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長制」下地方黨政領導水治理責任研究 郝亞光 9787010264110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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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所在地: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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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河長制」下地方黨政領導水治理責任研究
ISBN:9787010264110
出版社:人民
著編譯者:郝亞光
叢書名:國家社科基金叢書
頁數:262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51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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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深入探討了河長制背景下地方黨政領導在水資源管理方面的責任問題,提出了「定責型水治理」這一創新概念。該概念與中央的「統領型水治理」及基層民間的「合作型水治理」相結合,共同塑造出「全流域水治理」的新模式。此模式立足於中國特色的三級水治理體系,為全球水資源管理領域貢獻了一套多級治理的「中國方案」。 本書提煉出地方黨政領導治水的三種責任模式,即「主體式定責」「分級式定責」和「分段式定責」,建構了理想的地方黨政領導治水「責任—問責」體系,深化了地方黨政領導治水責任的有關理論研究,實現了學術思想的突破與創新。 本書五個觀點創新:中國水治理的多層次性;河長制的核心在於定責;河長制的本質是地方黨政領導責任;河長制的關鍵在於責任機制;河長制的成功依託于問責機制。

作者簡介

郝亞光,法學博士、管理學博士后。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政協湖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參政議政人才庫專家,湖北省統戰理論研究創新聯盟特邀專家。主要從事基層治理研究,主持國家社科基金及教育部、民政部等省部級課題10餘項;出版中英文專著5部;50餘篇學術論文在《政治學研究》《新華文摘》等期刊發表或轉載。2篇資政建議被中央領導同志批示,1份全國政協年度重點提案,50餘篇資政建議被中央辦公廳、中央統戰部、中央網信辦、人民日報(內部參考)、民政部、農業農村部等採納。

目錄

導論
第一章 河長制下地方黨政領導治水的責任依據
第一節 理論依據:多維理論視野下地方黨政領導治水的責任呈現
第二節 歷史依據:基於歷史考察的公共性主體轉換邏輯
第三節 實踐依據:基於長期以來地方水環境治理問題的反思
第二章 河長制下地方黨政領導治水的縱橫責任關係
第一節 職責重構:河長制下地方黨政領導治水的責任體系調適
第二節 權責重塑:河長制設立下地方黨政領導治水的權責關係釐定
第三節 激勵重建:河長制下地方黨政領導治水的履責動力整合
第三章 河長制下地方黨政領導的「定責型水治理」
第一節 主體式定責:以黨委政府為主體的河長制
第二節 分級式定責:以省市縣分級管理的河長制
第三節 分段式定責:同一流域分段管理的河長制
第四章 河長制下地方黨政領導的「責任·問責」體系構建
第一節 河長制下地方黨政領導的「責任·問責」體系構建邏輯
第二節 河長制下地方黨政領導的責任體系建構
第三節 河長制下地方黨政領導的問責體系建構
第五章 基本結論、問題呈現與多維優化
第一節 基本結論:河長制下地方黨政領導治水責任的總體認識
第二節 問題呈現:河長制下地方黨政領導長效治水面臨的問題
第三節 多維優化:推動地方黨政領導長效治水的政策建議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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