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依託大量研究,提出系統構建一部統一、綜合的《多式聯運法》。從我國目前的多式聯運實踐與立法實際來看,現有的分散式多式聯運立法模式難以滿足現實需求。在對多式聯運開展立法構建時,需要充分考慮其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公私法性質、規範基礎、與國際公約之間的銜接以及實踐等因素,釐清多式聯運法律關係中各主體的法律地位與責任,同時藉助對國際公約和各國立法例的比較研究作為借鑒。在此基礎上,本書認為,應當制定一部以調整多式聯運私法關係為主,輔以對多式聯運經營人准入和監管的公法性內容的統一立法,並建立與其他相關法律的協調機制。 本書出發點在於為我國多式聯運立法提供理論支撐,同時亦可作為研究人士用於研究的參考。書中的許多實踐數據、資料來自權威統計網站的最新資料,具有較高的新穎性,也更能反映目前我國多式聯運的實際情況。書中涉及民商法、國際法、行政法等多部門法中的相關理論論述,具有一定的理論性,同時又兼顧實際應用,提出構建《多式聯運法》的具體建議,以期為立法工作提供臂助。目錄
引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