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律行政-行政法的基礎構造 王貴松 9787519799588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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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依法律行政-行政法的基礎構造
ISBN:9787519799588
出版社:法律
著編譯者:王貴松
頁數:238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71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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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依法律行政原理是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之一,適合於在當代中國的人大制度之下調整行政與法律之間的關係,可以勾勒出中國行政法的基礎構造。一方面,法律高於行政,行政不得違反法律;另一方面,行政執行法律,行政的立法、具體行為、組織制度均在一定範圍內以法律為根據方可作出。這便構成了依法律行政原理的基本內容。在我國,地方性法規也能在地方上發揮類似於法律的作用,共同維護依法律行政原理的價值。依法律行政原理強調行政要受到法律和地方性法規的規範,確保行政權在人大制度之下運行,這是一種民主化的他律機制,也是實現法治國家的必由之路。

作者簡介

王貴松(1977-),安徽無為人。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專著有《中國行政法學說史》(2023)、《行政裁量的構造與審查》(2016)、《日本食品安全法研究》(2009)、《行政信賴保護論》(2007),譯著有《制憲權》(2012)、《事實行為與行政訴訟》(合譯,2023)等。

目錄

緒言:法律與行政關係的基礎構造
一、法與法律
二、法律與法治國家
(一)法治國家
(二)法治國家的實現機制
三、依法律行政原理與人大制度
(一)人大制度
(二)人大制度中的法律與行政
四、本書的前提與構成
(一)本書前提的說明
(二)本書框架的說明
第一章 依法律行政原理的移植與嬗變
一、依法律行政原理的基礎與構造
(一)依法律行政的法治國家背景
(二)奧托·邁耶的法治三原則
(三)依法律行政原理的特質
二、依法律行政原理在舊中國的移植與展開
(一)依法律行政原理在日本的傳播
(二)依法律行政在中國制度層面上的接納
(三)學術層面對依法律行政的接納與辯駁
(四)依法行政出現的緣由與局限
三、依法律行政原理在新中國的嬗變
(一)依法律行政在法政層面的吸納與轉換
(二)依法行政原理在學術層面的確立
(三)依法行政的特質
四、現行憲法對於依法律行政的立場
(一)依法律行政與依法行政的關係
(二)現行憲法與依法律行政
五、依法律行政原理在中國的開拓線
第二章 法律與行政關係的分析框架:從國務院的地位切入
一、法律與行政關係的整體把握
二、國務院憲法地位的確立
(一)舊中國國務院的對照
(二)新中國國務院的形成
(三)現行憲法第85條的規範特徵
三、國務院作為中央人民政府
(一)中央人民政府的內涵與構成變遷
(二)現今「中央人民政府」的四種解釋
四、國務院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
(一)執行的兩階段構造
(二)「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的體現與限度
五、國務院作為最高國家行政機關
(一)國務院作為「國家行政機關」的許可權
(二)國務院領導的國家機關性質
(三)接受國務院領導的國家行政機關
六、行政與執行兩種定位的相互關係
(一)行政與執行
(二)兩種定位相互關係的可能解釋
(三)兩種定位相互關係的思考框架
七、法律與行政的基本關係
第三章 法律優位
一、法律優位的由來與根據
二、法律優位中法律的程序要求與內容界限
(一)法律的程序要求
(二)法律的內容界限
三、法律優位的基本要求與適用輔助條件
(一)法律優位的基本要求
(二)貫徹法律優位的輔助要求
四、法律優位在行政法上的具體適用
(一)改革、效能與法律優位
(二)行政行為的公定力與法律優位
(三)行政的行為方式與法律優位
五、法律優位原則的貫徹和保障
第四章 法律保留(一)行政立法
一、法律的法規創造力原則的內涵與價值
(一)法律的法規創造力的內涵
(二)法律的法規創造力原則的價值
二、法規與法律事項的範圍
(一)權利規範說
(二)權利限制規範說
(三)一般的權利規範說
(四)一般規範說
三、法律的法規創造力原則的繼受與當代論爭
(一)法律的法規創造力原則的繼受與衍變
(二)關於現行憲法第89條第1項的論爭
四、法律的法規創造力原則與創製性行政法規
(一)獨立命令的歷史興替
(二)中國憲法與創製性行政法規的禁止
五、中國法律的管轄事項與行政立法的界限
(一)以一般性規範為基準確定法律事項
(二)國務院的立法空間
(三)法律與行政立法的關係
六、確立法律的法規創造力原則的條件與意義
第五章 法律保留(二)具體行為
一、具體行為意義上的法律保留
(一)關於一般規範與具體行為的法律保留再區分
(二)具體行為法律保留的「法律」
二、法律保留的憲法基礎變遷
(一)法律保留的內涵之變
(二)兩種法律保留的憲法基礎差異
三、權力結構變遷中的法律保留範圍
(一)侵害保留說:自由主義之下立法對行政的控制
(二)全部保留說:國民主權的邏輯推演
(三)侵害保留說的擴容:國民主權下立法與行政的功能定位
四、法律保留在中國的繼受與展開
(一)法律保留觀念的吸納
(二)法律保留理論的展開
五、當代中國法律保留的可能選擇
(一)法律保留的範圍
(二)法律的規範強度
六、法治國家對於法律保留原則的底線要求
第六章 法律保留(三)行政組織
一、行政組織法律保留的根據
(一)何為行政組織的法律保留
(二)行政組織為何法律保留
二、日本行政組織的法律保留徑路
(一)天皇官制大權下的行為法徑路視角
(二)國民主權下的組織法徑路
(三)高度成長期的民事法徑路
(四)三種徑路的差別與選擇
三、近代中國行政組織的法制化歷程
(一)兩種官制兩種權屬
(二)兩種組織法一種模式
四、當代中國行政組織法律保留的實現徑路
(一)當代中國行政組織的法制現狀
(二)行政組織法律保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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