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數量非實際在台庫存 *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實際資訊。 印行年月:202401*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行政覆議法應用一本通 ISBN:9787519784805 出版社:法律 著編譯者:王旭坤 叢書名:法律應用一本通系列 頁數:239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07880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本書將《行政複議法》條文進行逐一釋義,具體闡釋了該條款的主旨、核心內容及如何具體理解和適用。 本書共收集16個來自最高人民法院及司法部行政複議司的典型案例,全文收錄指導案例並提煉歸納其他案例的具體案情、焦點問題評析、思考與啟示。 本書匯總來自原國務院法制辦、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的23個批複與回復意見。 本書整理了50份行政複議相關文書,專門繪製了我國立法體系圖、行政複議工作流程圖等,為讀者提供切實可行的參考。作者簡介 王旭坤,憲法與行政法專業碩士、經濟法專業博士。 曾公開發表論文二十余篇,出版學術專著兩部,參編作品三部。 曾任法學編輯十余年,編審職稱。曾創業,現為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聯席合伙人,主要執業領域包括個人法律業務、爭議解決(合同糾紛)、行政訴訟及行民交叉業務等。目錄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適用範圍】 第三條 【複議原則】 第四條 【複議機關及其職責】 第五條 【複議調解】 第六條 【複議隊伍建設】 第七條 【後勤保障】 第八條 【信息化建設】 第九條 【表彰與獎勵】 第十條 【對複議不服的訴訟】 第二章 行政複議申請 第一節 行政複議範圍 第十一條 【複議範圍】 第十二條 【複議範圍的排除】 第十三條 【規範性文件的附帶審查】 第二節 行政複議參加人 第十四條 【複議申請人】 第十五條 【代表人複議】 第十六條 【複議第三人】 第十七條 【委託代理人】 第十八條 【法律援助】 第十九條 【複議被申請人】 第三節 申請的提出 第二十條 【申請複議的期限】 第二十一條 【最長期限】 第二十二條 【複議申請】 第二十三條 【複議前置的規定】 第四節 行政複議管轄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管轄範圍】 第二十五條 【國務院部門管轄範圍】 第二十六條 【對國務院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複議】 第二十七條 【對實行垂直/雙重領導機關行政行為不服的複議】 第二十八條 【複議與訴訟的選擇】 第二十九條 【複議與訴訟的程序互斥】 第三章 行政複議受理 第三十條 【複議的受理】 第三十一條 【材料補正】 第三十二條 【對當場處罰決定的複議申請】 第三十三條 【複議的駁回】 第三十四條 【複議與訴訟的銜接】 第三十五條 【上級機關責令受理及直接受理】 第四章 行政複議審理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三十六條 【審理程序】 第三十七條 【審理依據】 第三十八條 【提級管轄】 第三十九條 【複議中止】 第四十條 【複議程序無故中止的救濟】 第四十一條 【複議終止】 第四十二條 【複議停止執行的情形】 第二節 行政複議證據 第四十三條 【複議證據種類】 第四十四條 【被申請人的舉證責任】 第四十五條 【調查取證的權力】 第四十六條 【被申請人不得自行取證】 第四十七條 【申請人、第三人的查閱、複製權】 第三節 普通程序 第四十八條 【複議程序事項】 第四十九條 【聽取意見原則及例外】 第五十條 【聽證制度】 第五十一條 【聽證應事先通知】 第五十二條 【複議委員會】 第四節 簡易程序 第五十三條 【簡易程序】 第五十四條 【複議申請書發送和答覆的時限】 第五十五條 【向普通程序的轉化】 第五節 行政複議附帶審查 第五十六條 【複議機關對規範性文件的處理】 第五十七條 【對行政行為依據的主動審查】 第五十八條 【對規範性文件或者依據的合法性審查方式】 第五十九條 【對規範性文件或者依據的合法性審查之處理結果】 第六十條 【受轉送機關對規範性文件或者依據的處理】 第五章 行政複議決定 第六十一條 【複議審查及複議決定的作出】 第六十二條 【複議審理期限】 第六十三條 【變更行政行為】 第六十四條 【撤銷行政行為】 第六十五條 【確認行政行為違法】 第六十六條 【行政不作為的複議】 第六十七條 【確認行政行為無效】 第六十八條 【維持行政行為】 第六十九條 【不構成行政不作為的複議】 第七十條 【被申請人的舉證責任】 第七十一條 【行政協議相關】 第七十二條 【行政賠償相關】 第七十三條 【行政複議調解書】 第七十四條 【和解及撤回複議申請】 第七十五條 【複議決定書】 第七十六條 【複議意見書】 第七十七條 【被申請人不履行複議決定的處理】 第七十八條 【申請人、第三人不履行複議決定的處理】 第七十九條 【複議決定書的公開】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條 【複議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的處罰】 第八十一條 【瀆職處罰】 第八十二條 【被申請人不提交答覆、資料和阻礙他人複議申請時的處罰】 第八十三條 【被申請人不履行或遲延履行複議決定書、調解書、意見書的處罰】 第八十四條 【拒絕、阻撓行政複議調查取證行為的處罰】 第八十五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複議工作違法的處理】 第八十六條 【行政複議中公職人員涉嫌職務犯罪的處置】 第七章 附則 第八十七條 【複議費用】 第八十八條 【文書送達和期間計算】 第八十九條 【適用範圍補充規定】 第九十條 【生效日期】 附錄一 答覆與批複 第一章 總則 1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請明確反傾銷行政複議中有關問題的函》的復函 第二章 行政複議申請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