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建構中國自主的環境法知識體系,最重要的是以中國的環境法思想、環境法理論、環境法話語解讀「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特徵,結合中國實踐總結環境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國際化的基本理論,為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提供理論支撐,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本書致力於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態文明法治理論為指引建構環境法哲學體系,以環境法研究成果為基礎建構環境法理論體系,以實踐經驗為參照總結環境法的實踐創新成果,分上、中、下三篇完成了對中國自主的環境法知識體系的法哲學基礎、理論體系和實踐創新的闡述。這三個部分既相對獨立又相互呼應,構建和發展出一套成系統、較完備、趨成熟的解讀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環境法治發展變化、解讀當代中國環境法治成就的學科體系、學術體系和話語體系,對於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完善環境法律體系、推動環境法治發展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作者簡介
呂忠梅,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兼職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會長。主持「中國環境法典編纂研究」大型課題。先後入選湖北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務院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中國優秀中青年法學家、中國法學名家、中國法治人物、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國家萬人計劃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目錄
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