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葬-三至六世紀士族個體安頓與家國想像 李華 9787547322147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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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歸葬-三至六世紀士族個體安頓與家國想像
ISBN:9787547322147
出版社:東方出版中心
著編譯者:李華
頁數: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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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號:156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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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適讀人群 :一般讀者

內容簡介
動蕩年代,生命如此短暫,哪怕高門貴胄,死亡一來,也要「顧萬物而遺恨,收百慮而長逝」,終於「扃幽戶以大畢,泝玄闕而長辭」(陸機語)。一千多年後,終於有機會重啟那扇「幽戶」,面對灰燼式的遺存,還能不能讀出曾經有溫度的生命歷程,來不及完成的人生遺恨?本書將「歸葬」視為中國文化「個案」,以六朝為背景,去理解中國人在終極安頓途中的文化再造:一項習以為常的「傳統」如何被遺忘、被更改、被選擇性保存?舊觀念舊習俗對新社會的權力秩序、個人身份建構會產生哪些影響?中國人文化邏輯中的個體自由與家國想像如何產生與演變?

作者簡介
李華,香港中文大學歷史學博士。曾任職平面媒體、大學老師,中年之後重返校園研讀歷史。研究興趣為新文化史、古代物質文化、人文歷史通識寫作,有學術論文見於《漢學研究》等刊物,人文通識專欄「魏晉的鬼影怪談」見於網路。

目錄
不確定時代的安頓—與蒲慕州教授一席談(代序) / i
第一章? 前 言 / 1
一、個體安頓,穿越古今的難題 / 1
二、漢代「歸葬」所向:權力、血緣、地緣 / 4
三、六朝「歸葬」,沿襲不改嗎? / 9
四、新文化史路徑與史料運用 / 14
第二章? 琅邪王氏的歸途 / 23
一、白石墓的建造及威權性 / 24
二、僑置故壤與歸正首丘 / 31
三、假葬還是永葬? / 38
四、不葬在白石的王氏成員 / 59
五、以簡為歸 / 72
第三章? 看得見的歸葬 / 77
一、歸葬建康 / 77
二、陳郡謝氏:淝水戰後至劉宋初年的葬地選擇 / 83
三、歸葬與蘭陵蕭氏郡望 / 90
四、新社會,舊葬俗? / 111
第四章? 禮俗之變,權力之「歸」 / 115
一、死後世界的想象與「喪」「祭」諸環節 / 116
二、世家墓葬墓內祭祀空間 / 135
三、喪服制度中的變禮與現實 / 149
四、文獻中的「歸葬」 / 155
五、小結 / 162
第五章? 「歸」的象徵意義 / 167
一、弔唁、誄碑、墓志銘中的士族交遊圈 / 168
二、女性之歸與夫婦合葬 / 178
三、歸的新指向:山水與隱逸 / 180
四、歷史層累下的文化之「歸」 / 193
五、小結 / 198
第六章? 結論 / 201
一、「歸葬」現實安排與解釋權 / 202
二、「歸葬」所見世家大族內部的連接與分化 / 205
三、「晉制」再思考 / 210
四、士與「歸」 / 213
附? 錄 / 217
附表1 :琅邪王氏部分成員葬地以及卒年 / 217
附表2 :象山王氏墓相關資訊(參考考古報告) / 219
附表3 :四座代表朝廷禮儀的大墓與仙鶴觀M6的比較 / 224
附表4 :六朝世家大族鬼故事 / 226
參考文獻 / 239
後記 / 257
致謝 / 263

精彩書摘
不確定時代的安頓(部分)
—與蒲慕州教授一席談(代序)
這個題目完成快兩年,我也博士畢業一年多了,世事變幻,個人處境也不同。歷史研究中到底有沒有可靠的棲居,來舒緩現實 里「個體安頓」的焦慮?老問題重新變成了新問題。
回想博士期間,常嚮導師蒲慕州教授請益,問答之間天馬行空、 無所不能至,時而豁然開朗,有如遊戲通關,因為盡頭是一篇博士論文,似乎少了一點點真實感。現在想,在生命到達終點之前,一切過程何嘗不都是遊戲通關?人類所經歷的困惑、不安、思考,為理想生活所做的準備,早已不知不覺成為活過的最真實印跡。
我問老師,可否再談一次,以代本書的序言?
