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法院生態環境資源判解釋例 (漢英對照) 9787524402206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 重慶市第五中級

圖書均為代購,正常情形下,訂後約兩周可抵台。
物品所在地:中國大陸
原出版社:法律
大陸簡體正版圖書,訂購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NT$668
商品編號: 9787524402206
供貨狀況: 尚有庫存

此商品參與的優惠活動

加入最愛
商品介紹
*書籍均為代購,我們向大陸付款發訂後即無法取消,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下訂前請慎重考慮!下訂前請慎重考慮!謝謝。

*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正確資訊。
印行年月:202505*若逾兩年請先於客服中心或Line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重慶法院生態環境資源判解釋例 (漢英對照)
ISBN:9787524402206
出版社:法律
著編譯者: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 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重慶
頁數:xxx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733452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簡體書】 重慶法院生態環境資源判解釋例 (漢英對照) 787524402206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 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重慶
內容簡介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與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在環境資源審判中積累了豐富經驗,通過構建”116”審判體系(市高法院、重慶環境資源法庭及6個基層法院集中管轄模式),集中審理跨區域案件,統一裁判尺度,推動司法專業化建設。特別是重慶環境資源法庭成立後,通過發佈白皮書、制定五年規劃、打造特色基地等舉措,顯著提升了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實效性和影響力。然而,環境資源案件類型複雜、涉及利益多元,亟須通過典型案例指導統一司法標準、提煉裁判規則。例如,重慶法院在非法捕撈、污染環境、生態修復等案件中探索了”全鏈條打擊”“恢復性司法”“技改費用抵扣”等創新機制,這些實踐成果需要系統化梳理,為全國環境資源審判提供參考。在此背景下,兩院合作編寫本書,旨在總結重慶經驗,回應司法實踐需求,助力美麗中國建設。本書立足重慶實踐,融合司法審判、生態修復、政策協同等多維度視角,兼具理論深度與實操指導性。通過典型案例解析與規則提煉,可為法官、律師、環保工作者提供權威參考,同時為學術研究提供鮮活樣本,助力構建中國特色環境資源審判體系。

目錄

第一編環境污染防治
01光污染案件的事實認定及責任承擔
——李某訴華潤置地(重慶)有限公司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
02污染者停止侵害的責任承擔方式
——重慶市綠色志願者聯合會訴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磺廠坪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水污染責任民事公益訴訟案
03公益訴訟案件中技改抵扣的規範適用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訴重慶瑜煌電力設備製造有限公司等環境污染民事公益訴訟案
04非法處置醫療廢物行為的性質認定
——重慶市某醫用輸液瓶回收有限公司、關某某等污染環境案
05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在污染環境犯罪中的運用
——王某等污染環境案
06非法處置含礦物油的包裝桶構成污染環境罪
——白某等污染環境案
07有廢水處理資質的企業偷排有毒物質污染長江行為的處理
——重慶市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等污染環境案
08在無意思聯絡數人環境污染案件中可結合自然規律、地域區位等因素認定單次污染行為與損害後果的因果關係
——重慶市某農業開發公司訴重慶某鹽業公司等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
09發生突發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時,行為人未按規定採取應急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責任認定
——周某訴重慶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
10生態環境侵權案件中的證明責任和損失的綜合認定
——王某瓊等訴重慶市江津區楊某砂石廠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
11水污染責任糾紛中因果關係及損失金額的認定
——重慶市榮昌區梁某國水產養殖場訴重慶某泉農牧有限公司水污染責任糾紛案
12污染物排放實際數量無法查明時可根據生產量、單位產量污染物產出量或單次排汙量、排汙頻次推定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訴重慶某公司水污染責任糾紛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
13因交通事故導致環境侵權的責任主體認定
——重慶市長壽區某村1組訴蒙城縣某運輸公司等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
14環境民事公益訴訟裁判的執行監督
——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訴中某化工公司環境污染民事公益訴訟案
15訴前禁止令保全措施申請的審查判斷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訴重慶夔某公司等傾倒固體廢物訴前行為保全案
第二編生態保護
16科學增殖放流修復方式的適用
——楊某、陳某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17生態環境服務功能損失賠償可參照生態環境修復費用所需考量的因素合理確定
——某環境研究所訴某開發公司等生態破壞民事公益訴訟案
18行政許可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行政機關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撤回行政許可
——歐某某訴重慶市銅梁區人民政府行政許可案
19破壞自然保護地罪中”嚴重後果”或”惡劣情節 “的認定
——石某權等三人破壞自然保護地案
20非法製造槍支獵殺野生動物的定罪與量刑
——黃某某非法製造槍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非法持有槍支案
21勞務代償在野生動物資源修復中的適用
——李某江、羅某銀非法狩獵、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22非法捕撈時捕獲了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如何定罪量刑
——熊某輝等三人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案
23被告人違規增殖放流不能認定為酌定從輕量刑情節
——黎某建等非法捕撈水產品案
24非法移植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的定性
——胡某國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
25非法移栽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的行為定性
——張某長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
26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可通過申請司法確認賦予強制執行力
——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委員會與姚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司法確認案
27行政行為需考慮濕地保護等公共利益
——羅某某訴豐都縣水務局行政批復案
28古樹名木保護職責的認定
——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檢察院訴重慶市九龍坡區某局不履行保護古樹法定職責公益訴訟案
29行政機關未履行法定職責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認定
——重慶市巫溪縣人民檢察院訴巫溪縣某局不履行法定職責行政公益訴訟案
第三編資源開發利用
30行政機關違法強推土地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陳某楊訴重慶市綦江區某鎮人民政府行政賠償案
31無證取水行為的認定
——某電站訴重慶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水利局行政處罰案
32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二審程序應全面審查
——重慶市大渡口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訴蔡某強等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
33確認行政機關履職違法的認定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訴長壽區水利局、長壽區農業農村委員會環境行政公益訴訟案
第四編生態環境治理與服務
34委託型排汙模式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認定
——重慶市人民政府、重慶兩江志願服務發展中心訴重慶藏金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重慶首旭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
第五編氣候變化應對
35長江流域生態修復裁判方式確定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訴張某奉、趙某輝生態破壞民事公益訴訟案
36物業服務企業應為業主安裝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提供便利
——范某浮訴重慶某華公司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

