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在數字經濟時代,有別於傳統商主體法律形態的新型「營業性構造」層出不窮,演進趨勢可以概括為個人眾創化和組織網絡化,後者又可以細分為公司集團化、企業平台化和組織虛擬化。回應數字經濟的商主體體系創新的理論與制度建構應當從以「法人」範疇為重心轉向以「組織」範疇為重心,從獨立實體視角轉向網絡結構視角。在上述邏輯指導下,商主體類型化的第一層次要實現從傳統的三分法向「商個人+商組織」的二分法的重構;對個人眾創化的回應,要通過對自然人營業能力的一般性賦權和「個體經營者」概念的引入,以增加包容性和實現邏輯自洽;對公司集團化的回應,要通過在商組織形態中明確引入「公司集團」和構建以統一管理權/指示權為核心的集團治理機制;對企業平台化的回應,要通過將平台型企業確立為單獨形態並將其理解為一種「協作性商組織」和變革其信用基礎;對組織虛擬化的回應,要通過在商組織法定形態中增設「虛擬組織」類型和構建以平台為中心的監管與歸責體系。 作者以新的數字經濟為大背景,系統反思了傳統理論與制度面臨新的挑戰時的不足,提出了新的系統的商事主體體系,具有創新性和前沿性。本書從傳統的理論與制度架構出發,分別從「數字經濟時代的營業性構造演進」,以及由此引發的多重現實挑戰,包括個人眾創化及其對商主體體系的挑戰、公司集團化及其對商主體體系的挑戰、企業平台化及其對商主體體系的挑戰、組織虛擬化及其對商主體體系的挑戰,展開了討論。又在此基礎上,落腳到回應數字經濟發展的商主體體系創新的理論重構和回應數字經濟發展的商主體體系創新的制度表達上,提出了自己新的商事主體體系化方案。作者簡介
汪青松,男,漢族,1974年出生,安徽懷遠人,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博士后。現為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兼任中國商法學研究會理事。主要研究領域為民商法基礎理論、公司法、證券法等。近年來在《法學研究》、《比較法研究》、《法律科學》、《清華法學》、《現代法學》等期刊發表學術論文三十余篇;2007年與清華大學朱慈蘊教授等合著出版《公司內部監督機制——不同模式在變革與交融中演進》,2011年獨著出版《股份公司股東異質化法律問題研究》(入選教育部「高校社科文庫」);主持國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中國法學會部級項目等多項研究課題。目錄
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