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是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十三五」重大項目《中國特色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研究》的最終成果中的導論部分以及本項目的部分中期和前期研究成果。第一章研究中國特色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的基本理論和重大意義。第二章研究中國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道路的主要特色。第三章研究中國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理論淵源,共包括四個方面,分別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理論、中國傳統法律思想與法治理論、國外學者關於憲制和法治的理論。第四章研究新時代推進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創新,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新時代推進依憲治國理念創新的主要內容,二是2018修憲確立的治國理政的新理念、新方略,三是新時代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新理念、新舉措。
作者簡介
姜明安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名譽主任、湖南大學法學院名譽院長、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和廉政法制研究會副會長。
主要研究領域為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已出版的個人作品主要有:《宏觀公法學導論》、《行政法》(第1-5版)、《行政訴訟法》(第1-4版)、《法治思維與新行政法》、《新時代中國特色法治論》、《監察工作理論與實務》、《法治的求索與吶喊》(三卷本)等;主編教育部核心課程教材《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第1-7版)、司法部法律碩士專業教材《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第1-2版)、新世紀法學創新教材大系《行政法》;主編《法治國家》《行政程序研究》《行政執法研究》《法規審查與法規評價研究》《論法治反腐》《行政程序法典化研究》《外國行政法教程》《行政許可法條文精釋與案例解析》《行政案例精析》《行政訴訟案例評析》《黨員幹部法治教程》《行政法與行政訴論法教學案例》《中國行政法治發展進程調查報告》《行政訴訟與行政執法的法律適用》等;組織編寫《中國法學三十年》、《中國公法三十年》(四卷本)和部門行政法教材(共10種)。
目錄
目 錄
第一章 中國特色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及其理論研究的意義
第一節 依憲治國的含義與意義
第二節 法治政府建設的含義與意義
第三節 依憲治國與依法治國的關係
第四節 中國特色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理論研究的意義
第二章 中國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道路的主要特色
第一節 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與憲制、法治的統一
第二節 突出以人民為中心
第三節 突出對公權力的制約與規範
第四節 正確處理權力與權利的關係
第五節 正確處理國法與黨規、硬法與軟法的關係
第六節 正確處理形式法治和實質法治的關係
第三章 中國特色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理論淵源
第一節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
第二節 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理論
第三節 中國傳統法律思想和法治理論
第四章 新時代推進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創新
第一節 新時代推進依憲治國理念創新的主要內容
第二節 2018年修憲確立的治國理政的新理念、新方略
第三節 新時代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新理念、新舉措
附 錄 「中國特色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研究」課題部分前期和中期研究成果
法治中國建設路徑的探索
論新時代中國特色法治的特色
行政執法若干問題研究
行政程序若干問題研究
法規審查與法規評價若干問題研究
法治思維與新行政法的互動發展
法治反腐的理論與實踐
改革開放三十年中國法學的發展進程
改革開放三十年中國公法的發展進程
黨內法規制度建設與依法執政、依法治國、依規治黨關係的理論闡釋
善於運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國家
全面推進依憲治國和依憲執政
政府治理體系治理能力在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中的地位和作用
論中國特色憲制
改革、法治與國家治理現代化
新時代中國行政法學的轉型與使命
論新時代中國特色行政檢察
中國共產黨廉政建設主要經驗
