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數量非實際在台庫存 *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實際資訊。 印行年月:202311*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註解與配套 (第六版) ISBN:9787521637014 出版社:中國法制 著編譯者:中國法制出版社 頁數:318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593017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為了幫助讀者準確理解與適用法律,於2008年9月開始推出「法律註解與配套叢書」,深受廣大讀者的認同與喜愛,成為法律工作者辦案運用和公民法律學習的有力助手。本套叢書主要包括註解、應用及配套三部分。註解部分對主體法中的重點法條及專業術語進行註解;應用根據司法實踐提煉疑難問題,並運用法律規定及原理進行解答;在主體法律文件之後擇要收錄與其實施相關的配套規定,便於讀者查找和應用。本分冊為醫師法分冊,根據最新修訂的法律法規全新出版,幫助讀者學習最新內容。目錄 適用導引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第二條 [醫師的定義和分類] 第三條 [醫師的職責和使命,醫師執業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各級政府部門及相關部門的職責] 第五條 [醫師節、尊醫重衛、表彰獎勵] 第六條 [醫師職稱評聘的制度及條件] 第七條 [行業組織對醫師隊伍的管理] 第二章 考試和註冊 第八條 [醫師資格取得的方式和考試類別] 第九條 [醫師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 第十條 [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 第十一條 [師承和確有專長的人員取得中醫醫師資格的報考條件] 第十二條 [醫師資格證書的發放條件] 第十三條 [醫師執業必須經過註冊] 1 申請醫師執業註冊,應當提交哪些材料? 第十四條 [各類醫師執業許可的規定] 第十五條 [醫師多點執業的相關規定] 第十六條 [醫師不予註冊的情形] 第十七條 [註銷註冊,廢止醫師執業證書的相關情形] 第十八條 [醫師執業中變更註冊及無須註冊的規定] 第十九條 [醫師中止執業后重新註冊的條件] 第二十條 [醫師個體執業的條件] 2 對申請個體執業的醫師有沒有技術職稱要求? 3 中醫個體行醫的條件是執行5年還是3年? 第二十一條 [公告及查詢醫師註冊信息的政府責任] 第三章 執業規則 第二十二條 [醫師在執業中享有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醫師在執業中享有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醫師未經親自診查,不得填寫出具醫學文書] 4 互聯網醫療中如何履行親診義務? 5 醫學專業畢業生在畢業第一年後未取得醫師資格的,是否可以出具醫學文書? 第二十五條 [醫師在診療中的告知說明義務] 6 醫師知情告知有哪些實施方式? 第四章 培訓和考核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配套法規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