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發問、質證(舉證)、辯論是刑辯律師在法庭上的三大核心技能。
法庭發問的對象不僅包括被告人,同時針對不同對象,如同案被告人、控方證人、偵查人員及鑒定人。對同案被告人發問時,需精準研判敵友關係,靈活調整策略;對控方證人發問時,應”安全性問題先行”以瓦解戒備心理,”封閉式提問”以掌控回答方向;面對偵查人員,則需”單刀直入”與”欲擒故縱”並用,直擊漏洞;對鑒定人發問時,需”內力”與”外力”相結合,不僅要自身熟悉鑒定中的常見問題,還要借助專家輔助人等專業人員的力量。這些策略的背後,既體現了對法律規則的深刻理解,也反映了對人性的敏銳洞察。
本書囊括刑事發問全流程實務指引,輔之以發問示例,並對發問示例以凝練的評析。
作者簡介
孫 浩
蘇州大學經濟法學士,南京大學法律碩士。江蘇省常州市律協刑事業務委員會主任,北京德恒(常州)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擁有多年檢察官從業經歷,在市、區兩級檢察機關歷任科長、副處長、處長等職。
曾獲2005年常州市”十佳公訴人”比賽第一名,2019年獲”江蘇省優秀黨員律師”,2023年獲”常州市第二屆優秀刑辯律師”。合著出版《網絡犯罪辦案實務指南》。
精彩書評
在各種律政劇中,法庭發問扣人心弦,是最值得看的內容;在司法實務中,法庭發問也至關重要,其既能夠展示律師的專業素養,也可能影響案件走向。本書注重系統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梳理了刑事法庭發問的功能、重點與誤區,並針對不同訴訟參與人,設計了極具針對性的發問策略與技巧,是這個領域不可多得的著作。我誠摯推薦本書,深信其能為刑事辯護領域的理論與實踐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助力更多律師在法庭上實現有效辯護,切實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周光權 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
從法律史上”交叉詢問乃最偉大的真相發現機”到AI時代”輸入問題即得答案”,庭審發問始終是揭示事實真相的關鍵所在。孫浩律師以其豐富的實務經驗與敏銳洞察,為法律從業者打造了一套實用的行動指南。此書值得向法律界同仁鄭重推薦。
——劉品新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作為一名前公訴人、現辯護人,在多年的出庭經歷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庭發問、質證、辯論這三大程序裡,發問的難度是最高的。我的師兄孫浩律師撰寫這本針對發問的書,是一件挑戰高難度辯護技能的事情。讀完初稿,我放下心來,這本書不故弄玄虛,也不故作高深,是一本不可多得的法庭實戰讀物。相信讀完本書,面對瞬息萬變、節 奏極快的法庭發問,你會多幾分底氣。
——葛鵬起 北京市道可特律師事務所全國刑事業務專業委員會主任
在刑事庭審中,發問環節 至關重要!本書由公訴人轉型的孫浩律師撰寫,詳細解析對不同對象的發問策略。無論是法律從業者提升庭審技能,還是深入研究刑事訴訟,這本書都極具價值,值得一讀!
——”法律人那些事”公眾號
本書堪稱實戰寶典,從對不同對象的發問技巧,到背後的法律邏輯、人性洞察,都剖析得極為透徹,為我們提供破局思路,強烈推薦!
