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基於保護我國公民生態環境利益的定位,系統地研究了環境侵權訴訟證明制度涉及的各個部分,其中包括環境侵權訴訟類型、侵權責任構成要件、原告適格、管轄、證明責任分配、證明標準、司法鑒定、專家輔助人、時效等九個部分的內容。各個部分內容的研究,雖然紛繁複雜,內容迥異,但均始終圍繞著如何最大化維護我國公民生態環境利益來考量;但也不乏難以解決的疑難問題。譬如邊境生態利益的保護,國有國界,但往往生態區域更看重的是一整塊地界的生態功能,動植物並不會因為人為的劃界而停止遷徙或生長,因此,如何解決跨境區域生態維護問題,是當前的難點;其次,對於他國污染蔓延到我國境內的,影響我國生態平衡的行為,如何保護所在生態區域的公民利益和國家利益也是棘手的問題之一。所以,生態環境的保護若放到全球來考量,勢必對其他國家造成影響,因為生態區域並不受國界的限制,不會有任何一個國家因為鳥類飛越邊境就將其擊落,這是不合倫理也不合時宜的,因此強勢國家會為了生態地域的整體利益而影響他國對該生態地域的保護,這是無法避免的,除非兩者展開平等合作。作者簡介
賴玉中,男,江西信豐人,刑事訴訟法學博士,江西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江西省省級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贛南疑難案例協同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獨著《刑事強制措施體系研究》、合著《刑事訴訟制度論》、參編《刑法分論案例研究》《刑法總論疑難案例研究》《刑事訴訟法》等多部著作;曾在《中國刑事法雜誌》《政法論叢》《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廣東行政學院學報》《檢察日報》和《江西理工大學學報》等發表學術論文、案例分析20餘篇;主持江西省社會科學規劃課題和江西省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課題等3項省部級課題。目錄
第一章 環境侵權訴訟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