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正確資訊。 印行年月:202411*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興奮劑違規與處罰研究 ISBN:9787519794477 出版社:法律 著編譯者:楊春然 頁數:495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90948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基於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判例,剖析《世界反興奮劑條例》及其相關附件的內容,揭示反興奮劑制度內在的邏輯結構。該條例的前兩個版本,即2003年版與2009年版中的反興奮劑制度主要體現為競賽規則。經過2015年的修訂,《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內容較以往發生了重大變化,革新性地引入了責任體系,即在責任形式上,區分故意型違規、過失型違規以及意外違規等類型。《世界反興奮劑條例》一開始給故意型違規運動員貼上「騙子」的標籤,儘管當前實行的2021年版《世界反興奮劑條例》已經將該標籤取消,但由此產生的影響仍然存在。條例對於責任實行規範主義與心理主義相結合的表達方式,使得反興奮劑規則呈現三階層化的理論體系,這也是早期的判例以及學界解讀反興奮劑制度的主要模式。 本書除在實體法層面探討反興奮劑制度外,還在程序法層面,討論了反興奮劑制度的特點,這主要體現在其多元化的證明標準和運動員的程序權利保護方面。此外,本書展望興奮劑制度的未來發展方向,尤其聚焦于興奮劑違規行為犯罪化的規範障礙和人工智慧技術對反興奮劑制度的影響兩方面。對於前者,可以基於公平比賽權和未成年運動員身心健康保護原則,避免對興奮劑違規入罪的家長主義批評;對於後者,可以通過完善比賽規則和擴大禁用物質或方法的範圍,防止利用人工智慧獲得不公平的競爭優勢。作者簡介 楊春然,1966年出生於山東微山縣,西南政法大學刑法學博士,中國石油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曾在《法學研究》、台灣社會科學引文索引(Taiwan 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TSSCI)、《中外法學》、《清華法學》、《中國刑事法雜誌》、《法學論壇》、《體育科學》、《上海體育學院學報》等權威期刊發表法學論文三十余篇。出版《上市公司欺詐及法律控制研究》《刑法的邊界研究》及《最後手段原則規則化研究》等專著。研究範圍涉及民法、刑法與體育法學領域。目錄 實體法篇第一章 反興奮劑制度概述 第一節 反興奮劑制度發展史 第二節 反興奮劑規則體系 一、等級性的規範體系 二、國際標準 三、運動員的反興奮劑權利法案 四、WADC與國際標準的強制性 五、我國反興奮劑立法 第三節 反興奮劑運動的目的及適用範圍 一、保障運動員參加無葯比賽權 二、發現和懲罰興奮劑違規行為 三、適用範圍 四、《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效力 第四節 《世界反興奮劑條例》效力的限制 一、美國國家橄欖球聯盟的反興奮劑政策 二、WADA對美國國家橄欖球聯盟反興奮劑政策的態度 第五節 反興奮劑制度組織體系 一、立法機關:WADA 二、執行機構 三、司法機構:國際體育仲裁法庭 第二章 基本原則 第一節 比例原則 一、產生 二、在體育領域內的應用 三、比例原則對反興奮劑規則的應用 四、比例原則的構成及適用 第二節 責任主義原則 第三節 體育例外原則 第四節 統一性原則 第三章 興奮劑違規行為 第一節 運動員使用興奮劑的行為 一、私法上的違約責任 二、刑事犯罪 三、行政法模式 第二節 違反行蹤規則的行為 一、行蹤規則的流變 二、行蹤規則與法律的衝突與形式超越 三、行蹤規則正當化的實體法根據 四、行蹤規則適用的實體法限制 第三節 阻止舉報與打擊報復吹哨人的行為 一、舉報權的行使 二、阻止舉報、打擊報復舉報人的違規構成 第四節 禁用方法 一、尿液稀釋法 二、血液輸注法 三、基因操縱法 四、技術興奮劑 第五節 興奮劑違規行為性質的認定機制 一、類型判斷的機制 二、行為性質認定的標準 第四章 阻卻違規事由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治療用藥豁免制度 一、概述 二、回溯性的治療用藥豁免制度 三、治療用藥豁免制度的機制 第三節 治療用藥豁免許可制度的現實適用 一、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的主張及其根據 二、國際射聯的主張及其根據 三、治療用藥豁免制度的缺陷及其改革 第四節 禁用物質具有內源性 一、灰色地帶 二、違規行為 三、嚴格責任制度下的責任 第五章 興奮劑違規的責任形式 第一節 責任的本質:從心理主義到規範主義 一、心理主義 二、規範主義框架下的故意:處在事實與法律之間 第二節 嚴格責任 一、主要體育聯合會的規定及其衝突 二、WADC採用嚴格責任的規範依據 三、WADC目的對嚴格責任的容忍及限制 四、嚴格責任與WADC目的的突破 第三節 故意責任 一、故意違規的認定 二、故意責任的規範缺陷 三、故意的要素與證據法的衝突 第四節 過失責任 一、特殊規定 二、無重大過失規定的法條競合 三、過失責任的規範缺陷 四、過失責任的實證檢討 第六章 阻卻責任事由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認識錯誤 第三節 操縱 一、廣義的操縱 二、狹義的操縱 第四節 法律的例外規定 第七章 興奮劑違規處罰 第一節 概述 一、民事處罰 二、紀律處罰 第二節 處罰措施 一、罰款 二、剝奪和返還非法收益 三、禁賽 第三節 處罰機制 第四節 禁賽處罰的確定 一、非特定物質或者方法的基準罰 二、特定物質的基準罰 三、故意違規與非故意違規的處罰 四、過失違規的處罰 五、多次違規 程序法篇 第八章 興奮劑違規的證明 第一節 證明的規範根據 一、證明負擔和標準體系 二、絕對優勢證據證明標準的含義 三、法律類推 第二節 絕對優勢證據證明標準的理論根據 一、懲罰性處罰的性質 二、懲罰性責任的證明標準:處在優勢證據標準與排除合理懷疑標準之間 三、舉證負擔的分配:程序成本與錯誤成本的考量 四、絕對優勢證據證明標準的具體適用 第三節 反興奮劑案件的證據形式 一、直接的鑒定意見 二、直接的言詞證據 三、間接證據 第四節 概率權衡原則 第五節 治療用藥豁免許可制度的證明 第六節 違法證據 一、概述 二、排除規則與保留規則的博弈 三、保留規則的根據 四、保留規則的柔性限制:利益權衡原則 五、保留規則的剛性限制 六、司法機構移送運動員使用興奮劑證據應注意的問題 第九章 興奮劑違規監管及數字化 第一節 興奮劑檢查與調查 一、興奮劑控制的目的 二、興奮劑檢查與調查的主體 三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