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正確資訊。 印行年月:201706*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海上犯罪立案追訴標準與司法認定實務 ISBN:9787565329494 出版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著編譯者:裴兆斌 吳憲國 著 頁數:371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80660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裴兆斌、吳憲國著的《海上犯罪立案追訴標準與司法認定實務》提煉了我國刑法分則中關於海上犯罪的相關罪名,梳理了相關單行法律及司法解釋,對每一個涉及海上犯罪的罪名均以「罪名釋義」、「海上犯罪」「犯罪構成」、「犯罪認定」、「立案標準」、「法條鏈接」的模式予以闡釋和解析,希冀對海上犯罪的理論研究工作及實務處理工作有所助益。作者簡介 吳憲國,遼寧瀋陽人,刑法學博士,碩士研究生導師。大連海洋大學法學院、海警學院副教授。遼寧盈瑞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國際刑法、海上犯罪等。兼任中國太平洋學會海洋維權與執法研究分會理事、遼寧省海洋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遼寧省法學會犯罪學研究會理事、大連市國際法學會常務理事。曾在《中國刑事法雜誌》、《學術探索》等國內外核心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10餘篇。參与國家、省部級等科研課題10餘項。目錄 第一章 海上犯罪概述一、海上犯罪的概念 二、海上犯罪的特徵 三、海上犯罪的範圍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放火罪 二、爆炸罪 三、失火罪 四、過失爆炸罪 五、破壞交通工具罪 六、破壞交通設施罪 七、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 八、過失損壞交通工具罪 九、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 十、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 十一、劫持船隻、汽車罪 十二、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 十三、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 十四、交通肇事罪 十五、重大責任事故罪 十六、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 十七、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十八、大型群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 十九、危險物品肇事罪 二十、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二十一、消防責任事故罪 二十二、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 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一、走私武器、彈藥罪 二、走私核材料罪 三、走私假幣罪 四、走私文物罪 五、走私貴重金屬罪 六、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 七、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 八、走私淫穢物品罪 九、走私廢物罪 十、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一、故意殺人罪 二、過失致人死亡罪 三、故意傷害罪 第五章 侵犯財產罪 一、搶劫罪 二、盜竊罪 三、聚眾哄搶罪 四、故意毀壞財物罪 五、破壞生產經營罪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一、妨害公務罪 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三、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 四、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 五、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六、聚眾鬥毆罪 七、尋釁滋事罪 八、賭博罪 九、開設賭場罪 十、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十一、偷越國(邊)境罪 十二、破壞永久性測量標誌罪 十三、污染環境罪 十四、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 十五、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 十六、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十七、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十八、非法採礦罪 十九、破壞性採礦罪 二十、非法採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 二十一、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製品罪 二十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二十三、非法生產、買賣、運輸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 第七章 危害國防利益罪 一、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 二、過失損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 主要參考文獻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