善財稅法治的啟示》一文,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財政問題的重要論述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主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財政問題的重要論述包括黨領導下的民主財政、從「財稅法制」到「財稅法治」、依憲理財、對政府財政權力進行必要的限制四個方面。對於完善進路,包含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完善社會主義財稅法制體系、完善人大的預算監督機制、釐清政府與市場的權力邊界、注重稅收政策惠企利民四個方面。楊大春、陳心悅《論百年黨史中的人民財政觀》一文以人民財政觀為主題,對新時代的人民財政觀進行展望。該文梳理了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社會主義建設時期、改革開放時期和新時代的人民財政觀念變遷,總結了與人民有關的核心內容、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的哲學基礎以及五大基本特徵。在具體實踐過程中,新時代人民財政觀還面臨著民生、公平、權利保護機制不完善等主要問題。針對以上問題,該文以新發展理念為指導思想,提出發展經濟、社會法治的路徑,並圍繞稅制完善提出了七方面建議。
「稅法總則與稅法典」欄目收錄了兩篇文章。湯潔茵《稅法不確定概念適用的判斷餘地與司法審查》一文對稅法中的不確定條款進行了研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不少條文中包含了不確定概念,使得其享有一定的政策調整空間或判斷餘地,作者認為不得因稅法條文包含不確定概念以及稅務機關固有的專業性判斷而對稅務機關的決定一味予以尊重。相反,應當通過提升法院的稅法專業審判能力,對稅務機關的適用決定進行合法性審查,真正發揮法院鉗制徵稅權行使的功能。馮碩、閆海《稅法責任債務制度的理論闡釋與規範建構》一文對稅法上的責任債務進行了研究。文章從稅法中責任債務的理論基礎出發,稅收之債理論具有與法制建設目標契合和重塑稅法品格的雙重功效,稅收之債的客體歸屬最終仍以納稅人的「自有性」為依歸。稅法責任債務有從屬性、補充性、替代性與法定性的基本屬性,征繳過程中應注重創新征管手段、追求稅收正義和加強現代化建設。由於傳統規則水土不服、征繳困難等問題存在,稅法責任債務有引入的必要性。作者分別從立法體例、實體規範、程序規範和權利救濟規範角度探討我國稅法責任債務的規範建構。
「財稅法基礎理論」欄目收錄了五篇文章,涉及目前財稅法領域重點、熱點、難點的基礎理論問題。許多奇、金琪睿《新發展格局下一般反避稅條款標準銜接的法治化路徑》一文對反避稅條款進行了研究。為消除由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引發的頑疾,維護單一課稅原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引入主要目的測試作為應對稅收協定濫用的一般反避稅條款;而我國稅法體系確立以合理商業目的為核心的一般反避稅條款,並引入經濟實質標準構築起一般反避稅體系。在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下,國際稅收協定與國內稅法一般反避稅條款的標準銜接問題成了不可迴避的重要議題。我國應在《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的多邊公約》生效的背景下,進一步完善一般反避稅規則體系。陳治《納稅人預算參与權建構的理論邏輯與制度進路》一文對納稅人預算參与權進行了較為深入的研究。納稅人預算參与權的基本依據來源於憲法中人民參与管理國家、經濟、社會、文化事務的權利,且權利主體、權利客體、權利目的、權利屬性都具有財稅法的特殊性。基於國家治理現代化視角進行考量,納稅人預算參与權具有強化收支預算權力制約、彌合傳統發展罅隙、協調利益關係、克服路徑偏向等功能。面對預算參与權構建的困境,作者提出了規範化構造、參与機制、保障機制三條基本理路。郭維真、權普宇《稅費趨同的表象與實質:基於里程稅費改革的路徑選擇》一文以里程稅費為論證對象,對稅費趨同的現象進行了分析。該文從公路籌資的財政屬性出發,認為公路是公路籌資的前提和基礎,且公路作為公共物品亦有不同籌資方式,應審慎評判現實生活中的稅費趨同問題。對於我國里程稅費的路徑選擇,作者提出考慮是否匹配政府與市場的職能劃分、是否匹配中央與地方的職能劃分以及里程稅費兩種路徑比較,從而設計以人民福利為基本出發點、服務於高質量發展目標的里程稅費制度。歐陽天健《論增值稅法律制度中「應稅交易」概念的引入》一文從增值稅法中的「應稅交易」概念出發,認為應稅交易是后「營改增」時代對稅收法定的回應、新經濟時代的「貨勞一元化」統合。在此基礎上,作者對應稅交易的內涵和外延進行界定,從反面角度將基於特殊政策目的和依照法理無須徵稅的情形排除在外以確定外延,並從列舉式與概括式關係的角度界定其內涵,並從應稅行為與對價給付兩個角度歸納應稅交易的判定標準。劉雲剛、樊聰穎《稅務規範性文件的規範事項範圍》一文指出,稅務規範性文件對彌補以不確定性為特點的成文法缺陷,並提供相對精確的司法口徑與維度發揮重要作用。但實踐中,稅務規範性文件存在突破上位法規定創設規範、行立法之實、缺乏上位法明確授權等問題,這些問題的解決有賴於界定稅務規範性文件的制定權來源以及可規範事項範圍。對於稅務規範性文件的規範事項範圍,作者認為應該從適當性、必要性和相當性回應立法構造,應考慮公眾與制定機關意志溝通與影響的程序機制以及明確範圍的適用標準。