新時代法治政府建設與營商環境改善
積極探索中國特色法治政府建設的模式和路徑
有效發揮行政檢察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功能
如何理解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制度
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前言/序言
序 言
本書是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十三五」重大項目「中國特色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研究」(項目總負責人:姜明安;項目批准號:16JJD820002)的最終成果中的導論部分以及本項目的部分中期和前期研究成果。本項目的最終成果共五編:第一編 中國特色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研究導論(北京大學姜明安教授獨立完成);第二編 依憲治國、依法治國的目標與途徑(中央民族大學熊文釗教授主編);第三編 中外依憲治國、依法治國的發展源流(中共中央黨校傅思明教授等著);第四編 法治政府的理論、模式和道路(清華大學何海波教授主編);第五編 法治政府的標準與建設途徑(北京國際關係學院畢雁英教授主編)。本項目的最終成果各編均由本項目各子課題負責人獨立組織統一出版或分專題發表。
本書作為本項目的最終成果的導論部分,共設四章,並附23項前期和中期研究成果。第一章研究中國特色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的基本理論和重大意義,分別探討依憲治國的含義與意義;法治政府建設的含義與意義;依憲治國與依法治國的關係,以及中國特色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理論研究的意義。第二章研究中國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道路的主要特色。這些特色分別為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與憲制、法治的統一;突出以人民為中心;突出對公權力的制約與規範;正確處理權力與權利的關係;正確處理國法與黨規、硬法與軟法的關係;正確處理形式法治和實質法治的關係。第三章研究中國特色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理論淵源,分別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理論、中國傳統法律思想和法治理論。第四章研究新時代推進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創新,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新時代推進依憲治國理念創新的主要內容;二是2018年修憲確立的治國理政的新理念、新方略;三是新時代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新理念、新舉措。此四章之後所附的23項前期和中期研究成果,主要都是圍繞這些章節中的有關重點問題或者相關問題展開專題研究的初步成果。這些初步成果大多(但非全部)經過進一步修改、深化和整合進入最終成果。所以,最終成果與初步成果的內容有某些重複,但卻不是完全簡單地重複。
如前所述,「中國特色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研究」是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的「十三五」重大項目。該項目於2016年11月3日立項,2021年5月31日結項,歷時近5年。這期間,國家憲制和行政法治有了很大發展,故該項目的研究在各不同階段發表的前期、中期成果和最終成果都可能有未完全反映我國憲制和行政法治最*狀況的情形,甚至有與現狀不完全吻合的情形。儘管我們在將這些成果交付出版時又作了一次全面的審校和修改,但成果中的某些用語和表述仍會有與現在最*、最前沿的用語和表述不完全一致的地方。
然而,儘管這些成果可能存在某些用語和表述方面的缺陷,但該項目整個核心內容和觀點無疑是與新時代中國特色依憲治國和法治的理論一致的,這些成果對於推進新時代中國特色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是有較重要的意義和作用的。正當本課題組在審校、修改這些成果和準備將之交付出版之際,中共中央召開了十九屆六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黨的百年奮鬥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十九屆六中全會決議對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的意義和價值進行了極為深刻的論述,指出,「黨深刻認識到,權力是一把『雙刃劍』,依法依規行使可以造福人民,違法違規行使必然禍害國家和人民。黨中央強調,法治興則國家興,法治衰則國家亂;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必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這一論述說明,本課題組選擇這一課題進行研究是非常必要的,是符合國家發展的需要的。當然,目前這一項目的整個研究成果尚不夠深入,各個部分還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還有待課題組和更多學者對之作更進一步的深入研究。
本課題最終研究成果除了筆者完成的導論部分(本書)外,其他子課題(第二編至第五編)的主要內容如下:
