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編通則及司法解釋案例應用手冊 鄒毅強 朱挺 9787521645118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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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所在地:中國大陸
原出版社:中國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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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民法典合同編通則及司法解釋案例應用手冊
ISBN:9787521645118
出版社:中國法制
著編譯者:鄒毅強 朱挺
頁數:375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46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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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結構清晰】以民法典合同編法條為基礎,提煉條文主旨,衍生條文沿革、關聯司法解釋、裁判規則等板塊。 【新舊對照】列明條文立法沿革,新舊變化一目了然。 【逐條關聯】關聯相關司法解釋、典型案例,簡明實用。 【裁判規則】分類解析裁判規則,突出案件主要爭點。 【附錄文件】收錄民法典合同編通則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民法典合同編通則司法解釋相關典型案例。

作者簡介

鄒毅強,浙江訓和律師事務所主任,法學碩士,浙江省專業律師(公司、刑事)、2023年度金華市「八婺同心·統一戰線參政議政榜樣人物」、金華市政協委員、金華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金華市「機關效能督察員」、金華市人民檢察院監督員、浙江師範大學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指導教師、浙江省法學會律師法學研究會理事、浙江省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專業人員(第一批)、金華市律協常務理事、金華市律協資源與環境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

目錄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四百六十三條 【合同編的調整範圍】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的定義及身份關係協議的法律適用】
第四百六十五條 【合同約束力和合同相對性】
第四百六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規則】
第四百六十七條 【非典型合同及特定涉外合同的法律適用】
第四百六十八條 【非合同之債的法律適用】
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
第四百六十九條 【合同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主要條款及示範文本】
第四百七十一條 【訂立合同的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條 【要約的定義及其構成】
第四百七十三條 【要約邀請】
第四百七十四條 【要約的生效時間】
第四百七十五條 【要約的撤回】
第四百七十六條 【要約不得撤銷情形】
第四百七十七條 【要約撤銷條件】
第四百七十八條 【要約失效】
第四百七十九條 【承諾的定義】
第四百八十條 【承諾的方式】
第四百八十一條 【承諾的期限】
第四百八十二條 【承諾期限的起算】
第四百八十三條 【合同成立時間】
第四百八十四條 【承諾生效時間】
第四百八十五條 【承諾的撤回】
第四百八十六條 【逾期承諾及效果】
第四百八十七條 【遲到的承諾】
第四百八十八條 【承諾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第四百八十九條 【承諾對要約內容的非實質性變更】
第四百九十條 【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成立時間】
第四百九十一條 【簽訂確認書的合同及電子合同成立時間】
第四百九十二條 【合同成立的地點】
第四百九十三條 【書面合同成立地點】
第四百九十四條 【強制締約義務】
第四百九十五條 【預約合同】
第四百九十六條 【格式條款】
第四百九十七條 【格式條款無效的情形】
第四百九十八條 【格式條款的解釋方法】
第四百九十九條 【懸賞廣告】
第五百條 【締約過失責任】
第五百零一條 【合同締結人的保密義務】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二條 【合同生效時間及未辦理批准手續的處理規則】
第五百零三條 【被代理人以默示方式追認無權代理】
第五百零四條 【表見代表的效力】
第五百零五條 【超越經營範圍訂立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六條 【免責條款無效情形】
第五百零七條 【爭議解決條款的獨立性】
第五百零八條 【合同效力適用指引】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零九條 【合同履行的原則】
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補救措施】
第五百一十一條 【合同補充性解釋】
第五百一十二條 【電子合同交付時間的認定】
第五百一十三條 【執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合同價格確定】
第五百一十四條 【金錢之債給付貨幣的確定規則】
第五百一十五條 【選擇之債中債務人的選擇權】
第五百一十六條 【選擇權的行使】
第五百一十七條 【按份債權與按份債務】
第五百一十八條 【連帶債權與連帶債務】
第五百一十九條 【連帶債務份額的確定和追償】
第五百二十條 【連帶債務的涉他效力事項】
第五百二十一條 【連帶債權內外部關係】
第五百二十二條 【向第三人履行】
第五百二十三條 【第三人履行】
第五百二十四條 【第三人代為履行】
第五百二十五條 【同時履行抗辯權】
第五百二十六條 【先履行抗辯權】
第五百二十七條 【不安抗辯權】
第五百二十八條 【不安抗辯權的行使】
第五百二十九條 【因債權人原因致債務履行困難的處理】
第五百三十條 【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
第五百三十一條 【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
第五百三十二條 【當事人變化不影響合同履行】
第五百三十三條 【情勢變更】
第五百三十四條 【合同監管】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五百三十五條 【債權人代位權】
第五百三十六條 【保全行為】
第五百三十七條 【代位權行使后的法律效果】
第五百三十八條 【撤銷債務人無償行為】
第五百三十九條 【撤銷債務人有償行為】
第五百四十條 【撤銷權的行使範圍】
第五百四十一條 【撤銷權的行使期間】
第五百四十二條 【債務人行為被撤銷的法律效果】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第五百四十三條 【協議變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條 【合同變更不明確推定為未變更】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轉讓】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轉讓的通知義務】
第五百四十七條 【從權利隨債權一併轉讓】
第五百四十八條 【債權轉讓中債務人抗辯】
第五百四十九條 【債權轉讓中債務人的抵銷權】
第五百五十條 【債權轉讓費用的承擔】
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轉移】
第五百五十二條 【債務加入】
第五百五十三條 【債務轉移時新債務人的抗辯】
第五百五十四條 【從債務隨主債務轉移】
第五百五十五條 【合同權利義務的一併轉讓】
第五百五十六條 【一併轉讓的法律適用】
第七章 合同的權利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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