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正確資訊。 印行年月:201903*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釋義與實務指南 ISBN:9787565335709 出版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著編譯者:孫茂利 孫萍 編 頁數:542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80522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釋義與實務指南(2019年版)》根據公安部關於修改《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決定,在2013版的基礎上對新修訂和新增加的內容做了相應的條文釋義,並結合公安工作的具體實踐做了解讀,是公安民警學習掌握和準確適用新修訂的《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重要參考書。目錄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制定目的和依據] 第二條 [行政案件、公安機關的概念和範圍] 第三條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的基本原則] 第四條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應當遵循的原則] 第五條 [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 第六條 [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原則] 第七條 [保護各民族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權利原則] 第八條 [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保密義務] 第九條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執法行為規範] 第二章 管轄 第十條 [地域管轄] 第十一條 [網路違法案件的管轄] 第十二條 [行駛中的客車上發生的案件的管轄] 第十三條 [級別管轄的一般規定] 第十四條 [共同管轄] 第十五條 [指定管轄和直接辦理] 第十六條 [鐵路、交通、民航、林業和海關緝私相關公安機關行政案件管轄分工的原則] 第三章 迴避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負責人、辦案人民警察應當迴避的情形]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人、辦案人民警察申請迴避] 第十九條 [迴避決定許可權] 第二十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請迴避] 第二十一條 [公安機關作出迴避決定的時限] 第二十二條 [指令迴避] 第二十三條 [鑒定人和翻譯人員的迴避] 第二十四條 [迴避決定前後,公安機關負責人、辦案人民警察辦理行政案件工作內容] 第二十五條 [被決定迴避的人員在迴避決定作出以前所進行的與案件有關的活動是否有效] 第四章 證據 第二十六條 [證據的概念和種類] 第二十七條 [依法收集證據的基本要求及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第五章 期間與送達 第六章 簡易程序和快速辦理 第七章 調查取證 第八章 聽證程序 第九章 行政處理決定 第十章 治安調解 第十一章 涉案財物的管理和處理 第十二章 執行 第十三章 涉外行政案件的辦理 第十四章 案件終結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