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數量非實際在台庫存 *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實際資訊。 印行年月:202311*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刑辯進行時-經典刑事案例選編 ISBN:9787519783808 出版社:法律 著編譯者:貴達律師事務所 頁數:399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595484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本書收錄了職務犯罪、涉民營企業及民營企業家犯罪、新型犯罪等領域的典型案例。在職務犯罪類別中,又根據涉案主體身份的不同,細分為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司法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國有企業工作人員職務犯罪三個專業領域。 本書通過回溯案件事實,深挖每個案件中的爭議焦點,並運用法理對每起案例的典型意義進行提煉,再於辦案心得中分析說明。尤其針對具體案例的指導示範意義、個罪與類罪的關係、此罪與彼罪的界限、證據分析與量刑分析、類案分析定位、案件程序疑問等維度進行理論釋疑並闡述辦案心得,以期為類案辦理貢獻思路與方法,可供法律人參閱、借鑒並引發深入思考。作者簡介 朱山 無黨派人士,1989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刑事偵查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2002年獲該校法律碩士學位。1 994年取得律師資格,1989年7月至1994年5月在貴州省司法警校任教,1994年5月至2000年12月為貴州省經貿涉外律師事務所(后更名為心海律所事務所)律師、證券部主任;自2000年12月創建貴達律師事務所至今,任該所主任,一級律師。 兼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委員,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貴州省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聯誼會會長,貴州省律師協會監事長,貴州省法學會副會長、首席法律諮詢專家、訴訟法學研究會和能源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貴州省大數據律師服務團團長;受聘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院特約監督員,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服務決策諮詢專家庫成員,貴州省人大常委會諮詢專家,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等。目錄 第一章 職務犯罪第一節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犯罪 1 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如何把握辯護尺度——原中共Y省委副書記仇某涉嫌受賄從輕辯護案 2 貪污罪中分案處理機制探析——王某某被控貪污罪、挪用公款罪無罪辯護案 3 如何準確認定受賄金額——梁某被控受賄金額特別巨大案 第二節 司法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犯罪 1 全額退贓對量刑的影響——肖某某受賄獲從輕處罰案 2 坦白與認罪認罰並存下的從輕處罰幅度——紀檢委幹部李某某被控受賄罪認罪認罰從輕處罰案 第三節 國有企業工作人員職務犯罪 1 代為保管型受賄罪既未遂的區分——G省大型著名酒業集團原董事長逾億元受賄部分認定未遂案 2 掌握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對案件處理的重要性——宋某被控受賄罪獲緩刑處理案 第二章 涉民營企業及民營企業家犯罪 第一節 民營企業家職務犯罪 1 非法證據排除與適用的辯護效果——余某某被控單位行賄罪二審發回重審案 2 犯罪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把握——陸某某涉嫌職務侵占罪偵查機關撤銷案 3 單位犯罪中行為人主觀惡性考量——唐某某被控單位行賄罪獲有期徒刑1年6個月 第二節 民營企業經營涉及的犯罪 1 詐騙類犯罪非法佔有目的的認定——熊某被控合同詐騙上億元、開迷霧真相觸目驚心案 2 準確區分經濟犯罪與民事糾紛的界限,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導致經濟糾紛刑事化——張某某被控詐騙罪終獲無罪案 3 正確區分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罪的界限,防止經濟糾紛刑事化——譚某某被控合同詐騙獲不起訴案 4 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擔保型合同詐騙的認定——王某某涉嫌合同詐騙罪被不起訴案 5 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認定——吳某涉嫌超10億元合同詐騙無罪辯護案 6 準確區分民事違約與刑事詐騙,為民營企業家保駕護航——張某某涉嫌合同詐騙罪被不起訴案 7 準確把握黑社會性質組織與惡勢力犯罪集團的界限——張某某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全案脫黑案 8 如何運用在案證據分析行為人性質,使其免予刑事處罰——張某某被控侵犯商業秘密罪獲免予刑事處罰案 9 通過行政法信賴利益原則立論辯護獲得法院認可無罪——雷某某被控非法採礦罪獲無罪判決案 10 重視主客觀一致原則,正確評價被告人的實行行為——Y省A公司、某余被控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獲減輕處罰案 11 注重有效溝通,與檢察官充分交流意見——吳某某涉嫌破壞生產經營罪獲不起訴案 12 重視刑事案件的每一個程序,實現有效辯護——王某某涉嫌騙取貸款罪偵查機關撤回移送審查起訴案 第三章 新型犯罪 1 通過改變定性和減少罪名成功取得減輕處罰的辯護效果——程某被控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減輕處罰案 2 事實多重不確定時,應堅持疑點利益歸被告人——楊某某利用網路支付平台非法經營從輕處罰案 3 準確把握法律概念內涵與特徵是區分罪與非罪的基礎——李某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撤銷案 4 刑事辯護的精準化實現辯護效果的實質化——鍾某某被控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獲緩刑處理案 5 法益侵害性的有無是判斷罪與非罪的關鍵——李某某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獲不起訴案 第四章 其他犯罪 1 準確評估被告人人身危險性使其獲得寬緩處置——馬某某尋釁滋事獲緩刑處理案 2 特殊防衛的認定——王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歷經數載終被不起訴案 3 有效辯護應從控方的證據體系著手——陳某某非法買賣槍支案 4 通過排除傷情司法鑒定書使重罪變更為輕罪——金某某被控故意傷害罪改為聚眾鬥毆罪並獲緩刑處理案 5 如何結合犯罪構成要件審查在案證據實現無罪辯護——雷某某被控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獲不起訴處理案 6 如何運用刑事基礎理論實現精準有效辯護——劉某某被控走私毒品罪終獲不起訴案 7 高度重視37天「黃金救援期」,認真做好「捕前辯護六部曲」——陳某涉嫌賭博罪不予批捕案 8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與故意殺人的區分——楊某某涉嫌故意殺人罪法院改變定性案 附錄 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人民法院辦理刑事案件庭前會議規程(試行)》《人民法院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規程(試行)》《人民法院辦理刑事案件第一審普通程序法庭調查規程(試行)》的通知 2 貴達律師事務所辦理刑事案件規則 謹以此書紀念付永盛律師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