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正確資訊。 印行年月:202311*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愛國主義教育法一本通 (第九版) ISBN:9787521639537 出版社:中國法制 著編譯者:法規應用研究中心 頁數:226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598007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在新時代新征程,制定愛國主義教育法,以法治方式推動和保障愛國主義教育,對於傳承和弘揚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制定愛國主義教育法,是保障愛國主義教育廣泛深入開展,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強大精神動力的重要舉措,也是落實憲法規定和憲法精神的重要舉措。本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愛國主義教育法為中心,將法律文件逐條分析,成為學習和適用該法的實用圖書。目錄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立法目的和依據】 第二條【國家在全體人民中開展愛國主義教育】 第三條【指導思想】 第四條【領導體制和工作格局】 第五條【工作原則】 第六條【主要內容】 第七條【開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 第八條【傳承和發展優秀傳統文化】 第九條【弘揚愛國主義精神與擴大對外開放相結合】 第十條【國慶日集中開展愛國主義教育】 第二章 職責任務 第十一條【中央愛國主義教育主管部門及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的職責】 第十二條【地方愛國主義教育主管部門等的職責】 第十三條【群團組織的職責】 第十四條【國家引導公民自覺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 第十五條【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職責】 第十六條【把愛國主義教育融入校園文化建設和學校主題活動】 第十七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職責】 第十八條【國家機關應加強公職人員愛國主義教育】 第十九條【企業事業單位的職責】 第二十條【基層人民政府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職責】 第二十一條【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團體的職責】 第二十二條【鼓勵和支持宗教團體、院校、活動場所開展愛國主義教育】 第二十三條【國家對港澳台同胞及海外僑胞的職責任務】 第三章 實施措施 第二十四條【創新愛國主義教育方式、充分利用各類愛國主義教育資源和平台載體】 第二十五條【利用紅色資源、歷史文化遺產進行愛國主義教育】 第二十六條【加強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和各類公共場館的教育服務作用】 第二十七條【設立功勛榮譽表彰制度】 第二十八條【開展紀念活動和舉行紀念儀式】 第二十九條【在傳統和現代節日開展民俗文化活動、慶祝活動】 第三十條【舉辦重大活動和依法公開舉行憲法宣誓應舉行升掛國旗、奏唱國歌儀式】 第三十一條【通過愛國主義題材作品弘揚愛國主義精神】 第三十二條【加強網路愛國主義教育內容建設】 2第四章 支持保障 第三十三條【鼓勵和支持愛國主義教育相關活動】 第三十四條【健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建設和發展】 第三十五條【鼓勵和支持愛國主義題材文藝作品】 第三十六條【鼓勵和支持面向青少年、兒童的愛國主義課外讀物和動漫、音視頻產品等】 第三十七條【不得從事的行為】 第三十八條【從事禁止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相關部門和單位不履行職責的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條【施行時間】 附錄一 本書所涉法律文件 目錄 附錄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018年3月1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2020年10月1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 (2017年9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 (2020年10月1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 (2018年3月12日) 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 (2019年11月12日)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