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正確資訊。 印行年月:202405*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處分條例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 (大字條旨本) ISBN:9787521645101 出版社:中國法制 著編譯者:中國法制 頁數:82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44634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簡體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處分條例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 (大字條旨本) 787521645101 中國法制 內容簡介 本書是針對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廉潔履職、監督執紀問題的重要法律法規彙編本,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屬於公職人員,本書收錄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處分條例》《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採用大字字體排版,法律條文標註條旨,便於讀者閱讀查閱。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與立法依據] 第二條 [適用範圍] 第三條 [政務處分、處分與監察建議] 第四條 [政務處分的原則] 第五條 [政務處分的規範性要求] 第六條 [履職保障] 第二章 政務處分的種類和適用 第七條 [政務處分的種類] 第八條 [政務處分的期間] 第九條 [共同違法行為] 第十條 [集體違法行為的政務處分規則] 第十一條 [從輕、減輕政務處分] 第十二條 [減輕、免予、不予政務處分] 第十三條 [從重政務處分] 第十四條 [對犯罪公職人員的政務處分] 第十五條 [政務處分的合併適用] 第十六條 [不得重複給予政務處分和處分] 第十七條 [組織處理與政務處分] 第十八條 [調整領導職務與政務處分] 第十九條 [公務員與「參公管理」人員的政務處分] 第二十條 [被授權組織、受委託組織中公務人員的政務處分] 第二十一條 [國企管理人員的政務處分] 第二十二條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管理人員的政務處分] 第二十三條 [對其他人員的處理] 第二十四條 [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和「參公管理」人員的情形] 第二十五條 [利益追繳] 第二十六條 [開除的後果與其他政務處分期滿的處理] 第二十七條 [對已退休、離職、死亡公職人員違法行為的處理] 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處分條例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