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債權優先受償制度構建研究 郜名揚 9787308232623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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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民事債權優先受償制度構建研究
ISBN:9787308232623
出版社:浙江大學
著編譯者:郜名揚
頁數:198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59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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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民事債權優先受償制度是指因債務人承擔財產性公法責任將導致其債權人的民事債權不能或者不能全部受償,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使民事債權優先於財產性公法責任獲得清償的法律制度。該制度在民、商、經濟法中有較多原則性規定,以《民法典》第187條所規定的民事責任優先原則為集中體現,但缺乏可操作性。在刑事領域,司法解釋將刑法中多個相關規定具體化為刑事執行參与分配製度,其效力範圍比較有限,而在行政法領域則沒有規定。不但如此,該制度已有規定之間還存在衝突。由於民事債權優先受償制度橫跨公私法域,因此必須從民商法、經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以及行政強製法等多部門法著手展開制度構建。本文從價值論的視角,抽絲剝繭地分析該制度產生的原因和存在的問題,並有針對性地提出制度構建的具體建議。

作者簡介

郜名揚,民商法學博士,浙江樹人學院現代服務業研究院講師,浙江省現代服務業研究中心研究人員。主要研究領域:民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公法與私法交叉法律問題。主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1項,廳級課題4項,獲廳級科研成果獎2項,參与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省部級、廳級等各類科研課題10餘項,在CSSCI、北大核心等各類學術期刊公開發表論文10餘篇。

目錄

緒論
一、研究背景與意義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義
二、研究綜述
(一)國外研究
(二)國內研究
三、研究視角、方法和思路
(一)研究視角
(二)研究方法
(三)研究思路
四、創新與不足
(一)創新
(二)不足
第一章 我國民事債權優先受償制度的內涵與現狀
一、我國民事債權優先受償制度的內涵
(一)民事債權的內涵
(二)優先受償的內涵
二、我國民事債權優先受償制度的現狀
(一)民事債權優先受償的現有規定
(二)我國民事債權優先受償制度的特點
第二章 我國民事債權優先受償制度的價值選擇
一、我國民事債權優先受償制度的價值選擇分析
(一)我國民事債權優先受償制度價值選擇的表述
(二)我國民事債權優先受償制度價值選擇的目的
(三)我國民事債權優先受償制度價值選擇的根據
二、我國民事債權優先受償制度價值選擇現狀
(一)對價值衝突的成因重視不夠
(二)對部分價值衝突未予解決
(三)對價值目標衝突的處理不夠全面
第三章 與刑事財產責任並存之民事債權的優先受償
一、財產刑、刑事涉案財物處置措施正當化、合理化
(一)財產刑正當化、合理化
(二)刑事涉案財物處置措施正當化、合理化
二、與財產刑並存之民事債權的優先受償
(一)財產刑執行中的民事責任優先
(二)財產刑執行與破產程序的銜接
(三)破產程序中的民事債權優先受償
三、刑事特別沒收對民事責任優先原則的有限適用
(一)適用條件
(二)具體設計
第四章 與行政財產責任並存之民事債權的優先受償
一、財產罰合理化
(一)罰款合理化
(二)行政沒收合理化
二、與罰款並存之民事債權的優先受償
(一)罰款執行中的民事責任優先
(二)罰款執行與破產程序的銜接
(三)破產程序中的民事債權優先受償
三、行政沒收對民事責任優先原則的有限適用
(一)適用條件
(二)具體設計
第五章 我國民事債權優先受償制度的立法構建
一、實體法構建
(一)民法構建
(二)刑法構建
(三)行政實體法構建
(四)其他實體法構建
二、程序法構建
(一)民事訴訟法構建
(二)刑事訴訟法構建
(三)行政程序法構建
三、破產法構建
(一)擴展破產適用的對象
(二)確立公司,臨界破產時董事申請破產義務
(三)完善破產分配製度
(四)完善破產撤銷權制度
結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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