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刑事庭前程序是指刑事案件被提起公訴之後至第1審正式開庭審理之前,庭前法官與控辯雙方為了法庭審理程序的集中、有序、高效而進行的訴訟活動以及由此產生的訴訟法律關係。刑事庭前程序通過刑事庭前審查,防止公訴權濫用,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進而實現審判公正;通過刑事庭前準備,齊集人、物于庭審程序,實現集中審理,強化庭審質量,提高訴訟效率。為此,世界上主要法治國家或地區的刑事訴訟程序大都設置了刑事庭前程序,理論研究極深研幾,立法技術矩周規值,司法實踐行遠自邇。 我國刑事訴訟理論、立法和實踐有意無意地忽視了刑事庭前程序的價值與功能,學理上缺乏深入細緻地研討、立法上難以規範合理地建構、實踐上無法廣泛有效地運用。隨著我國刑事司法改革的深入推進,刑事訴訟制度和訴訟程序面臨重大挑戰,尤其是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改革以及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與普通程序、簡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相結合形成「一體三位」遞減式程序分流機制,如何有效且實質性地回應已發生顯著變化的犯罪結構現狀,成為國家犯罪治理項下中國式刑事訴訟法治現代化的重大命題。毋庸置疑,刑事庭前程序在其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針對刑事庭前程序進行深入地研究與探討,對我國刑事訴訟程序的系統化完善與刑事司法改革有著特殊的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作者簡介
張斌,安徽蒙城人,法學博士,西北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副教授、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研究人員,碩士研究生導師,主要研究領域為刑事訴訟法學、證據法學、司法制度。兼任陝西省法學會刑事法學研究會理事,陝西省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理事,陝西省法學會台港澳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西安市證據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員。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事實自證的犯罪構成要素證明機制研究」、陝西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現實審視與理論解構:我國刑事辯護有效性研究」等課題。著有《「一般應當」之「應當」與否——兼論第201條的理解與調整》《論控辯交往形式化的表現、影響及其矯正路徑》《法援辯護人際信賴的檢視、證成與實現》《洗錢罪主觀要素司法證明的形塑——基於的分析》等論文。目錄
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