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正確資訊。 印行年月:202308*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互聯網典型案件裁判思維與規則治理.商事卷 ISBN:9787513088411 出版社:知識產權 著編譯者:北京網際網路法院 叢書名:互聯網司法治理典型案例叢書 頁數:269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577896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本書為北京互聯網法院「互聯網司法治理典型案例叢書」中的商事卷,該卷選取了北京互聯網法院成立五年來審理的具有廣泛代表性的27件涉網商事典型案例,包括「主播私下帶貨」行為性質的認定、平台違反「限時免單」規則違約責任認定、「七天無理由退貨」權利的邊界等涉網典型案例。全書共分為五編:第一編網路交易平台責任、第二編合同履行問題、第三編合同效力問題、第四編合同欺詐的認定、第五編消費者權利正當行使,每個案例分別從典型意義、關鍵詞、案情介紹、裁判內容、裁判結果、法官解讀六個方面進行詳細分析。目錄 第一編 網路交易平台責任電子商務平台未顯著標示平台內經營者身份應承擔平台經營者責任——楊某與北京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網路服務合同糾紛案 App未公示經營主體的責任認定——劉某與北京某貿易有限公司網路購物合同糾紛案 網約車平台未依規管理應承擔違約責任——楊某與某科技有限公司網路服務合同糾紛案 主播帶假貨,平台依約管理獲支持——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與楊某某網路服務合同糾紛案 網路服務提供者未盡說明與提示義務的責任認定規則——鄔某與某旅遊諮詢(北京)有限公司網路服務合同糾紛案 「炒鞋」市場中可得利益的判斷和審查——宋某與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劉某互聯網買賣合同糾紛案 第二編 合同履行問題 擅自更改「免單」結果,商家要承擔違約責任——張某與北京某科貿有限公司網路購物合同糾紛案 電子商務平台內經營者不按照限時免單規則履行合同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張某某與周某某、第三人浙江某網路有限公司網路購物合同糾紛案 商業推廣簡訊退訂費用約定不明時由平台負擔——王某與北京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網路服務合同糾紛案 配送費「前後有別」,外賣平台對預估配送費信息負有提示義務——陳某某與北京某科技公司網路服務合同糾紛案 關於網路用戶是否符合集掛飾活動的兌獎條件的認定——胡某與北京某新媒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等網路服務合同糾紛案 遊戲公司對違規使用「外掛」用戶「封號」行為非違約性之論證——馬某與趣游公司、星輝公司網路服務合同糾紛案 主播私下帶貨行為應承擔經營者責任——王某與許某、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網路購物合同糾紛案 原號主VS買號人,遊戲賬號數據誰來「繼承」——胡某與趣游公司、星輝公司等網路服務合同糾紛案 第三編 合同效力問題 向未成年人提供內容不健康網路服務的合同無效——唐某與廣州某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網路服務合同糾紛案 未成年人大額遊戲充值的合同效力和返還規則——任某與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網路服務合同糾紛案 探索新的商業模式不得侵害用戶原有權利——吳某某與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網路服務合同糾紛案 「秒殺」成功后商家取消訂單的賠償責任——孟某某與廣東某科技有限公司、東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信息網路買賣合同糾紛案 互助平台修改變更服務協議不得減損「老會員」合法權益——閆某某與某科技有限公司網路服務合同糾紛案 第四編 合同欺詐的認定 假借「福袋」銷售低價商品,構成價格欺詐——滕某與廈門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網路購物合同糾紛案 刷單行為的事實認定和法律評價——李某某與北京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網路服務合同糾紛案 隱瞞重大信息構成欺詐的認定——余某與北京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寧波某信息技術公司信息網路買賣合同糾紛案 賭石交易真假難辨,風險誰來擔——沈某某與某翡翠投資有限公司等信息網路買賣合同糾紛案 第五編 消費者權利正當行使 網路購物合同中「職業索賠人」的認定與處理——張某與深圳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網路購物合同糾紛案 權利不能濫用,「無理由」不等於「無條件」——楊某某與北京某科貿有限責任公司網路購物合同糾紛案 「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則不得濫用——高某與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某銀行網路購物合同糾紛案 消費者利用價格標示錯誤惡意訂立合同的效力認定和責任承擔——李某與上海某公司信息網路買賣合同糾紛案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