在線試讀
發揮案例”動態法典”功能推動生態環境資源審判工作高質量發展
(序言)
由人類活動導致的環境問題,古已有之。周秦漢唐政府所頒佈的一系列有關保護土地、水源、森林、野生動植物的規定,可謂中國古代環境保護規範萌芽的重要象徵。14世紀初,英國就注意到了煤煙污染,不過那時,污染只在少數地方存在,尚未超出大自然的自淨能力。18世紀末興起的工業革命成為人類環境污染史的分水嶺,環境污染在此以後發生質的變化並演變成一種威脅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全球性危機。20世紀40年代左右,陸續出現因環境污染導致公眾健康受損的嚴重事件,引發世人對環境問題的高度重視並採取法律手段予以應對。
中國共產黨歷來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問題。參加1972年在斯德哥爾摩召開的人類環境會議,是新中國開始審視自身和全球環境問題的起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鄧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制定《環境保護法》。1979年《環境保護法(試行)》的出臺,標誌著我國環境保護工作進入了法制化階段。1979年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新中國第一起環境污染民事案件。自2007年以來,貴州、江蘇、雲南等地為應對當地水污染、水危機,先後設立了環境保護審判庭,嘗試以司法方式治理環境問題,開啟了環境司法專門化的探索。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全域和戰略的高度,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態文明建設,不斷深化對生態文明建設規律的認識,從思想、法律、體制、組織、作風上全面發力,全方位、全地域、全過程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論斷、新要求,形成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生態文明被寫入《黨章 》和《憲法》,綠色原則成為《民法典》總則編的基本原則,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體系不斷健全完善,”編纂生態環境法典”被納入全面深化改革重要部署。進入新時代,生態環境資源審判工作迎來重要發展契機。截至目前,全國法院已設立生態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組織2800餘個。我國已成為生態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覆蓋最廣、體系最完整的國家。
一個案例勝過一遝文件。案例指導制度的構建是近年來我國司法體制改革的一大成果,它是繼司法解釋制度產生以來司法機關解釋和適用法律的一次重大機制創新,對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當下,迫切需要深刻領會案例背後的法理,增強法官”案例是動態法典”的案例意識,推動生態環境資源審判工作高質量發展。
一、案例:法官智慧的結晶
1 案例意識是打造經典案例的前提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從歷年發佈的環境資源指導性案例、典型案例及其他有影響的案例中,評選出10件具有重大影響力的案例作為環境資源審判十年成果展示。重慶法院審理的李某訴某置地公司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名列其中。10個案例中,不少案件是”首案”,但並非只有”首案”才能成為經典案例。”首案”可遇而不可求。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陽的光輝,小案也能闡述大道理、釋放大能量。一名具有”案例意識”的法官,對於正在處理的案件,除考慮法律條文的適用外,還會同時關注有無案例可供參考,當案件中存在上級法院也沒有遇到過的”疑難問題”時,會考慮其他外地法院是如何處理的、為什麼這樣處理、能否作為參考,會時刻關注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級法院以各種形式公佈的案例,甚至會關注國外法院是否處理過類似的案件,結果如何。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先後出臺《關於統一法律適用加強類案檢索的指導意見(試行)》《人民法院案例庫建設運行工作規程》等系列規範性文件,建立並不斷完善類案檢索機制,要求承辦法官在審理案件時對相關類案進行檢索,將大幅度提升法官的”案例意識”。