——”法納刑辯”公眾號
目錄
目 錄
第一講 律師如何成為一名刑事法庭發問高手
一、刑事法庭發問的法律依據與目的
(一)辯護人刑事法庭發問的法律依據
(二)辯護人刑事法庭發問的目的
二、體系化提高發問能力
(一)訓練表達技巧
(二)訓練邏輯思維
(三)訓練歸納技巧
(四)訓練提問技巧
(五)訓練聆聽技巧
(六)訓練說服技巧
三、提升發問能力的學習途徑
(一)閱讀經典書籍
(二)觀看庭審視頻
(三)多渠道向高手學習
四、提升發問能力的學習方法
(一)模仿高手
(二)刻意練習
(三)及時總結
五、從更高維度提升綜合能力
第二講 刑事法庭發問的功能
一、法庭發問是說服法官的首道程序
(一)事實認定
(二)法律評價
(三)事實認定vs法律評價
二、法庭發問是自我辯解的最佳時機
(一)對比其他辦案環節
(二)對比庭審其他環節
三、法庭發問是後續庭審的重要鋪墊
(一)法庭發問能夠揭示瑕疵證據或非法證據
(二)法庭發問能夠為庭審舉證奠定良好基礎
(三)法庭發問能夠引導出被告人的合理辯解
第三講 刑事法庭發問的重點
一、起訴書已表述的有利事實——不必問
二、起訴書已表述的不利事實——問爭議
三、起訴書未表述的有利事實——必須問
(一)證據未反映客觀有利事實
(二)有利證據未體現於起訴書
(三)辯護人發現新增有利證據
第四講 刑事法庭發問的八個禁區
一、禁區一——誘導性發問
(一)先陳述再發問
(二)反問語氣發問
(三)反復不斷發問
(四)提供有限選項
(五)提供失衡選項
(六)不當引申歸納
二、禁區二——誤導性發問
三、禁區三——無關性發問
四、禁區四——重複性發問
五、禁區五——意見性發問
六、禁區六——假設性發問
七、禁區七——對質性發問
八、禁區八——違法性發問
第五講 刑事法庭發問的八個誤區
一、誤區一——合併式發問
二、誤區二——多餘式發問
三、誤區三——籠統式發問
四、誤區四——辯論式發問
五、誤區五——兜圈式發問
六、誤區六——應付式發問
七、誤區七——自殘式發問
八、誤區八——損人式發問
第六講 刑事法庭發問被告人的四個錦囊
一、錦囊一——庭前輔導,統一思想
(一)釋明庭審程序,緩解不安心理
(二)告知具體問題,降低發問風險
(三)溝通辯護思路,應對突發狀況
二、錦囊二——明知故問,掌控答案
(一)精心準備,增強明知故問的底氣
(二)小心求證,夯實明知故問的基礎
(三)審慎冷靜,限定明知故問的範圍
三、錦囊三——因人而異,靈活發問
(一)開放式與封閉式問題
(二)開放式與封閉式問題的選擇
(三)選擇發問方式的注意事項
四、錦囊四——直面矛盾,不要回避
第七講 刑事法庭發問同案被告人的四個錦囊
一、錦囊一——分析研判”敵友”關係,因人施策
(一)隊友關係
(二)對手關係
(三)亦敵亦友
(四)”吃瓜群眾”
二、錦囊二——庭前供述對我方有利時,儘量少問
(一)供述對我方有利時的習慣性做法
(二)同案被告人翻供將可能改變對我方有利的局面
(三)是否發問的影響性因素
三、錦囊三——庭前供述對我方不利時,嘗試發問
(一)供述對我方不利時的習慣性做法
(二)可以對庭前不利供述發問的情況
(三)對庭前不利供述發問的注意事項
四、錦囊四——供述有實質性差異,嘗試對質
(一)對質的含義
(二)對質的相關法律規定
(三)對質的主體
(四)對質的啟動
(五)對質的方式
(六)對質的庭前準備工作
第八講 刑事法庭發問控方證人的七個錦囊
一、錦囊一——安全性問題先行,放鬆其戒備心理
(一)安全性問題先行的緣由
(二)安全性問題先行的示例
二、錦囊二——用封閉式問題控制控方證人的回答
(一)封閉式問題優先的緣由
(二)運用封閉式問題存在的弊端
(三)運用封閉式問題應堅持的原則
三、錦囊三——從多角度質疑控方證人的可信度
(一)多角度質疑控方證人可信度的緣由
(二)多角度質疑證人的域外案例
(三)多角度質疑證人的域內案例
四、錦囊四——採用對比法攻擊控方證人證言的可信度
(一)運用對比法攻擊控方證人證言可信度的緣由
(二)運用對比法攻擊控方證人證言可信度的示例
五、錦囊五——採用歸謬法攻擊控方證人證言的可信度
(一)運用歸謬法攻擊控方證人證言可信度的緣由
(二)運用歸謬法攻擊控方證人證言可信度的示例
六、錦囊六——適可而止,沒必要逼迫控方證人改口
(一)適可而止發問控方證人的緣由
