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簡明實用版) 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 9787524402992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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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所在地:中國大陸
原出版社: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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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簡明實用版)
ISBN:9787524402992
出版社:法律
著編譯者: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
頁數:270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74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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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立足實用:聚焦法律條文的核心內容及其在現實生活中的直接應用 力求簡明:通過清晰的編排和通俗的解讀,直擊條文核心要義與實務適用 案例指引:精選與條文密切相關的經典案例,並提煉要旨供讀者參考 附錄索引:配套核心法規、流程圖或文書範本等內容,提升實用價值 數字擴容:掃取圖書附贈二維碼,免費獲取電子增值文件 本書為【法律法規簡明實用版系列】其中之一,系列具有以下特色: 1 精選核心法規:每冊圍繞一個特定法律領域,精選收錄常用、核心的法律法規文本。 2 條文精要解讀:在保持法律條文完整性的基礎上,以【理解適用】的形式對重點法條進行簡明扼要的解讀,以【實用問答】的形式對疑難問題進行解答,旨在提示適用要點、闡明核心概念、提示常見實務問題,不做過度的學理探討。 3 實用參見索引:設置【條文參見】模塊,幫助讀者高效地查找相關內容和理解法條之間的關聯。 4 典型案例指引:特設【案例指引】模塊,精選與條文密切相關的經典案例,在書中呈現要旨。 5 附錄實用信息:根據需要,附錄包含配套核心法規或實用流程圖等實用信息,提升書籍的實用價值。

內容簡介

本書為【法律法規簡明實用版系列】其中之一,系列具有以下特色: 1 精選核心法規:每冊圍繞一個特定法律領域,精選收錄常用、核心的法律法規文本。 2 條文精要解讀:在保持法律條文完整性的基礎上,以【理解適用】的形式對重點法條進行簡明扼要的解讀,以【實用問答】的形式對疑難問題進行解答,旨在提示適用要點、闡明核心概念、提示常見實務問題,不做過度的學理探討。 3 實用參見索引:設置【條文參見】模塊,幫助讀者高效地查找相關內容和理解法條之間的關聯。 4 典型案例指引:特設【案例指引】模塊,精選與條文密切相關的經典案例,在書中呈現要旨。 5 附錄實用信息:根據需要,附錄包含配套核心法規或實用流程圖等實用信息,提升書籍的實用價值。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適用範圍
[用人單位的範圍]
[勞動者的範圍]
第三條 基本原則
第四條 規章制度
[勞動規章制度的生效要件]
第五條 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
第六條 工會的主要職責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 勞動關係的建立
[勞動關係建立的標誌]
第八條 用人單位的告知義務和勞動者的說明義務
[用人單位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勞動者不履行如實說明義務]
第九條 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和要求提供擔保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電子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時勞動報酬不明確的解決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種類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生效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
[社會保險]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的解決
[勞動報酬約定不明確的處理方式及順序]
第十九條 試用期
第二十條 試用期工資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服務期
第二十三條 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
[保密事項的範圍]
[保密待遇]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範圍和期限
[競業限制的分類]
第二十五條 違約金
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無效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無效后勞動報酬的支付
[無效勞動合同報酬支付標準]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二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條 勞動報酬
[支付令的履行]
第三十一條 加班
[加班費支付的具體標準]
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等的變更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合併或者分立
第三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即時解僱
第四十條 預告解僱
[不能勝任工作]
第四十一條 經濟性裁員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醫療期]
第四十三條 工會在勞動合同解除中的監督作用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蹤]
[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逾期終止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
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
第四十九條 社會保險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
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雙方的義務
第五章 特別規定
第一節 集體合同
第五十一條 集體合同的訂立和內容
[集體合同的訂立程序]
第五十二條 專項集體合同
第五十三條 行業性集體合同、區域性集體合同
第五十四條 集體合同的報送和生效
第五十五條 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標準的規定
第五十六條 集體合同糾紛和法律救濟
第二節 勞務派遣
第五十七條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條件
[勞務派遣]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及勞動者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的告知義務
第六十一條 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動條件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
第六十四條 被派遣勞動者參加或者組織工會
第六十五條 勞務派遣中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十六條 勞務派遣的適用崗位
第六十七條 用人單位不得自設勞務派遣單位
[不認定為勞務派遣的情形]
第三節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區別]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終止用工
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報酬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七十三條 勞動合同制度的監督管理體制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主要職責、管轄原則]
第七十四條 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事項
第七十五條 監督檢查措施和文明執法
第七十六條 其他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權益的救濟途徑
[勞動者權利救濟途徑]
第七十八條 工會的監督權
第七十九條 對違法行為的舉報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條 規章制度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一條 缺乏必備條款、不提供勞動合同文本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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