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制度熱點法律問題分析與風險提示 竺飛雄 9787519782054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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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所在地:中國大陸
原出版社: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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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擔保制度熱點法律問題分析與風險提示
ISBN:9787519782054
出版社:法律
著編譯者:竺飛雄
頁數:229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56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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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擔保制度作為民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民事流轉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已然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對擔保制度的解讀和剖析,對於法治社會的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的生命在於經驗。對於民事主體和法律從業者來說,更具借鑒意義的學習內容更多地來源於司法實踐。正因如此,本書的寫作過程,盡力追求實用性與可操作性。本書從司法實踐出發,為實踐中常見的疑難、複雜的擔保法律問題,尋求直接有效的解決方案。精選國內各省市區法院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擔保法律糾紛判例,將案情高度濃縮,剖析案件核心爭議焦點,重點總結實務經驗教訓並給出法律建議,以期節 約讀者時間,提升閱讀效率和閱讀體驗。力求對擔保法理作深入淺出之闡釋,突出實用、新穎、方便之特點,為法律實踐中的擔保糾紛處理提供參考。

作者簡介
竺飛雄,籍貫浙江慈溪,浙江和義觀達(前灣新區)律師事務所主任。曾獲全國優秀黨員律師,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寧波市十佳律師,寧波市”領軍型”名優律師培育對象(金融資本市場及投融資領域),2023年度錢伯斯《大中華區指南》公司/商事領域(浙江)”潛質律師”等榮譽稱號。
擅長領域:金融投資,公司法,企業顧問等。

目錄

目 錄
第一章
抵押權常見法律糾紛
第一節 抵押權的一般問題
(一)抵押合同的效力
判例一:未辦理登記的抵押效力
判例二:以公益設施抵押的抵押合同效力
(二)抵押擔保範圍
判例一:抵押權擔保的債權範圍
判例二:登記與約定不一致的抵押擔保範圍
第二節 抵押權的類型化法律糾紛
(一)動產抵押權糾紛
判例一:轉讓抵押物的行為與合同效力
判例二:動產浮動抵押的財產範圍
(二)最高額抵押權糾紛
判例一:最高額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範圍
判例二:最高額抵押債權的確定時間點
判例三:最高額抵押的債權轉入
判例四:最高額抵押的債權種類變更登記
(三)在建建築物抵押權糾紛
判例一:在建建築物抵押的效力
判例二:在建建築物抵押權的延伸效力
(四)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權糾紛
判例一: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合同的效力
判例二: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房地一體”主義
第二章
質權常見法律糾紛
第一節 動產質權
(一)一般動產質權糾紛
判例一:動產質權的成立要件
判例二:動產質權的善意取得
(二)轉質權糾紛
判例一:責任轉質的法律效力
判例二:未經出質人同意轉質的法律效力
第二節 權利質權
(一)票據質權糾紛
判例一:票據質權設立的構成要件
判例二:票據質押的法律效力
判例三:票據質權的取得
(二)股權質權糾紛
判例一:股權質權借名登記的權利歸屬
判例二:股權質押合同的無效
(三)應收賬款質權糾紛
判例一:應收賬款質押法律關係的成立
判例二:應收賬款質權的行使
判例三:應收賬款質押的法律效力
第三章
留置權常見法律糾紛
判例一:留置權的成立要件
判例二:留置權的行使範圍
判例三:留置權的適用範圍
判例四:留置權的權利順位
第四章
保證問題常見法律糾紛
(一)保證方式和保證期間
判例一:約定不明情況下的保證方式認定
判例二: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方式認定
判例三: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認定
判例四:變更主債務履行期的保證期間確定
(二)保證合同的效力
判例一:保證合同的有效情形
判例二:保證合同的無效情形
(三)保證人的抗辯權
判例一:保證人訴訟時效抗辯權的行使
判例二:保證人先訴抗辯權的行使
(四)新貸償還舊貸的保證
判例一:新貸與舊貸為同一保證人的保證責任承擔
判例二:新貸與舊貸非同一保證人的保證責任承擔
(五)保證中的其他問題
判例一:保證責任的分擔
判例二:保證責任的免除
第五章
其他常見擔保問題法律糾紛
(一)流擔保和以物抵債
判例一:流擔保條款的法律效力
判例二:以物抵債協議的法律效力
(二)讓與擔保
判例一:讓與擔保的法律性質
判例二:讓與擔保的物權效力
判例三:讓與擔保的債權效力
判例四:股權讓與擔保的法律效力
(三)保兌倉
判例一:保兌倉的法律性質
判例二:保兌倉的法律效力