第二編 依憲治國、依法治國的目標與途徑。本編共設四章,第一章闡釋依憲治國、依法治國的主要理論、學說,分別探討憲法與依憲治國的關係、法治與依法治國的關係,分析堅持以依憲治國統率依法治國的理據。第二章研究依憲治國、依法治國的控權目標,分別從立法領域、執法領域和司法領域三大領域探討控權的方式和途徑。第三章研究依憲治國、依法治國的人權保障目標,分別論述和闡釋立法、行政、司法和守法四個系統的人權保障制度。第四章研究推進依憲治國、依法治國的途徑,分別探討和分析推進依憲治國和推進依法治國的措施和途徑。
第三編 中外依憲治國、依法治國的發展源流。本編共設三章,第一章研究西方國家憲制、法治的發展源流,首先考察古希臘和古羅馬的憲制、法治發展史,其次梳理分析中世紀歐洲政治和法治的發展脈絡,最後分別探討和分析近現代英國、美國、法國和德國等典型西方國家的憲制、法治的發展歷程。第二章研究近代中國憲制、法治的曲折發展歷史,分別從中國憲制與法治概念的提出,憲制、法治的推進與變遷,分析近代中國憲制和法治建設的特點、困難和其中的教訓。本章還考察了中國民主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在各根據地制憲和法制建設的有關情況。第三章研究新中國憲制(依憲治國)的建立和發展沿革,分別從改革開放前在憲制、法治探索方面走過的曲折道路,到改革開放后憲制、法治的逐步推進過程,探討中國特色依憲治國、依法治國的道路和經驗,分析和闡釋了黨的領導和依憲治國、依法治國的關係,以及憲法實施與憲法保障的若干理論和實踐問題。
第四編 法治政府的理論、模式和道路。本編共設七章,第一章研究法治政府的基本原理,分別探討法治政府概念、法治體系中的法治政府位置以及法治政府的基本要素。第二章研究法治政府建設的階段與模式,探討法治與經濟發展的關係、經濟發展不同階段對法治的要求,以及法治政府的兩種模式:授權模式和控權模式。第三章至第五章分別考察法治政府的英國模式、法國模式和巴西模式。第六章探討法治政府建設的中國曆程,分別考察和分析傳統中國政府治理形態以及清朝末年的變革、民國時期部分政治思想家的法治國理想及其實際境遇、計劃經濟時代的政府治理與行政法制,以及改革開放時期的法治政府建設歷程。第七章展望新時代中國法治政府建設的發展趨勢和前景。
第五編 法治政府的標準與建設途徑。本編共設四章,第一章闡釋和分析法治政府標準的理論基礎,論述法治政府標準的含義,探討法治政府評估的功能與模式,以及分析建立和適用法治政府標準的困難。第二章研究法治政府建設的評估主體模式建構,分別探討兩種基本評估模式:政府評估模式和第三方評估模式,並分析和論述評估主體模式的選擇路徑。第三章研究分析法治政府標準的內容,論述和闡釋法治政府標準的要素和法治政府建設的衡量標準,探討法治政府建設衡量標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第四章研究法治政府標準的實施,闡釋法治評估指數,探討法治政府標準實施的方法和途徑。最後,本章還設計了一個法治政府評估指標體系,作為該編的附錄。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而堅持依憲治國又必須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建設法治國家必須同時解決如何實現憲制和如何建設法治政府的問題。因為憲制是法治的前提,而建設法治政府是建設法治國家的關鍵。這裏需要特彆強調的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的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是具有中國特色的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中國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究竟有什麼特色?與西方國家的憲制和法治有什麼異同?加強對這些重大理論問題的研究,明確中國特色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的目標和任務,是新時代中國公法學者的重大歷史使命。
同時,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也是當下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研究的重大前沿課題。憲法學不僅要研究國體、政體和公民基本權利、義務的基礎性問題,也要,甚至更要研究如何控制公權力,保障公民基本人權和其他基本權利實現,即依憲治國的各種現實問題;行政法學不僅要研究行政主體、行政行為、行政監督、行政救濟的基礎性問題,也要,甚至更要研究如何規範行政權行使,保證政府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建設問題。憲法與行政法學研究的深化必須開展對這些前沿和現實問題的探討。
我國公法學者自改革開放以後,特別是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以來,對依憲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的課題進行了廣泛深入的研究,產出了一系列有較高理論價值和實踐價值的成果。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前幾年陸續出版了一套依法治國系列叢書,包括韓大元教授主編的《依憲治國》、姜明安教授主編的《法治國家》、應松年教授主編的《法治政府》、何勤華教授主編的《法治社會》、胡云騰大法官主編的《司法改革》等。這套叢書集中反映了近二十年來我國學者研究依憲治國與法治政府建設的成果。這些成果是我們深入開展本課題研究的起點和基礎。
本書只是本課題研究最終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