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的精神-歐陸公司法的核心原則 (德文) 9787301349120 根特.H.羅斯 彼得.金德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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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公司法的精神-歐陸公司法的核心原則 (德文)
ISBN:9787301349120
出版社:北京大學
著編譯者:根特.H.羅斯 彼得.金德勒
頁數:324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5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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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旨在通過理清歐洲大陸法系公司法的傳統與核心原則來為「站在十字路口」的歐洲公司法指明改革的方向。針對歐盟公司立法向英美法理念靠攏的實踐傾向以及法學研究將效率和股東利益最大化理念作為公司法中心的現狀,本書基於現實中中小型企業的主導地位,主張控制權交易、投資者保護或者其他資本市場法相關的法律原則並非公司法的核心原則;相較於效率,法律應當首要地關注正義。公司法的核心問題並非是如何保護股東的最大利益,而是如何保護利益相關者的利益。 本書以歐洲大陸核心的法律體係為研究重點,包括奧地利、法國、德國、義大利、西班牙、瑞士。同時探討比利時、荷蘭、葡萄牙以及北歐諸國具有開創性的制度貢獻。內容上,涵蓋資本制度、公司組織機構、少數股東利益保護、公司的外部控制等核心制度,並在此基礎上探討公司法的未來。

作者簡介

張懷嶺,1983年生,男,河北邯鄲人,河北大學法學學士,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碩士、慕尼黑大學法學碩士(LL M ),柏林洪堡大學法學博士。現任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入選成都社科優秀人才「雛鷹計劃」。研究方向為商法、涉外法治。兼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四川省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歐美同學會會員、西南財經大學法律事務辦公室顧問、獨立董事、仲裁員、調解員。主持國家社科基金課題以及司法部等省部級課題五項,部分決策諮詢報告被教育部等部門採納。出版專/合著五部,在《社會科學》《國際問題研究》《北方法學》《甘肅政法大學學報》《德國研究》《學習與實踐》《財經法學》等核心期/集刊發表論文二十余篇。

目錄

第一章 概述
第一節 歐盟公司法中的自由與責任
第二節 關於法律體系的選擇問題
第三節 本研究的法律政策背景
第二章 法定最低資本金與資本保護
第一節 有限責任與風險轉移
第二節 資本確定與法定最低資本金
第三節 資本繳納
第四節 公司設立的其他方面
第五節 資本維持
第六節 刺破公司面紗(直索責任)
第三章 公司組織機構
第一節 組織機構與利益多元化
第二節 公司組織機構與風險限制
第三節 作為股東「受託人」的董事會成員
第四節 公司組織機構的職權界分與層級
第五節 董事會成員的義務與責任
第四章 少數股東權益保護
第一節 基本原則
第二節 程序性少數股東保護
第三節 實質性少數股東保護
第五章 公司的外部控制
第一節 控制目的與控制工具
第二節 年度審計
第三節 強制性法律形式
第四節 信息披露
第五節 作為法律政策期待目標的外部控制擴張
第六章 歐洲公司法的未來
第一節 起點
第二節 本書各章節的結論
第三節 對公司法領域歐盟法律政策的評價
附錄1 術語檢索
附錄2 縮略語
附錄3 參考文獻
譯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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