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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市場監督管理卷 (第一輯)
ISBN:9787510937958
出版社:人民法院
著編譯者: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法規司
叢書名:行政執法標準與行政審判觀點
頁數:427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書號:1526119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簡體書】 市場監督管理卷 (第一輯) 787510937958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法規司
內容簡介
為了進一步統一行政審判觀點以及行政執法標準,減少行政執法與行政審判在法律適用上的分歧,增強社會公眾對相關行政執法和審判工作的直觀理解以及合理預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法規司合作共同編寫了本書。 本卷為市場監督管理卷,以市場監督管理領域的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典型案例為載體,以行政執法實體領域以及行政訴訟程序為標準,就相關法律適用問題進行全面梳理、歸類分析,就達成共識的問題撰寫行政執法標準以及行政裁判觀點。本卷可作為該領域行政執法與行政審判工作的參考材料,以及一體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普法書籍。
目錄
行政執法案例
一、某超市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食品案
二、某母嬰用品店違法銷售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案
三、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不執行政府定價案
四、某商貿公司哄抬口罩價格案
五、某物流公司網路刷單案
六、某數據公司利用技術手段進行流量劫持案
七、某公司混淆行為案
八、某傳動機械公司通過「反向工程」獲取商業秘密案
九、某機動車檢測公司進行捆綁服務案
十、某酒店管理公司抽獎式巨獎銷售案
十一、某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虛假廣告案
十二、某內衣有限公司組織策劃傳銷案
十三、某信息諮詢公司利用App開展傳銷活動案
十四、某體育用品公司侵犯范斯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案
十五、某科技公司修改交易規則未依法徵求意見且未依法公示案
十六、某工程公司提交虛假材料取得變更登記案
十七、兩公司使用未經檢驗的叉車案
十八、某公司銷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國家標準的滑板車案
十九、蔡某銷售偽劣口罩案
行政複議案例
一、非標方法檢測結果的證明效力及行政許可信賴保護原則的邊界
二、行政處罰程序中應當審查監督抽檢檢驗報告的合法性
三、在案件審理中如何判定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之情節嚴重及其法律適用
四、無充分理由在法定幅度內頂格處罰應予適當變更
五、對涉嫌出具虛假檢測報告違法行為的處理程序問題
六、在行政複議案件審理中如何判定被申請人抽樣取證程序的合法性
七、服務商標侵權案中當事人不配合如何確定非法經營額
八、商標侵權案件中如何鑒別商標持有人出具的鑒定結論
行政訴訟案例
一、處罰銷售含氟苯尼考鵪鶉蛋違法行為的法律適用
二、對較重行政處罰的證據和程序的司法審查原則
三、儲存待售的未經檢疫冷凍肉類應適用《食品安全法》予以處罰
四、預包裝食品標籤違法行為的法律適用
五、學校宰殺自養生豬后在食堂使用構成食品經營
六、食品行政處罰案件中食品標籤錯誤行為的認定和審查標準
七、銷售過期衛生防疫用品依法從重查處的考量
八、未依法註冊醫療器械行為的認定及其處罰的考量
九、行政機關行政程序輕微違法的處理
十、「法條競合」情形下的行政裁量與司法認定
十一、未及時更新廣告信息的被動行為不宜認定為虛假廣告
十二、虛假宣傳之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標準及非處罰決定相對人的原告資格
十三、虛假商業宣傳的認定標準
十四、發布虛假廣告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中廣告費用的認定
十五、市場監管領域經營者欺詐行為的判斷與違法所得中稅費繳納證據的認定
十六、「偷面積」銷售行為構成虛假宣傳的應予行政處罰
十七、市場監督管理中對於不良影響標誌的認定
十八、行政機關在執法程序中應在尊重市場主體自願選擇權的同時採取精細化和規範化的執法方式
十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中惡意串通行為的認定
二十、電梯檢驗機構不當指定的下次檢驗日期不能作為行政處罰依據
二十一、藥品註冊許可中第三人複議資格的判斷
二十二、行政訴訟原告資格的判斷
二十三、商事登記機關不得僅以公司增資擴股后出質股權比例變化為由拒絕辦理公司增資的變更登記
二十四、工商登記機關對錯誤的公司登記負有自我糾錯義務
二十五、企業名稱核准登記行為審查認定與考量
二十六、企業名稱登記中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誤解的認定標準
二十七、更正登記案件的起訴期限應當自行政機關不履行更正職責之日起計算
二十八、市場監管行政處罰的減輕與變更判決的適用
二十九、企業列入異常名錄行政案件的審查標準
三十、橫向壟斷協議行政處罰的司法審查
三十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通報的性質及可訴性
三十二、為統一制式在證照上蓋章的機關不是頒證行為的適格被告
三十三、正確把握投訴舉報與行政機關內部層級監督的關係
三十四、非基於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偏離正當目的的投訴舉報不應給予支持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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