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壟斷所導致的損害問題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關注。對壟斷導致的損害應當進行賠償,在法學界已經形成共識。但是,目前我國法學界對壟斷問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壟斷本身,而對於壟斷造成損害的賠償研究嚴重不足,司法實踐也進展緩慢,亟待系統深入的研究。 作為世界上最早制定反壟斷法的國家,美國在反壟斷的實施層面亦為全球領先。這種領先地位的取得,同壟斷致損賠償責任制度在美國的發展壯大息息相關。美國壟斷致損賠償責任制度的先進理論和成熟實踐經驗,對我國壟斷致損賠償責任制度有著積極的借鑒意義。 本書以跨法系研究的視角對美國壟斷致損賠償責任制度進行了整體研究,在分析壟斷致損賠償責任的侵權屬性和賠償責任主體的範圍、壟斷行為種類、「過錯」的認定、損害計算方式以及因果關係證明機制的基礎上,提出有條件地引入「三倍賠償」罰則,完善我國壟斷致損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體系,以健全我國壟斷損害賠償機制。並從法治環境建設的角度出發,提出規範法官自由裁量權,重視反壟斷政策的運用,協調壟斷致損賠償實施與反壟斷行政執法的關係等建議,以促進我國反壟斷司法和法律制度的不斷發展和完善。 研究美國壟斷致損賠償責任制度的立法和司法實踐,是實現我國法律移植科學化不可或缺的工作之一,對完善我國反壟斷法理論和實踐具有雙重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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