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正確資訊。 印行年月:202409*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黨員幹部要堅守的黨規黨紀150條 ISBN:9787010268415 出版社:人民 著編譯者:黨員干部要堅守的黨規黨紀150條編寫組 頁數:477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84969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通知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認真抓好《條例》的貫徹執行,對違反黨紀的問題,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切實維護紀律的剛性、嚴肅性。 該書是在《黨員必須牢記的100條黨規黨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解讀》(2015年版,100個「嚴禁」,「人民日報」「新華每日電訊」「學習小組」等微信公眾號多次頭條推薦)及其修訂版(2018年版,127個「嚴禁」)的基礎上新修訂而成,將黨員幹部要堅守的黨規黨紀擴充為150個「嚴禁」,並全面修訂所有條目。全書以2023年新修訂的《條例》為主要依據,通過禁令解讀、曝光案例、重要規定和特別提醒,幫助黨員幹部認真學習《條例》,做到學紀、知紀、明紀、守紀,搞清楚黨的紀律規矩是什麼,弄明白能幹什麼、不能幹什麼,把遵規守紀刻印在心,內化為言行準則。目錄 出版說明第一章 對違反政治紀律的禁令 1 嚴禁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2 嚴禁公開發表反黨言論 3 嚴禁妄議中央大政方針 4 嚴禁公開醜化黨和國家形象 5 嚴禁公開詆毀、誣衊英雄模範 6 嚴禁製作、販賣和傳播反黨讀物和視聽資料 7 嚴禁私自攜帶、寄遞反黨讀物和視聽資料入出境 8 嚴禁私自閱看、瀏覽、收聽反黨讀物和視聽資料 9 嚴禁組織、參加黨內秘密集團或組織、參加其他分裂黨的活動 10 嚴禁搞團團伙伙、撈取政治資本 11 嚴禁搞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或者被政治騙子利用 12 嚴禁充當政治騙子 13 嚴禁黨員領導幹部搞山頭主義 14 嚴禁黨員領導幹部打折扣、搞變通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 15 嚴禁黨員領導幹部搞部門或地方保護主義 16 嚴禁黨員領導幹部政績觀錯位,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損失 17 嚴禁黨員搞兩面派 18 嚴禁製造、散布、傳播政治謠言 19 嚴禁誣告陷害他人 20 嚴禁擅自對重大政策問題作出決定、對外發表主張 21 嚴禁不按照有關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 22 嚴禁干擾巡視巡察工作 23 嚴禁不落實巡視巡察整改要求 24 嚴禁對抗組織審查 25 嚴禁組織、參加反黨活動 26 嚴禁組織、參加反黨組織 27 嚴禁組織、參加邪教組織 28 嚴禁挑撥破壞民族關係 29 嚴禁組織、利用宗教活動反黨 30 嚴禁利用宗教搞煽動活動 31 嚴禁組織、參加迷信活動 32 嚴禁個人搞迷信活動 33 嚴禁組織、利用宗族勢力對抗黨和政府 34 嚴禁叛逃行為 35 嚴禁在國(境)外公開發表反黨言論 36 嚴禁在涉外活動中損害黨和國家利益 37 嚴禁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 38 嚴禁黨員領導幹部搞無原則一團和氣 39 嚴禁違反黨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等黨的規矩 第二章 對違反組織紀律的禁令 40 嚴禁個人專權擅斷 41 嚴禁規避集體決策 42 嚴禁借集體決策名義集體違規 43 嚴禁下級黨組織拒不執行上級黨組織決定 44 嚴禁黨員拒不執行組織人事安排決定 45 嚴禁負有作證義務的黨員在組織紀律審查中拒絕作證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46 嚴禁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47 嚴禁對個人檔案資料弄虛作假 48 嚴禁隱瞞入黨前嚴重錯誤 49 嚴禁違規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 50 嚴禁搞非組織活動破壞民主程序 51 嚴禁拉票賄選 52 嚴禁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幹部 53 嚴禁搞好人主義對違紀者作出避重就輕處理 54 嚴禁在晉陞等工作中違反規定謀取利益 55 嚴禁弄虛作假騙取職務職級等利益 56 嚴禁侵犯黨員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57 嚴禁侵害黨員的批評、檢舉、控告、申辯、作證等權利 58 嚴禁違反規定發展黨員 59 嚴禁違規獲取外國身份 60 嚴禁違規辦理因私出國(境)證件 61 嚴禁因私出國超出批准範圍 62 嚴禁在國(境)外擅自脫離組織 第三章 對違反廉潔紀律的禁令 63 嚴禁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 64 嚴禁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行為 65 嚴禁以權為他人謀利、本人親屬或特定關係人收受財物 66 嚴禁權權交易,為對方或其親屬、身邊工作人員、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 67 嚴禁縱容、默許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利用本人職權謀取私利 68 嚴禁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券) 69 嚴禁收受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 70 嚴禁違規向從事公務人員及其親屬或其他特定關係人送禮 71 嚴禁以講課費、課題費、諮詢費等名義變相送禮 72 嚴禁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住房、車輛等,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行為 73 嚴禁通過民間借貸等金融活動獲取大額回報 74 嚴禁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 75 嚴禁違規接受、提供宴請或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 76 嚴禁違規取得、持有、實際使用各種消費卡(券) 77 嚴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 78 嚴禁違規經商辦企業 79 嚴禁違規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 80 嚴禁利用掌握的內幕信息買賣股票,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方式非正常獲利 81 嚴禁違規兼職 82 嚴禁違規為親屬或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 83 嚴禁離職或退(離)休后違規任職或從事營利活動 84 嚴禁離職或退(離)休人員利用原職權或職務影響為親屬或其他特定關係人從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 85 嚴禁離職或退(離)休人員利用原職權或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利而由親屬或特定關係人收受對方財物 86 嚴禁黨員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經商辦企業 87 嚴禁違規為本人、親屬和特定關係人謀求特殊待遇 88 嚴禁在分配、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或集體利益 89 嚴禁利用職權侵佔公私財物 90 嚴禁利用職權違規使用公物 91 嚴禁組織、參加公款宴請、公款消費活動 92 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或者發放禮品、消費卡(券)等 93 嚴禁違規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