2 經典案例應成為法官的光榮與夢想
對一名法官而言,案結事了、定分止爭毫無疑問是非常重要的職責使命。但除此之外,為法治事業貢獻經典案例,應當成為一名優秀法官的光榮與夢想。案例中所提煉出來的裁判規則,是案例的靈魂,是真正發生效力、發揮作用的帶有個人烙印的”法律”,也是法官職業生涯中備感驕傲和自豪的”貢獻”。
二、案例:法院文化的承載
1 案例是傳承司法理念的法治故事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話語的背後是思想、是‘道’。不要為了講故事而講故事,要把‘道’貫通於故事之中,通過引人入勝的方式啟人入‘道’,通過循循善誘的方式讓人悟‘道’。”每一個案例都是承載著法院的司法理念與價值追求的鮮活法治故事。講故事是增強傳播力的最佳方式。在生態環境資源審判中,公正司法、綠色發展、系統保護、最嚴法治、協同治理的司法理念,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觀通過一個個具體的案例得以傳播。講好這些法治故事,是把”紙面上的法”變為”行動中的法”的重要環節 。通過春風化雨、潤物無聲的潛在影響,就能提升社會公眾對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自己的內心認同。
2 案例是審判文化的集中呈現
文化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靈魂和根基。優秀的法院,在於有高素質的優秀法官,產出更多偉大判決,贏得社會公眾廣泛信賴。每一個精品案例都是義正辭嚴講”法理”、循循善誘講”事理”、感同身受講”情理”的典範,法院可以通過案例實現”以文化涵養法治,以法治沁潤人心”。
三、案例:社會價值的引領
1 案例幫助社會公眾明晰行為邊界
法院的裁判通過具體的個案對一般社會活動和人們的行為舉止起到評價、預測、引領的作用。每一個案例都是對公眾行為規則的微小指引,彙聚起來就能成為推動社會進步的強大力量。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在辦理被告人黎某建等人非法捕撈水產品一案中查明,三被告人為彌補犯罪行為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在案發後自行購買魚苗投放,但放流的魚苗屬外來物種,不宜在該河段放流,極可能對本地品種造成不利影響。法院審查確認,被告人開展的增殖放流不符合《長江保護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不能起到保護水生生物多樣性的作用,反而給事發河段引入外來魚種,可能造成物種種質混雜、種群退化,影響生物遺傳多樣性,故對其行為作出否定評價,告誡公眾增殖放流不可隨意而為。
2 案例順應社會發展需求
人民法院是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的重要參與者,是在法治軌道上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力量。法官需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維護權益、實現和諧、促進發展,確保裁判結果符合時代特徵、順應社會發展需求。發展新能源汽車是我國從汽車大國邁向汽車強國的必由之路,是應對氣候變化、推動綠色發展的戰略舉措。要實現新能源汽車的普及推廣,配套設施建設尤其重要。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在審理業主起訴請求物業服務企業履行協助安裝充電樁配合義務一案時,通過適用綠色原則,判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誠實

規格說明
大陸簡體正版圖書,訂購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運送方式
已加入購物車
已更新購物車
網路異常,請重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