老師說:哈哈,有趣。
李華,本書作者,以下簡稱「李」。
蒲慕州,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教授。研究領域包含埃及學、中國古代宗教及社會史、比較古代史。中文著作主要有《追尋一己之福:中國古代的信仰世界》《墓葬與生死:中國古代宗教之省思》《法老的國度》《歷史與宗教之間》等; 英文著作主要有Wine and Wine Offering in the Religion of Ancient Egypt(Kegan Paul International,1995)、In Search of Personal Welfare:A View of Ancient Chinese Religion(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1998)、Enemies of Civilization: Attitudes toward Foreigners in Ancient Mesopotamia,Egypt, and China(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2005)、Daily Life in Ancient China(Cambridge,2018)、Ghosts and Religious Life in Early China(Cambridge,2022)。以下簡稱「蒲」。
李:最近關於中國歷史,清代是否閉關鎖國、專制主義是西方對中國的理論殖民還是不容迴避的歷史,這些問題,似乎又有不同意見。讓人困惑的是,研究者好像只要朝著不同方向走,都能找到不同史實來佐證。這樣,歷史就變成了不同的敘事。老師如何看待這樣的研究取向呢?
蒲:這是歷史方法論的主要問題。我在《中國古代的日常生活》〔Daily Life in Ancient China(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8)〕和即將出版的《漢唐的巫蠱與集體心態》(新北: 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23)兩書序言中,都試圖描述歷史研究過程的幾個層次:
過去曾經發生過的事,可稱為「歷史」;發生過的事,有些有留下痕?,如果有些痕?可以幫我們了解那曾經發生過的事,可稱為「史料」。史料不等於歷史,但人們可以藉著研讀史料來推測某些「歷史事實」。
單獨的「歷史事實」不構成「歷史真相」,但是一連串的歷史事實有可能構成對歷史真相的了解。研究者在各種史料中選擇一些材料,來構成對某個歷史事件或者時段的描述,一般可以稱為 「歷史寫作」。寫作的結果,可稱為「歷史知識」。「歷史知識」是史家解釋史料或排比個別歷史事實而得到的結果。
「歷史事實」不等於「歷史知識」,「歷史知識」是對「歷史真相」的描述,它有可能接近一部分的歷史真相,但不是無條件等於歷史真相。
「歷史知識」是被動存在的,讀者對歷史知識的利用,是主動的。也就是說,「歷史寫作」的發生作用,是作者和讀者共享造成的。
相對於單純的「歷史事實」而言,產生「歷史知識」通常有兩種方式:第一,根據一種思想途徑(人性、政治或經濟的必然性或 「歷史規律」),選擇足夠的事實來描述一個事件,從而創造出有意義的「歷史知識」,其中的事實可以用邏輯的方式來理解;第二,在描述一個事件時儘可能多地包括「事實」,希望我們對事實了解越多,事件的情況就越清晰。這兩者並不相互排斥,但對於歷史 學家是否用明確的解釋線來構建事件,可能存在一定的差異。
應該避免的事,是史家宣稱自己的作品已經揭露了所謂歷史的真相,描述了歷史發展的全貌。這不是說,史家不必追求歷史的真相,而是要用反省的態度承認,史家所能做到的,只是儘可能以誠實的態度去追求真相,接近真相。這誠實的態度包括承認個人可能有的文化偏見,承認所使用的材料不見得完備,了解不見得合適,並且願意接受同行的檢視。
至於整個研究社群是否會受到政治或社會因素的干涉或者影響,以至於整體社群都處於一種(在另一種立場看來)偏見之中,那是另外一個問題。
李:如何理解儘管一個歷史學家完全有可能把每一個事實都寫對,但寫出的歷史卻是虛構的?
