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與納稅實務 (第二版) 王玉娟 田春紅 9787300320465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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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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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稅法與納稅實務 (第二版)
ISBN:9787300320465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
著編譯者:王玉娟 田春紅
叢書名:新編21世紀高等職業教育精品教材·智慧財經系列
頁數:319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565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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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稅法與納稅實務(第二版)》在上一版的基礎上,依據2023年8月30日前的稅收政策,對兩個綜合實訓案例進行優化;同時對每個學習任務的相關知識點、即測即評和思政園地內容進行及時更新,並會同企業財稅專家升級了財稅實訓平台軟體。
《稅法與納稅實務(第二版)》不僅介紹了我國主要稅種的稅收制度,而且創新了教材的編寫思路,讓學生在了解專業知識的同時,能將其與企業涉稅工作聯繫在一起,增強感性認識,調動學習專業知識的積極性。

作者簡介
王玉娟,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教授,註冊會計師、稅務師,是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的首批「雙師」型教師。作為第一作者獨立完成論文40餘篇,其中在核心期刊發表論文20餘篇,有2篇論文被中國人民大學資料中心全文轉載,有6篇論文在CSSCI擴展版發表。出版教材多部。田春紅,天津倚天會計師事務所高級會計師、副主任會計師,天津倚天會計師事務所、副主任會計師,是全國特級稅務師、全國稅務師行業高端人才、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資深會員、全國會計高端人才註冊會計師。

目錄
典型涉稅案例
小規模納稅人綜合案例A
一般納稅人綜合案例B
學習任務一 增值稅納稅實務
學習任務描述
教學目標
思政園地
任務書
任務分組
準備工作
思維導圖
任務實施
小規模納稅人工作任務:增值稅納稅實務
一般納稅人工作任務:增值稅納稅實務
項目實訓評價
學習任務的相關知識點
1 1 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1 2 徵稅範圍
1 3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 4 稅率和徵收率
1 5 稅收優惠
1 6 應納稅額的計算
1 7 納稅地點
1 8 納稅期限
1 9 納稅申報
即測即評
學習任務二 消費稅納稅實務
學習任務描述
教學目標
思政園地
任務書
任務分組
準備工作
思維導圖
任務實施
一般納稅人工作任務:消費稅納稅實務
項目實訓評價
學習任務的相關知識點
2 1 納稅人
2 2 徵稅範圍
2 3 納稅環節
2 4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2 5 稅率
2 6 計稅依據
2 7 應納稅額的計算
2 8 納稅地點
2 9 納稅期限
2 10 納稅申報
即測即評
學習任務三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迦納稅實務
學習任務四 房產稅納稅實務
學習任務五 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實務
學習任務六 印花稅納稅實務
學習任務七 車船稅納稅實務
學習任務八 契稅納稅實務
學習任務九 土地增值稅納稅實務
學習任務十 車輛購置稅納稅實務
學習任務十一 個人所得稅納稅實務
學習任務十二 企業所得稅納稅實務
學習任務十三 增值稅發票的開具和認證
參考文獻
附錄

精彩書摘
增值稅的徵稅範圍包括在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
1 2 1 增值稅的徵稅範圍的一般規定
按照稅法規定,現行增值稅的徵稅範圍包括:
(1)銷售或者進口貨物(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3)銷售服務(指交通運輸服務、郵政服務、電信服務、建築服務、金融服務、現代服務和生活服務);
(4)銷售無形資產(指技術、商標、著作權、商譽、自然資源使用權和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
(5)銷售不動產(指建築物和構築物)。
1 2 2 非經營活動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服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屬於下列非經營活動的情形除外:
(1)行政單位收取的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a 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准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b 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監(印)制的財政票據;
c 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
(2)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僱主提供取得工資的服務。
(3)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為聘用的員工提供服務。
(4)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1 2 3 增值稅的徵稅範圍的特殊規定
1 2 3 1視同銷售行為
(1)《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應當徵收增值稅:
a 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b 銷售代銷貨物;
c 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至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d 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e 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用於對外投資、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徵收增值稅:
a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於公益事業或者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b 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c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1 2 3 2 混合銷售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服務,為混合銷售。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上述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為主,併兼營銷售服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
1 2 3 3 兼營
兼營,是指納稅人的經營中包括銷售貨物、勞務以及銷售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行為。納稅人發生兼營行為,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徵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按照以下辦法適用稅率或徵收率:
(1)兼有不同稅率的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高適用稅率。
(2)兼有不同徵收率的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高適用徵收率。
(3)兼有不同稅率和徵收率的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高適用稅率。
1 2 4 不徵收增值稅項目
(1)根據國家指令無償提供的鐵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屬於規定的用於公益事業的服務。
(2)存款利息。
(3)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
(4)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機構、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發企業以及物業管理單位代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5)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併、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併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
(6)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併、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併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屬於增值稅的徵稅範圍,其中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徵收增值稅。

