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正確資訊。 印行年月:201408*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亞當•斯密全集 第3卷-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 (下卷) (精) ISBN:9787100100199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 著編譯者:(英)亞當•斯密 著 郭大力 王亞南 譯 頁數:522頁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550679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簡體書】 亞當•斯密全集 第3卷-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 (下卷) (精) 787100100199 (英)亞當•斯密 著 郭大力 王亞南 譯 編輯推薦 亞當·斯密編著的《亞當·斯密全集(第3卷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精)》出版於1776年,那時,正是英國資本主義的成長時期,英國手工製造業正在開始向大工業過渡,英國產業的發展,還在很大的程度上受著殘餘的封建制度和流行一時的重商主義的限制政策的束縛。處在青年時期的英國資產階級,為了清除它前進道路上的障礙,正迫切要求一個自由的經濟學說體系,為它鳴鑼開道。本書就是在這個歷史時期,負有這樣的階級歷史任務而問世的。 本書對英國資本主義、乃至世界資本主義的發展,都產生了直接而重大的促進作用,被譽為「第一部系統的偉大的經濟學著作」。亞當斯密在書中第一次將市場比作「看不見的手」,幾百年來,「看不見的手」已經成為市場的代名詞。內容簡介 亞當·斯密編著的《亞當·斯密全集(第3卷國民 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精)》是斯密的古典資 產階級政治經濟學作品,在中國第一次完整、系統地 整理出版,全方位地體現這位偉大的經濟學家、哲學 家博大精深的思想體系。本書是圖書館的必備收藏, 也是了解西方經濟學、哲學、倫理學的必讀書。作者簡介 亞當·斯密,18世紀英國著名的經濟學家和倫理學家。 1723年出生於蘇格蘭法夫郡(County Fife)的寇克卡迪(Kirkcaldy)。 1723-1740年間,亞當·斯密在家鄉蘇格蘭求學,在格拉斯哥大學(University of Glasgow)完成拉丁語、希臘語、數學和倫理學等課程;1737年進入格拉斯哥大學學習哲學。 1740-1746年間,赴牛津大學(Colleges at Oxford)求學,但在牛津並未獲得良好的教育,唯一收穫是大量閱讀許多格拉斯哥大學缺乏的書籍。 1750-1764年在格拉斯哥大學任教授。還兼負責學校行政事務。這一時期,亞當·斯密於1759年出版的《道德情操論》獲得學術界極高評價。而後於1768年開始著手著述《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簡稱《國富論》)。1773年時認為《國富論》己基本完成,但亞當·斯密多花三年時間潤飾此書,1776年3月此書出版后引起大眾廣泛的討論。影響所及除了英國本地。連歐洲大陸和美洲也為之瘋狂。因此世人尊稱亞當·斯密為「現代經濟學之父」和「自由企業的守護神」。 1778-1790年間亞當·斯密與母親和阿姨在愛丁堡定居,1787年被選為格拉斯哥大學榮譽校長,也被任命為蘇格蘭的海關和鹽稅專員。1784年斯密出席格拉斯哥大學校長任命儀式,因亞當·斯密之母於1785年5月去世所以遲未上任。1787年他才擔任校長職位至1789年。亞當斯密在去世前將自己的手稿全數銷毀,於1790年7月17日與世長辭。享年67歲。目錄 第四篇 論政治經濟學體系序論 第一章 商業主義或重商主義的原理 第二章 論限制從外國輸入國內能生產的貨物 第三章 論對其貿易的差額被認為不利於我國的那些國 家的各種貨物的輸入所加的異常限制 第一節 即使根據重商主義的原則,這種限制也不合理 順便談談儲金銀行,尤其是阿姆斯特丹的儲金銀行 第二節 根據其他原則,這種異常的限制也不合理 第四章 論退稅 第五章 論獎勵金 順便談談穀物貿易及穀物條例 第六章 論通商條約 第七章 論殖民地 第一節 論建立新殖民地的動機 第二節 論新殖民地繁榮的原因 第三節 美洲的發現,和經由好望角到東印度的通路的 發現,對於歐洲有什麼利益 第八章 關於重商主義的結論 第九章 論重農主義即政治經濟學中把土地生產物看作各 國收入及財富的唯一來源或主要來源的學說 第五篇 論君主或國家的收入 第一章 論君主或國家的費用 第一節 論國防費 第二節 論司法經費 第三節 論公共工程和公共機關的費用 第一項論便利社會商業的公共工程和公共設施 便利一般商業的 便利特殊商業的 第二項論青年教育設施的費用 第三項論各種年齡人民的教育經費 第四節 論維持君主尊嚴的費用 本章的結論 第二章 論一般收入或公共收入的源泉 第一節 特別屬於君主或國家的收入源泉 第二節 論賦稅 第一項地租稅即加在土地地租上的賦稅 不與地租成比例而與土地生產物成比例的賦稅 房耜稅 第二項利潤稅即加在資本收入上的賦稅 特定營業利潤稅 第一項和第二項的附錄加在土地、房屋、資財上的 資本價值的稅 第三項勞動工資稅 第四項原打算無區別地加在各種收入上的稅 人頭稅 消費品稅 第三章 論公債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