蒲:不是有人說嗎?歷史作品中除了人名、地名和時間之外,沒有真相,而小說中除了人名、地名和時間之外,就是真相。因為,至少小說作者可以從自己所了解的人性去描述一段故事,也有可能掌握一個時代的歷史真相。
在現實中,可能沒有絕對的、客觀的歷史知識,因為所有來自事實和解釋的歷史知識都是由歷史學家創造的,而歷史學家必然有某些個人偏見。即使是簡單的事件清單,如中國傳統史學中的帝王編年史,也是對事實的刻意選擇,而且肯定不是所有的事實都為歷史學家所知。通常情況下,有意識形態使命的歷史學家可能會利用他/她的手藝來操縱事實,創造出符合特定目的的歷史記憶。
李:那麼,什麼樣的問題是好問題,什麼樣的研究值得做,作為讀者和作者,如何判斷?
蒲:歷史研究的目的在於更多地了解人類社會,過去的人做了什麼,如何做的,又為什麼做,有些什麼結果和影響。這些問題的解答,最後都關係到對人性的了解。
人是有記憶的動物,記憶造成人的自我認同,人也靠記憶(加上理性)形成個人價值觀,而社會集體記憶則形成文化認同,這使得了解過去發生過的事變得重要。在人與人之間,承認共同的記憶,是形成社群的基本條件。歷史寫作的功用主要是提供負責任的歷史敘事(儘管那不見得等於所謂的歷史真相),或者說,提供人類社會一種相對可靠的集體記憶,以供人們在充滿無數「事實」的記憶之海中摸索一條可靠的去路,併為社會的存在建構一個可靠的基礎。
但人要如何讓別人同意他的記憶是正確的,是真正曾經發生過的事?這就牽涉到人類社會的一些現實,也就是記憶權威的建立 造成了共同的歷史記憶。可想而知,這樣的歷史記憶,不等於真正發生過的事情。因為這是用一種記憶壓過了或者取代了另外一種記憶。歷史研究的一個基本作用,就是或者強化某種歷史記憶,或者改變某種歷史記憶。當然很多時候歷史研究也在發掘或者形成新的歷史記憶。同時,即使是有相同的記憶,各人對於那記憶到底代表什麼意義,如何解讀,則是進一步的問題。
因此,什麼樣的題目值得做,是要看研究者個人的價值取向。沒有任何題目是值得或者不值得做的,關鍵在於研究者所提出他以為值得做的理由,是否具有說服力。值得注意的是,某種說法 如果具有說服力,常常不一定完全是說法的內容有理,而是誰在說。新的說法代替了舊的說法,不一定代表新的說法在內容上比舊的說法更有解釋力或者合理性。是的,要看是誰在說,是誰在聽。
總之,歷史研究者如果能夠反省自己的工作是在什麼樣的文化脈絡及思想框架中進行的,這脈絡和框架有什麼特性,也許可以 更客觀地評量個人的工作成果和思考方式的限制。
李:我是不是可以這樣扼要理解:固然可以從不同方向去組織歷史事實,形成敘事,但一個問題好不好,一個題目值不值得研究,還要站在文化脈絡及思想框架上來考查,僅僅靠部分事實選擇建構起來的「歷史」,既不是「歷史真相」,也不算公正的「歷史知識」,更談不上歷史研究的創新?
我覺得通曉「脈絡」是一個很好的考查方法,因為任何強加的、故意扭曲的歷史記憶經不住這樣的考查。換句話說,歷史敘事本身也需要「歷史感」。有「歷史感」的研究,貫通的歷史事實會越來越豐富,會為人們了解一個時代的選擇、人性、文化性打開更多視窗。
蒲:的確,決定一個題目值不值得研究,固然研究者要提出充分的理由(每一篇博士論文開頭不都是這樣?),那理由通常還得通過時代脈絡的篩選。每個時代都可能會有某種(或多種)思潮流行,推著人向某些方向思考問題,個人的選擇,最終可能是自我的認識,堅持和大脈絡的引導,甚至是催促,所共同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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