前言/序言
2020年9月16日,教育部等九部門聯合發布了《職業教育提質培優行動計劃(2020-2023年)》,要求「根據職業學校學生特點創新教材形態,推行科學嚴謹、深入淺出、圖文並茂、形式多樣的活頁式、工作手冊式、融媒體教材」。2021年1月,為落實《職業教育提質培優行動計劃(2020-2023年)》,加強高職院校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決定開展2021年校企雙元合作開發的規劃教材遴選及培育工作,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王玉娟教授和天津倚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合伙人田春紅共同申報的《稅法與納稅實務》活頁式教材於2021年5月立項成功,並於2021年正式出版,2023年成功入選「十四五」職業教育國家規劃教材。《稅法與納稅實務》一經面世便得到廣大教師、學生、相關從業人員的廣泛好評。應廣大讀者的要求,現修訂完成《稅法與納稅實務(第二版)》。本教材在上一版的基礎上,依據2023年8月30日前的稅收政策,對兩個綜合實訓案例進行優化;同時對每個學習任務的相關知識點、即測即評和思政園地內容進行及時更新,並會同企業財稅專家升級了財稅實訓平台軟體。
本教材不僅介紹了我國主要稅種的稅收制度,而且創新了教材的編寫思路,目的是讓學生在了解專業知識的同時,能將其與企業涉稅工作聯繫在一起,增強感性認識,調動學生學習專業知識的積極性。本教材的特色及創新之處主要體現在:
(1)時效性強。本教材及時將最新的稅收法律法規融合進來,充分體現了我國稅收制度的最新發展動態和發展方向。本教材囊括了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的增值稅、消費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等最新的納稅申報表和新出台的稅收法規。
(2)貼近實務。在實務中,各個稅種不是獨立存在的,而是多稅種的結合,例如流轉稅與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財產行為稅與企業所得稅等存在著聯繫。在本教材中,企業實踐專家開發典型涉稅業務綜合案例,以此作為每個學習任務的典型工作任務,有利於培養學生綜合、系統的涉稅業務處理能力,提高未來就業的適應性。
(3)活頁式教材。本教材第一部分是兩個典型涉稅案例,第二部分是十三個學習任務。讀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對教材內容進行組合:方法一,如果讀者使用本教材的目的是學習納稅申報操作,可以將十三個學習任務活頁的「任務實施」部分組合在一起,就是一個完整的公司納稅申報操作流程,方便讀者學習操作;方法二,如果讀者使用本教材的目的是學習稅收法規,可以將十三個學習任務活頁的「學習任務的相關知識點」部分組合在一起,就是一部我國完整的稅收法規,方便納稅人學習理論知識;方法三,如果讀者的實際工作僅涉及部分稅種,可以將需要學習的稅種的學習任務活頁組合在一起,有針對性地學習。
(4)操作性強。企業稅務會計崗位的工作包括諸多方面,如稅款計算、網上報稅、發票的開具和認證等。本教材為了使讀者熟悉稅務會計崗位工作流程,結合活頁式教材的兩個案例免費為讀者提供開票實訓平台、電子稅務局實訓平台和個人所得稅實訓平台(請登錄http://cssx rdleaming cn進行操作)。讀者通過納稅平台實踐操作,可提高學習興趣,調動學習專業知識的積極性,增強感性認識。
(5)融媒體化。在開發教材的同時,團隊教師開發了精品在線開放課程,建設了微課、動畫、視頻等類型豐富的數字化教學資源,讀者可進入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的精品在線開放課程,學習教材配套的案例、課件、微課、動畫、視頻等資源。在線開放課程和新形態一體化教材的「網際網路+」式互動,提高了讀者學習的便利性和興趣。
(6)課程思政。本教材設有「思政園地」,依據黨的二十大精神,結合不同稅種的特點,融入相應的思政元素,可以從教材源頭進行思政教育,實現人才核心價值觀、職業道德、法律意識與專業素質的綜合培養。
(7)書證融合。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已經成為會計行業的「准人證」,本教材依據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的稅收考點設計內容。教材中的「即測即評」試題來源於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真題,讀者通過掃描二維碼進行答題,這種答題方式也與目前我國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採用無紙化考試相適應。
(8)讀者廣泛。本教材從稅收理論和納稅操作兩個方面講解各個稅種,對企業稅務會計、註冊會計師、稅務師以及廣大高校財稅專業教師和學生均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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