(二)適可而止發問控方證人的示例
七、錦囊七——發問完畢後有問有評及時質證
八、向控方證人發問的步驟
第九講 刑事法庭向偵查人員發問的策略
一、偵查人員出庭的法律依據
(一)偵查人員出庭的情形
(二)偵查人員出庭的程序
二、偵查人員出庭的常見表現
(一)庭前準備充分
(二)專業經驗豐富
(三)戒備心理強烈
(四)抗拒表現明顯
(五)出庭經驗不足
(六)不敢公然撒謊
三、發問偵查人員的方法技巧
(一)研讀規則,區分不同種類證據合法性問題,明確發問目標
(二)勇於質疑,以法定程序和規定作為切入口,要求合理解釋
(三)欲擒故縱,拋出問題讓偵查人員解釋,從中發現漏洞
(四)單刀直入,結合證據給偵查人員施加壓力,逼出事實真相
四、應對發問僵局的方法
(一)偵查人員拒絕接受發問
(二)偵查人員拒絕回答問題
第十講 刑事法庭向鑒定人發問的五條路徑
一、找准方向查找鑒定中的常見問題
(一)鑒定機構是否具有法定資質,或者鑒定事項是否超出該鑒定機構的業務範圍、技術條件
(二)鑒定人是否具備法定資質,或者是否違反回避規定
(三)送檢材料、樣本是否來源不明,或者因污染不具備鑒定條件
(四)鑒定對象與送檢材料、樣本是否一致
(五)鑒定程序是否違反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
(六)鑒定的過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關專業的規範要求
(七)鑒定意見是否明確
(八)鑒定意見與案件事實有無關聯
二、遵循剛性審查規則發問鑒定人
三、運用邏輯推理技巧發問鑒定人
四、與專家律師協作向鑒定人發問
五、聘請專家輔助人質疑鑒定意見
(一)聘請專家輔助人的方式
(二)專家輔助人出庭的典型案例
第十一講 刑事法庭發問的反對與應對被打斷
一、行使發問反對權的法律依據
二、反對公訴人不當發問的策略
(一)熟練辨別各種不當發問
(二)快速講出反對理由
(三)審時度勢酌情提出反對
三、辯護人發問被打斷的應對方案
(一)公訴人提出反對
(二)審判長直接制止
後 記
前言/序言
序
發問、質證(舉證)、辯論是刑辯律師在法庭上的三大核心技能。律師在法庭上的主要工作一開口便是發問,問得好不好,問得到不到位,都體現其在法庭上的真實水平、對案件的熟悉程度以及對法律的理解。
法庭發問的對象不僅包括被告人,同時針對不同對象,如同案被告人、控方證人、偵查人員及鑒定人。對同案被告人發問時,需精準研判敵友關係,靈活調整策略;對控方證人發問時,應”安全性問題先行”以瓦解戒備心理,”封閉式提問”以掌控回答方向;面對偵查人員,則需”單刀直入”與”欲擒故縱”並用,直擊漏洞;對鑒定人發問時,需”內力”與”外力”相結合,不僅要自身熟悉鑒定中的常見問題,還要借助專家輔助人等專業人員的力量。這些策略的背後,既體現了對法律規則的深刻理解,也反映了對人性的敏銳洞察。
法庭上的發問,是一場以語言為刃、以邏輯為盾的攻防博弈。本質上,法庭對抗並非律師單純地駁倒公訴人,而是要設法說服法官,為法官作出被告人有罪或無罪的裁判提供充分依據。若能通過發問對公訴人指控的證據進行釜底抽薪,使公訴罪名無法成立,法官自然會作出無罪判決,或者促使檢察官撤回起訴、變更起訴。然而,這些技巧因個案差異較大,需要律師不斷摸索、總結。發問看似只是簡單的一問一答,實則在這過程中彰顯了律師的法律功底與智慧。一般情況下,律師發問在檢察官之後,既可以問出自己案件中想問的問題,也是法庭上的實質上的”第一輪辯論”,實際上交鋒早在發問環節 就已開始。
本書的作者孫浩律師,作為我多年的學生,曾是一名優秀的公訴人,後轉行成為辯護律師,在法庭上繼續展現他的才華。這種雙重職業背景的歷練,使他在法庭上既擅長犀利的”進攻”,又精通穩固的”防守”,特別是對”發問”這一庭審關鍵技能,他有著深入的研究與獨到的見解。我認為這本書在實務操作中具有借鑒意義,願每位讀者皆能從此書中覓得屬_xFFFF_自己的”制勝之問”。
特此點贊,並作序。
北京紫華律師事務所主任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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