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旨在回答在市場經濟環境下,律師為何需要追求正義,如何追求正義。突破傳統國家主義與職業主義理論訴諸身份倫理的局限,以契約理論重構律師職業倫理,建立「原初-主-子」三級契約論證模型:原初契約以社會公平原則闡明律師職業公共責任的實質;主契約界定律師為「國家-社會」法治互動的中介協調者;子契約則具體構建律師正義踐行的雙向實現路徑,實現正義承諾的具體化。基於此,提出中國特色律所制度改革的路徑,為司法改革中的律師功能重塑提供理論支撐與實踐指引。作者簡介
蔣超,法學博士,南京理工大學知識產權學院講師。本科畢業於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人文學院,後於南京大學法學院碩博連讀,獲法學博士學位。主要研究方向為法理學、司法倫理、數字法學。在《法制與社會發展》《現代法學》等法學核心期刊發表論文數篇,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項,省部級課題2項。目錄
律師是司法產品的質檢員(代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