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數量非實際在台庫存 *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實際資訊。 印行年月:202310*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人民當家作主的偉大實踐-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創建和發展述要 ISBN:9787214284198 出版社:江蘇人民 著編譯者:王振民 胡健 頁數:252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592652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本書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切實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緊扣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創建和發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過程中的重要節點、重大事件,立足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產生、組成、運作,以翔實的資料和理性的分析,力爭反映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偉大進程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新發展新成就,凸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鮮明特色和獨特優勢。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民當家作主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本質屬性,這一屬性為國家的穩定與長治久安、為各項事業的進步及發展、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提供了根本的制度保障和不竭的動力來源。作者簡介 胡健,男,80后,江蘇鹽城人。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學士、香港大學普通法碩士、清華大學法學博士。現供職於國家立法機關。這些年,在信訪部門拆過信、接過訪,在香港特區立法會和終審法院做過實習生,在中越邊境小城那坡縣基層鍛煉過。工作之餘,曾開設《法制日報》「香江札記」專欄和《晶報》「法眼旁觀」專欄,擔任《新京報》等媒體特約評論員、《大頭媽媽講故事」微信公眾號義工。在「比較法研究》《法學》等發表學術論文二十余篇,在《中國青年報》「解放日報》《南方周末》等發表隨筆評論百余篇;參著法律釋義若干,譯有《美國破產法》等。目錄 緒論: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發展歷程一、從清朝末年到中華民國多個政治方案以失敗告終 二、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的長期探索和實踐 三、新中國成立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建立 四、新中國成立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施行和挫折 五、新時期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恢復、發展和完善 六、新時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煥發新的生機和活力 第一章 憲法確立和鞏固發展國家根本政治制度 一、民主集中制還是「三權鼎立」? 二、單一制還是聯邦制? 三、「一院」制還是「兩院」制? 四、四項基本原則要不要寫入憲法? 五、「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與「國家機構」孰前孰后? 六、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會自身建設? 七、如何改革行政管理體制? 八、要不要恢復設立國家主席? 九、要不要設立中央軍事委員會? 十、如何改革鄉鎮政權? 十一、要不要確立基層群眾自治制度? 十二、如何實行「一國兩制」? 第二章 人大代表選舉循序漸進發展 一、堅持選舉權普遍性原則 二、堅持選舉權平等性原則 三、堅持直接選舉與間接選舉相結合 四、實行差額選舉 五、實行無記名投票 六、確保選舉的公平和公正 第三章 人大代表工作逐步規範 一、代表工作的恢復和探索 二、代表工作的總結和規範 三、代表工作的加強和提高 四、代表工作的與時俱進、創新發展 第四章 人大代表職務保障不斷健全 一、西方國家議員人身特殊保護制度的起源、發展和現狀 二、我國人大代表人身特殊保護制度的建立和發展 三、我國人大代表人身特殊保護制度的特點和優勢 四、我國人大代表人身特殊保護制度實施中的問題 五、我國人大代表人身特殊保護制度的進一步完善 第五章 國家政權建設不斷加強 一、國家政權建設的發展歷程 二、加強權力機關建設,確保權力始終掌握在人民手中 三、持續健全政府機構,轉變政府職能 四、不斷健全司法機構,深化司法體制改革 五、不斷完善地方政權建設,充分發揮地方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六、設立監察委員會,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制 第六章 人大立法工作成效顯著 一、立法思路從「先改革,后立法」、「邊改革,邊立法」轉向「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 二、立法主體從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逐步擴大到所有設區的市 三、立法理念從「有比沒有好,快搞比慢搞好」轉向「以提高立法質量為中心」 四、立法重心從以經濟立法為主轉向注重各領域立法的均衡發展 五、立法內容從「宜粗不宜細」轉向注重法律的「可執行性、可操作性」 六、立法形式從以制定法律為主轉向立、改、廢、釋、編、授等多種立法手段並重 七、立法過程從有限開放轉向公開透明 第七章 人大監督工作不斷推進 一、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 二、計劃和預算監督 三、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 四、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 五、詢問和質詢 六、特定問題調查 七、罷免和撤職 第八章 地方人大工作逐步夯實 一、縣級以上地方人大設立常委會 二、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 三、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 第九章 特別行政區制度有效落實 一、激活「合憲性審查」為憲法實施和監督積累寶貴經驗 二、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在特別行政區的適用 三、五次釋法確保香港基本法全面準確實施 四、有關全國性法律在特別行政區的實施 五、為特別行政區制定其他法律或作出決定 第十章 憲法實施和監督穩步發展 一、「是不是搞一個有權威的機構來監督憲法的實施」 二、1982年憲法對保障和監督憲法實施發出明確信號 三、1982年憲法頒布后憲法實施和監督並非「按兵不動」 四、20世紀90年代開始起草的監督法曾多次專題研究憲法監督問題 五、地方法院的「越權」行為凸顯加強憲法監督的緊迫性 六、「齊玉苓案」提出能不能搞「憲法司法化」的重大問題 七、「孫志剛案」成為激活憲法監督制度的重要契機 八、制定監督法、設立法規備案審查室回應各方面的期待和呼籲 九、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憲法實施取得新成就、邁出新步伐 十、十三屆全國人大設立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繼續推進憲法實施和監督 十一、推進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要大力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 參考文獻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