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條文要義 楊立新 9787521636147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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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出版社:中國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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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條文要義
ISBN:9787521636147
出版社:中國法制
著編譯者:楊立新
頁數:1124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0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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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由民法學專家編寫的逐一條文解讀
運用立法材料,準確、全面、深入解析法律內容
逐條解釋立法原意和立法背景
融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內容
註釋民法典,系統闡釋條文內涵;關聯司法解釋,指引條文理解與適用

作者簡介
楊立新,廣東財經大學法治與經濟發展研究所研究員、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副主席、研究員;國家法官學院、國家檢察官學院、福建師範大學法學院等院校特聘、兼職、客座教授。1975年至1989年在吉林省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任審判員、副庭長、副院長、常務副院長;1990年至1992年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審判員、婚姻家庭合議庭負責人;1993年至1994年9月任煙台大學法學院副教授;1994年10月至2000年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民事行政檢察廳廳長、檢察員;2001年以來,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任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立法專家委員會立法專家,參与《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十余部法律的起草和修訂工作。2015 年以來全程參与《民法典》 編纂工作,參加了總則編和分則各編的起草工作。研究領域為民法總則、侵權責任法、人格權法、物權法、債法、婚姻家庭法和繼承法,著作有民法專著、民法教材和其他民法讀物100 余部,在 《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 等刊物發表民法論文 600 余篇。

目錄
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 基本規定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節 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節 監護
第三節 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
第四節 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章 法人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營利法人
第三節 非營利法人
第四節 特別法人
第四章 非法人組織
第五章 民事權利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為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意思表示
第三節 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第四節 民事法律行為的附條件和附期限
第七章 代理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委託代理
第三節 代理終止
第八章 民事責任
第九章 訴訟時效
第十章 期間計算
第二編 物權
第一分編 通則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第一節 不動產登記
第二節 動產交付
第三節 其他規定
第三章 物權的保護
第二分編 所有權
第四章 一般規定
第五章 國家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
第六章 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第七章 相鄰關係
第八章 共有
第九章 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
第三分編 用益物權
第十章 一般規定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十二章 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權
第十四章 居住權
第十五章 地役權
第四分編 擔保物權
第十六章 一般規定
第十七章 抵押權
第一節 一般抵押權
第二節 最高額抵押權
第十八章 質權
第一節 動產質權
第二節 權利質權
第十九章 留置權
第五分編 佔有
第二十章 佔有
第三編 合同
第一分編 通則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第七章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分編 典型合同
第九章 買賣合同
第十章 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
第十一章 贈與合同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 保證合同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保證責任
第十四章 租賃合同
第十五章 融資租賃合同
第十六章 保理合同
第十七章 承攬合同
第十八章 建設工程合同
第十九章 運輸合同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客運合同
第三節 貨運合同
第四節 多式聯運合同
第二十章 技術合同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技術開發合同
第三節 技術轉讓合同和技術許可合同
第四節 技術諮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
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二十二章 倉儲合同
第二十三章 委託合同
第二十四章 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五章 行紀合同
第二十六章 中介合同
第二十七章 合夥合同
第三分編 准合同
第二十八章 無因管理
第二十九章 不當得利
第四編 人格權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
第三章 姓名權和名稱權
第四章 肖像權
第五章 名譽權和榮譽權
第六章 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
第五編 婚姻家庭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結婚
第三章 家庭關係
第一節 夫妻關係
第二節 父母子女關係和其他近親屬關係
第四章 離婚
第五章 收養
第一節 收養關係的成立
第二節 收養的效力
第三節 收養關係的解除
第六編 繼承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法定繼承
第三章 遺囑繼承和遺贈
第四章 遺產的處理
第七編 侵權責任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損害賠償
第三章 責任主體的特殊規定
第四章 產品責任
第五章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第六章 醫療損害責任
第七章 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責任
第八章 高度危險責任
第九章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第十章 建築物和物件損害責任
附則

前言/序言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誕生了我國自1949年以來的第一部民法典。這不僅是我國民法立法、民事司法和民法理論研究的重大事件,也是我國法治建設的重大事件。中國《民法典》的誕生,結束了我國70年來只有鬆散民法,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民法典的歷史,使我國成為有成文民法典的國家,走進了民法典時代。
《民法典》是調整我國民事法律關係的根本大法,其地位僅次於《憲法》。《民法典》不僅規定了調整民事法律關係的一般規則,而且在人格權領域、婚姻家庭領域、物權領域、債權領域、知識產權領域、繼承權領域以及股權和其他投資性權利等商法領域,都確定了具體規則,使之有法可依、有規可循,真正使我國民事法律關係的運行實現全面的法治。其調整範圍之廣,涉及的社會生活範圍之大,都是其他法律所不能比擬的。
筆者研究民法理論和實踐已逾40餘年,有幸參加了《民法典》編纂的全部過程,自信熟悉《民法典》的規範內涵和適用方法。因而不揣冒昧,對《民法典》1260個條文的要義進行闡釋,既是表達對《民法典》條文的理解,也是進一步深化學習《民法典》的過程,因而把自己的學習體會奉獻給讀者。
《民法典》頒布后,自2020年12月以來,最高人民法院清理、修訂了原有的民法相關司法解釋,出台了新的適用《民法典》的司法解釋,對全面掌握和準確適用《民法典》有了權威的依據。尤其是2023年12月公布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若干問題的解釋》,是適用《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規定的合同法一般規則最重要的司法解釋。一經公布,就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不僅對民事審判具有重要的司法實踐價值,而且對民法理論也具有重要的研究價值;既完善、發展了我國合同法一般規則的體系,也給合同法理論提出了新的研究課題,對遵守誠信原則,維護交易秩序,促進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本書除對《民法典》條文要義進行闡釋外,還對適用《民法典》司法解釋進行了整理,按照解釋的內容納入《民法典》相關條文及要義解讀之後,便於將《民法典》的條文與相關司法解釋融為一體,相互銜接,方便讀者使用。一條司法解釋針對幾個法典條文的,選擇放置在最主要的法典條文之下。個別司法解釋條文能夠適用於幾個不同法典條文的,分別置於不同的法典條文之下。對類似於民間借貸案件、城鎮房屋租賃合同案件適用法律的司法解釋等,雖然是對借款合同、租賃合同的司法解釋,但是由於專業性較強,不易於確定是對哪一個法典條文進行的解釋,或者拆散分解到具體法典條文中會損害司法解釋整體性的,則放置在法典規定的該種典型合同的最後,可以整體閱讀和掌握。
《民法典》已經實施三年了,在保護人民權利,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文明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相信在《民法典》的實施過程中,本書會起到「一書在手,民法典的基本精神一目了然」的作用,能夠方便讀者學法、用法,方便司法人員適用法律處理民事糾紛,方便教學和科研人員的民法理論研究和教學,也方便法律院系學生在學習民法課程時的使用。
《民法典》及其相關司法解釋博大精深,條文眾多,所涉及的範圍極其廣泛,因而本書在對法典條文要義的闡釋和司法解釋的編選中,會存在不當之處,盼讀者批評指正,共同把《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學習好、理解準確,讓《民法典》在保護人民權利,繁榮社會生活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衷心感謝熱心讀者對本書的關注和支持!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
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
楊立新
2023年12月18日·北京世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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