前言/序言
前 言
擔保,是為保證債務的履行及債權的實現,在人的信用或某項特定財產上設定的法律關係,是為保障債權人的利益而由國家制定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債的擔保,包括人的擔保和物的擔保。所謂人的擔保,是指以人的信譽和資產為他人的債務提供的擔保,主要方式表現為保證;所謂物的擔保,是指以某項特定財產為他人或自己的債務提供的擔保,主要方式表現為設定抵押、質押和留置。擔保制度在民法制度中的重要法律價值在於確保債權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交易安全,促進信貸融通和商品流通,在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和信貸安全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擔保制度作為民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民事流轉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已然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正因如此,在本書的寫作中,作者盡力追求本書之實用性及可操作性。全書從司法實踐出發,為實踐中常見的疑難、複雜的擔保法律問題,尋求直接有效的解決方案。本書精選了各省、市法院典型性並具有代表性的擔保法律糾紛的相關判例,將案情高度濃縮,以期節 約讀者時間,提升閱讀效率和閱讀體驗。體例上,在每一個熱點法律糾紛的分析中包含關鍵詞、案情簡介、判例分析、律師提示、相關法條、知識拓展等部分,通過剖析案件的核心爭議焦點,重點總結實務經驗教訓並給出法律建議。本書力求對擔保法理作深入淺出之闡釋,突出實用、新穎、方便之特點,為法律實踐中的擔保糾紛處理提供參考。
本書第一章 是抵押權常見法律糾紛。抵押,即抵押人和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約定,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在抵押權的設立、行使等過程中,會因抵押的主體、抵押物、抵押擔保的範圍等而引發方方面面的法律糾紛,故本部分選取與抵押相關的14份判例,旨在為防範和處理抵押相關法律糾紛提供建議。
本書第二章 是質權常見法律糾紛。質押,即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移交債權人佔有,以此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其佔有的財產優先受償。當債務人將這種責任履行完畢時,質押的財產必須予以歸還。其中,債務人或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或權利為質物。在質權的設立、行使等過程中,會因質權的設立要件、質物的轉讓、不同質權的具體適用規則不同等而引發方方面面的法律糾紛,故本部分選取與質押相關的12份判例,旨在為防範和處理質押相關法律糾紛提供建議。
本書第三章 是留置權常見法律糾紛。留置是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在留置權的設立、行使等過程中,會因留置權的成立要件、行使範圍、財產範圍等而引發方方面面的法律糾紛,故本部分選取與留置相關的4份判例,旨在為防範和處理留置相關法律糾紛提供建議。
本書第四章 是保證問題常見法律糾紛。保證是指債的關係之外的第三人向債權人承諾債務人肯定會履行自己的債務,當日後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該第三人代替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或賠償債權人的損失。在保證合同訂立與履行的過程中,會涉及各種各樣的問題,例如,沒有約定保證期間,沒有約定保證方式或約定不明確,保證主體不適格,是否可以行使債務人的抗辯等。以上問題都可能會產生相關法律糾紛,故本部分選取與保證相關的12份判例,旨在為防範和處理保證相關法律糾紛提供建議。
本書第五章 是其他常見擔保問題法律糾紛。除了本書前四部分所述的抵押、質押、留置、保證這4種較為典型的擔保方式之外,我國司法實踐中還存在非典型擔保,以及與擔保類似的”以物抵債”協議、”保兌倉”模式等。由於非典型擔保等在我國法律中沒有明確的規定,故實務中會產生各種各樣的糾紛,故本章 選取了與非典型擔保、保兌倉等相關的8份判例,旨在為防範和處理類似糾紛提供建議。
本書由團隊律師共同完成。其中第一章 由本書第一作者竺飛雄完成,第二章 、第三章 由岑少澤律師、馬海燕律師共同完成,第四章 、第五章 由陳霞律師、薛勝利律師、黃德旺律師共同完成。
日拱一卒無有盡,功不唐捐終入海。謹以此書與參與法治建設的諸位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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