「領域法學與交叉研究」欄目收錄了四篇文章。財稅法的交叉研究將有利於凸顯財稅法作為領域法的開放性、交叉性、應用性和整合性等特徵,具有開放互融的研究價值。熊偉、陳光磊《地方專項債券信息披露的法律規制》一文從信息披露要求、法律規範、主體、實體程序要求、制度建設等方面展開論述。作者認為,我國應當制定統一、詳細的信息披露標準,改進專項債券信用評級制度,在完善強制性信息披露規定的同時,健全自願性信息披露激勵機制,並且處理好全面披露與重點披露的關係。專項債券信息披露還存在渠道較少、功能單一的不足,打包發行導致不同項目信息披露的同質化,對此,應考慮優化信息披露渠道,逐步實現債券按項目單獨發行,並完善信息披露期限的要求。李俊明《論虧損結轉在公司合併中的繼受與限制》一文指出,公司合併在企業間頻繁發生與合併前各方尚未扣除完畢的虧損是否能結轉到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規定模糊的矛盾給企業合併增加了額外的成本負擔。虧損結轉的制度功能在於體現公司真實所得,符合量能課稅原則;虧損結轉在法律上屬於權利,且應當以公司作為一個連續經營的主體為基礎。虧損結轉在公司合併后的繼受應考慮其繼受資格和依據,且同時滿足結果、時間、主體三個繼受要件。葉金育、計欣鈺《森林植被恢復費到稅:兼論森林資源稅的立法構想》一文對72份森林植被恢復費規範文本進行了研究,上述文本在立法目的、徵收主體、被徵收主體、徵收標準等方面達成實踐共識,但存在法律地位與森林資源保護緊迫性不適應,立法目的條款缺位,徵收標準、程序混亂並與綠色財政相悖等實踐爭議。從森林植被恢復費「稅」的本質、優勢和考量因素來看,森林植被恢復「稅」之於「費」存在比較優勢。就設立森林資源稅而言,應在具體制度中設置層次清晰的目的條款、標準統一的構成要件體系、目的導向的專款專用條款。佘倩影、劉心茹《金融交易稅的功能定位與立法構想》一文對調控金融市場和獲取財政收入的金融交易稅進行了研究。金融交易稅具有獲取財政收入和調節金融市場的雙重目的,但收入目的並非主要目的。借鑒巴西的金融操作稅、瑞典的金融交易稅和歐盟的金融交易稅可以看出,在全球範圍內全面徵稅是最優選擇。該文認為,我國建立金融交易稅,不符合量能課稅的基本要求,稅負不得超過交易秩序建設和維持的支出方符合受益負擔原則。就體系定位而言,可以考慮將金融交易稅作為獨立特定目的稅,並涵蓋主要金融交易行為。
「全球熱點財稅問題」欄目收錄了三篇文章。我國財稅法起步相對較晚,雖然具體制度與國情密不可分,但不同國家之間往往分享基本法律理念和原則,比較研究亦能更全面地看到某一制度的優勢與不足。翁武耀《義大利地方財政自主:制度構建、實施邊界與法治路徑》一文對義大利的地方財政自主權進行了研究。2001年義大利憲法改革強化了地方自主以及地方財政自主,在憲法上明確承認並擴大了地方的財政自主權,以減少實質上的不公平、提高公共服務提供的效率以及凸顯地方的管理責任。同時,義大利通過國家以及經濟、市場等統一的優先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財稅制度協調,預算收支平衡以及量能課稅、稅收法定等憲法原則構築地方財政自主實施的邊界。義大利這一立法經驗值得我國借鑒。吳青倫《歐盟認定固定機構的規則、標準及啟示——以東洋案為例》一文對固定機構進行了研究。1977年《歐盟增值稅指令》中首次出現「固定機構」這一概念。而後通過歐洲法院的判例法,固定機構的概念逐漸被明確。歐洲法院判決和實施細則中,歸納了五個認定標準:足夠的永久性、人力資源、技術資源、能接受和使用服務、能提供服務。固定機構與常設機構的概念有一定相似之處,但也存在差異。該文結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指南和歐盟成員國判例,對代理性常設機構和消極服務的豁免進行解讀。隨著數字經濟時代的來臨,固定機構的識別也與時俱進地不斷改寫。李娜《服務貿易數字化的稅收挑戰與解決路徑》一文研究了對國際服務貿易徵稅的問題。作者分別分析了對傳統服務貿易徵稅和對數字化服務貿易徵稅的困境與解決方案。對於數字化服務貿易徵稅,數字化服務的全球性、虛擬性和隱蔽性等特性進一步助長國際逃避稅籌劃;而按照「服務接受者參与價值創造理論」賦予來源國直接徵稅權有悖稅收中性原則;從打擊逃避稅角度來擴大來源國的徵稅權則會構成貿易壁壘。在這些困境面前,呈現出一些解決方案。一方面,雙邊稅收協定中的管轄權劃分逐漸呈現出來源國徵稅權擴大化趨勢;另一方面,對數字化服務貿易的徵稅規則也朝著區域化、多邊化的方向發展。
「經典著作評析」欄目收錄了兩篇文章。書評是本卷《財稅法論叢》的新增欄目,意在通過法學研究者的解讀,讓讀者對財稅法領域的著作有更深入的了解。王宗濤《人工智慧時代的稅法回應——評〈對機器人徵稅:如何使數字經濟適應AI?〉》一文以瑞士學者澤維爾·奧伯森(Xavier Oberson)的《對機器人徵稅:如何使數字經濟適應AI?》一書為基礎,就對機器人徵稅問題進行研究。王婷婷《如何建設21世紀的稅收國家——評〈21世紀的稅收與政府〉》一文以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法學院米蘭達·斯圖爾特(Miranda Stewart)的《21世紀的稅收與政府》一書為基礎,對現代稅收國家建設進行了反思。
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中國式現代化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現代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財稅在國家治理中發揮著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是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的堅實保障。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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