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著力研究中國法律近代化初期日本對中國的影響。這些影響主要表現在日本對中國法律近代化初期模範對象國的選擇,日本法學專家對中國法律近代化初期立法的影響,日本對中國法律近代化初期法律體系、法律制度以及法律教育與法律學術的影響等幾個方面。本書以中國法律近代化發生的原因及其初期的實踐為背景,聚焦日本對中國法律近代化初期的影響及其相關問題。在中國法律近代化初期,日本有關影響無疑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是也存在一些具體的歷史的局限性。如何將我們通過日本學習、借鑒來的西方近代化法律文化與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相結合,從而真正地實現從傳統法律文化到近代法律文化的飛躍,是其中較為突出的問題。只有將中國傳統法律文化與近代化的法律文化有機結合起來,才能真正實現法律的本土化,從而實現法律的近代化乃至現代化,更好地推進中國法律事業不斷向前發展。作者簡介
胡文宇,女,中央司法警官學院法學院講師,法學博士,長期從事法律史學、法理學的研究。主持中央司法警官學院課題,參与國家社科基金重大課題、保定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等多項課題,參編《司法文明百科全書》(司法文化卷)等著作,在《清華法治論衡》等專業性期刊發表論文數篇。目錄
緒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