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共衛生立法研究 任穎 9787010262123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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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中國公共衛生立法研究
ISBN:9787010262123
出版社:人民
著編譯者:任穎
頁數: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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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號:161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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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公共衛生治理現代化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公共衛生立法是公共衛生治理的規範基礎。本書豐富和完善公共衛生立法的基礎理論,歸納和概括域外公共衛生立法的模式,論證公共衛生回應型立法向預防型立法的轉變趨勢,以公共衛生機構與組織立法、公共衛生行為與措施立法、公共衛生程序與標準立法為邏輯結構,推動我國公共衛生統一立法及法典化進程,為提升中國在《大流行病條約》制定中的話語權貢獻力量。

作者簡介

任穎,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廣州綠色發展法治研究中心、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廣東法治研究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法學理論、公共治理。先後主持了包括中國法學會青年調研項目、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專項項目、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十三五」規劃青年項目、廣東省普通高校優秀青年創新人才培養計劃項目、廣州市哲學社會科學發展「十三五」規劃共建項目、廣州綠色發展法治研究中心招標項目在內的多項課題研究;在《法制與社會發展》《政治與法律》等國內外期刊發表論文30餘篇。

目錄

序言
導論
第一章 公共衛生立法的概念與範疇
第一節 公共衛生立法的概念辨析
一、公共衛生立法與醫事立法
二、公共衛生立法與生物安全立法
三、公共衛生立法與環境資源立法
四、公共衛生立法與民法典的健康權規定
第二節 公共衛生立法的內容構成
一、傳染病防治立法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立法
二、特定行業公共衛生立法與特殊群體衛生保健立法
三、公共場所衛生立法與健康相關產品立法
第三節 公共衛生立法的基本範疇
一、本體論範疇:健康權、公共衛生管理權、參与權及相應義務
二、客體論範疇:公共衛生服務與公共衛生產品供給
三、價值論範疇:衛生公平與公共衛生產品及服務的可及性
第二章 公共衛生立法的歷史與發展
第一節 國內公共衛生立法的發展與貢獻
一、秦漢時期的「疑癘」報告、「癘病」隔離、「巡視疫癘」制度
二、唐宋時期的「巡療」「稽程」「誤犯食禁」及藥典規定
三、明清時期「發遣獄囚」及對「災異及事應奏不奏」的懲處
四、新中國成立以來公共衛生立法的發展成就
第二節 國外公共衛生立法的主要模式
一、法典化模式:法國《公共衛生法典》編纂體例與准用性規則設置
二、統一立法模式:英國《公共衛生法案》《公共衛生(疾病控制)法》
三、地方立法模式: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加拿大艾伯塔省公共衛生法
第三節 國際公共衛生立法發展階段及其與國內立法的關係
一、《國際公共衛生條例》(ISR)及其對國內立法的影響
二、《國際衛生條例》(IHR)與國內公共衛生立法的雙向互動
三、《大流行病條約》(Pandemic Treaty)制定進程中的國內立法
第三章 中國公共衛生立法的原則與路徑
第一節 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公共衛生立法
一、「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與「構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
二、「以人民為中心」與「健康至上」
三、「防範化解衛生健康領域重大風險」理念指引
第二節 公共衛生立法的基本原則
一、公共健康保護與健康優先發展原則
二、新發傳染病「存疑從有」與再發傳染病依法防治原則
三、公共衛生領域的正當程序與比例原則
第三節 中國公共衛生立法的路徑選擇
一、「領域法」路徑:公共衛生組織法、行為法、程序法的統合
二、預防型立法: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點領域公共衛生風險防控
三、統一立法:傳染病防治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的立法統籌
第四章 公共衛生立法的主要問題
第一節 公共衛生機構職權配置與社會參与問題
一、突發事件應對法、傳染病防治法、生物安全法職權配置的衝突
二、醫療應急司、應急處理指揮部、疾控機構職責關係未理順
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等參与公共衛生治理的規則相對薄弱
第二節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措施相關規定有待強化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規定相對較為分散
二、管控區域劃定、隔離管控措施的法律依據不明
三、流調溯源、檢測救治、疫源消毒規定尚不完善
第三節 公共衛生立法結構問題
一、重救治、輕預防:新發傳染病的預防措施不明確
二、重實體、輕程序:應急管理程序不完善與合比例審查缺位
三、重應急、輕常態:公共衛生產品與公共衛生服務規定不健全
第五章 公共衛生機構與組織立法
第一節 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視角的公共衛生機構職責及法律地位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制定等方面規範衝突的解決
二、明確疾控機構法律地位:通過預警權等設置強化疾控機構職能
三、理順醫療應急司、應急處理指揮部、疾控機構之間的職責關係
第二節 全過程應急響應視角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組織協調規則
一、跨部門聯動形成公共衛生應急預案及應急演練規定
二、建立物流與食品溯源、傳染病監測的跨部門聯動平台
三、公共衛生重大風險防控跨部門協作的制度耦合與規則支持
第三節 全社會聯防聯控視角的公共衛生社會治理主體的參与規則
一、明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及其公共衛生委員會的管理規範
二、出台志願服務組織、紅十字會等組織參与疫情防控的準則
三、制定公共衛生輔助服務人員、第三方檢測機構的管理規則
第六章 公共衛生行為與措施立法
第一節 預防措施:增設重點場所、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防疫特殊規定
一、以比例原則為基礎規定新發傳染病、疑似新發傳染病預防措施
二、發布農貿市場等重點場所、災害等重點領域的防疫守則
三、建立疫情防控下重點群體、重點行業的強制免疫申報制度
第二節 應急措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及傳染病防治體系優化
一、疫情報告:健全公共衛生事件直報、層報、自動速報制度體系
二、疫區劃定:疫點疫區、「三區」、低中高風險區的立法協調
三、隔離管控:強制隔離、封閉管理、閉環管理等措施的法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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