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在過去幾十年,法律的經濟分析受到越來越多實驗性和實證性研究的挑戰,這些研究證明人們普遍存在系統性地偏離經濟學的理性假設的行為模式。雖然關於有限理性以及啟髮式與偏差的研究最初被視為與標準的經濟分析和法律經濟分析相對立,但隨著時間推移,這些發現已被廣泛納入主流經濟分析之中,包括對法律的經濟分析。此外,行為學洞察的影響,早已超越了單純的法律經濟分析:近年來,這場行為學運動已成為整個法學領域中最具影響力的進展之一。 本書為這一領域提供了前沿性的全面概述。兩位作者系統梳理了行為法律分析所依賴的全部心理學研究成果,並對該研究領域的核心方法論問題進行了批判性評估。隨後,本書探討了對有限理性的心理學研究所提出的基本規範性問題,並深入分析了這些發現對於設定法律目標以及設計實現目標之手段的重要意義。書中還對行為學研究在各個主要法律領域中的貢獻進行了系統而深入的考察,涵蓋財產法、合同法、消費者保護法、侵權法、公司法、證券監管、反壟斷法、行政法、憲法、國際法、刑法,以及證據法,還分析了行為學研究對法律實踐中的關鍵參与者——訴訟當事人和司法決策者——行為的影響。作者簡介
埃亞勒·扎米爾 Eyal Zamir 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法學院Augusto Levi講席商法教授,2002—2005年任法學院院長。研究領域包括法律的經濟與行為分析、實證法律研究、合同法與理論,以及規範倫理學和法學。曾任哈佛大學、耶魯大學、紐約大學、喬治敦大學、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和蘇黎世法學院,以及馬克斯·普朗克經濟研究所的訪問學者或客座教授。撰著或主編了15部著作,發表了60多篇論文。文章見於重要法學期刊,包括《哥倫比亞法律評論》《法律研究期刊》《芝加哥大學法律評論》《加利福尼亞法律評論》《弗吉尼亞法律評論》和《法律與社會探究》,以及《組織行為與人類決策過程》和《公共管理評論》等其他學科的刊物。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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