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為與公共服務論互證研究 黃澤勇 9787569057416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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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所在地: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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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行政行為與公共服務論互證研究
ISBN:9787569057416
出版社:四川大學
著編譯者:黃澤勇
頁數:xxx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5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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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社會進入新時期,具有新的特徵,需要有新的理論和制度來提供更加符合人類實際需要的規則。人類社會的新特徵之一是「抽象化」,即社會交易從自然人為主到擬制人為主,社會主體以擬制人(如公司)為主提供服務和產品,自然人在一定程度上去掉了情感、情緒,成為抽象的個體,以適應飛速發展的社會,甚至去人格化,讓社會性、經濟性、交易性佔據主導地位,如破產(是一定程度上突顯人的市場經濟交易特性的制度)。規範自然人的基本規則是法律,法律是對抽象化的人進行調整,法治也是如此,是去人格化、抽象化。「法律的世界是一個人為建構的空間,而所謂法治,不但意味著要在生活世界之上人為地構造出一個法律世界,而且意味著人們自願把在生活世界裏面發生的衝突放到這個人為世界中去解決,並且接受其結果。」面對可以抽象的人、社會的人、可能理性的人,作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國家應制定出詳細而具體的規範來調整社會主體行為和關係。法律規範是普遍的,形成的規範是可預期的,對未來的預測是相對穩定的,也是公共需要的,即給予抽象主體的抽象規則。在法治抽象規則中,行政行為是行政活動的基本範式,公共服務論是行政法學的基礎理論,二者互為表裡,互為指向,行政行為及其基礎理論都是抽象化的結果,更是抽象化的過程和證明。
《行政行為與公共服務論互證研究》研究行政行為和基礎理論(公共服務論)之間的具體關係,衡量、比較行政行為和公共服務論,循著二者的基本發展軌跡,推理出行政行為與公共服務論實則互為支持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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