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謝澍,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重點實驗室研究員,入選北京市社會科學青年學術帶頭人、中國政法大學錢端升學者,兼任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計算機學會計算法學分會執行委員;主要研究方向為刑事訴訟法學、證據理論,在《中國法學》等權威、核心期刊發表論文50餘篇,主持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北京市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等。
目錄
上篇刑事司法證明模式本體論
第一章 反思印證:”亞整體主義”證明模式之理論研判
一、刑事司法證明模式之中國語境:基於印證的理論反思
二、刑事司法證明模式之演進趨勢:原子分析到整體認知
(一)”自由證明模式”之下的”印證”
(二)”整體主義證明模式”之下的”印證”
三、我國刑事司法證明模式之再界定:何種整體主義?
(一)”印證”:模式特徵抑或模式本身?
(二)”亞整體主義”與”整體主義”之差異
(三)證明過程中的”整體主義”進路
四、餘論:呼喚真正意義上的”整體主義”
第二章 刑事司法證明模式之”作用維度”
一、”作用維度”的提出:證明模式理論之邏輯起點
二、”作用維度”的界分:證明模式分析之范式更新
(一)”經驗—規範”維度
(二)”實體—程序”維度
(三)”知識—權力”維度
(四)”認知—行為”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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