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正確資訊。 印行年月:202407*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新公司法重大修訂內容超詳細解讀表格化對照+實操指南 ISBN:9787522626222 出版社:中國水利水電 著編譯者:畢汝才 史公侯 頁數:406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74073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本書為懂經營的不懂法律、懂法律的不懂經營的眾多中小企業經營者,搭建了一個了解法律條文的實用平台。 目前,市面上關於法律條文的解讀類書籍,常出現過於理論化、晦澀的問題,可讀性差。 本書在專業性和可讀性上做了平衡設計,讓讀者看了就能懂,懂了就能用。 兩版法律條款的比對,讓經營者「知其然」,還「知其所以然」。 實操指南,讓經營者可以對照經營現實,查漏補缺,避坑優化。 本書完全站在「企業」角度,解讀新《公司法》,解讀法律詞條,讓企業經營者既能對此次修訂有一個總體的了解,又能第一時間找到與自己經營相關的法律條款和現實經營調整的指導方案,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迫切關心的問題。 本書整體風格做到了實用、精練、專業,是中小企業經營者必備的法律工具書。作者簡介 畢汝才,資深律師,執業二十多年,在合同法、公司法領域有豐富經驗。現為北京市金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中央財經大學法律碩士學位。他長期從事合同法、公司法領域理論研究與司法案例實踐。長期為企業客戶提供專業高效的法律服務。曾在人民郵電出版社出版圖書《企業常用合同管理必備全書》。目錄 第一章 關於總則的修訂新增 增加公司名稱權規定 修訂 定代表人可主動辭職 新增 法定代表人的行為後果 修訂 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修訂 增添公司社會責任內容 修訂 增添人格否認規則內容 新增 電子化會議規定 修訂 補充股東可撤銷的情形與期限 新增 股東會、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的情形 修訂 決議無效、撤銷、不成立的法律後果 第二章 增設專章(1):公司登記 修訂 明確公司設立原則 修訂 增加申請設立材料的規定 新增 明確法定登記事項的範圍 修訂 新增電子營業執照的規定 修訂 完善變更登記的規定 新增 註銷登記與公告規則 新增 強化公司自主公示義務 新增 優化公司臀鏟服務 第三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修訂內容 修訂 明確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 新增 股東可以簽訂設立協議 新增 股東先公司交易的連帶責任 修訂 註冊資本認繳制與最長認繳期限 修訂 增加股權、債權可列入出資範圍 修訂 強化股東未足額繳納出資的賠償責任 修訂 公司設立時股東出資連帶責任 新增 董事會資本充實責任規定 新增 股東失權制度 修訂 補充抽逃出資責任 新增 要求股東提前繳納出資制度 修訂 補充股東名冊具體事項 修訂 增加股東查閱權的範圍與方式 修訂 減少股東會公司治理職權 修訂 增加股東會一般事項的通過比例 修訂 董事會職權調整 修訂 董事會成員中職工代表的新要求 新增 審計委員會行使監事會的職權 修訂 新增董事辭任規則 新增 無因解除董事 修訂 經理職權不再法定 修訂 監事會可以要求董高人員移交執行職務的報告 修訂 增加監事表決一人一票原則 修訂 增加不設監事的條件 修訂 刪除「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 第四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修訂內容 修訂 股權轉讓不需要任何人同意 新增 股權轉讓程序 新增 瑕疵股權轉讓的責任承擔 修訂 控股股東濫權時其他股東的回購請求權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修訂內容 修訂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 修訂 發起人完成股份認購的時間 修訂 股份公司章程應載明的事項 修訂 刪除了無記名股票的相關規定 修訂 召開公司成立大會 修訂 明確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提法 新增 明確股東資本充實責任 修訂 強調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查閱權 修訂 股東會會議的召開程序 新增 審計委員會的相關規定 新增 可以不設董事會的規定 修訂 監事會表決應當一人一票 新增 審計委員會過半數通過的事項 新增 禁止代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規定 新增 子公司交叉持股的限制 第六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修訂內容 修訂 無面額股的規定 修訂 類別股發行規則 新增 發行股份的相關規定 修訂 股份轉讓的原則性規定 修訂 股份轉讓的限制原則 新增 異議股東的股份回購請求權 新增 禁止財務資助制度及例外規則 第七章 增設專章(2):國家出資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 修訂 創設「國家出資公司」的法律概念 新增 明確國家出資公司為一級企業 新增 明確黨對國家出資公司的領導 修訂 明確「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的權責 修訂 新增國有獨資公司中外部董事過半的規定 新增 國有獨資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 新增 國家出資公司的監管與風控規定 第八章 董監高人員的資格和義務修訂內容 修訂 完善董監高人員的准入禁入條件 修訂 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修訂 擴大關聯交易對象和適用範圍 修訂 新增正當利用公司機會的例外情形 修訂 完善董監高人員的競業禁止義務 新增 關聯董事表決迴避規則 修訂 增加雙重股東代表訴訟制度 新增 董事、高管對第三人的賠償責任 新增 「董事」與「名義董事」承擔連帶責任 新增 董事可向公司要求投保責任保險 第九章 關於公司債券的修訂內容 修訂 新增公司債券可以非公開發行 修訂 變債券核准製為註冊制 修訂 取消無記名債券 修訂 改「債券存根簿」為「債券持有人名冊」 新增 國債券持有人會議具體規定 新增 聘請債券受託管理人規定 新增 債券受託管理人的義務規定 第十章 關於公司財務、會計的修訂內容 新增 公司違法分配利潤的責任規定 新增 公司分配利潤的時間限定規定 修訂 新增開IilIilI~硐I入咨木公軹余的部分 修訂 取消資本公積金不得用於彌補公司虧損 修訂 新增監事會為會計師事務所的決定主體 第十一章 公司合併、分立、增資、減資修訂內容 新增 簡易合併與小規模合併可以不經股東同意 修訂 按照出資比例減資 新增 減資彌補虧損的特別規定 新增 違法減資的民事責任 第十二章 關於公司解散和清算的修訂內容 修訂 增加「期限公示」公司的解散事由 修訂 將清算責任從股東轉移給董事 修訂 申請指定清算組的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